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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诉孟晚舟案法律分析

日期:2022年04月24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365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101152119169821 论文字数:17544 所属栏目:法律毕业论文写作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法律毕业论文写作,美国政府诉华为公司、华为关联公司及华为公司 CFO 孟晚舟案中,美国政府发布的追加刑事起诉书中存在大量的待证事实。就现有的证据及信息来看,美国法院利用《反海外腐败法》、《出口管理条例》和《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作为对华为公司、华为关联公司和孟晚舟行使域外管辖权的依据的正当性还值得讨论。按照国际法确立的属人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来看,笔者不认为美国对华为公司和孟晚舟行使域外管辖权的行为具有正当性。而就美国向加拿大请求引渡孟晚舟的行为,更是滥用《加美引渡条约》的规定。在美国的精心策划和包装下,加拿大法院判决认定孟晚舟案符合双重犯罪原则的标准,导致本案目前在双重犯罪原则上提出抗辩的空间不复存在。


第 1 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

随着中国企业在世界上不断建立起品牌效应,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正在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可,中国的科技公司在世界市场上也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而今,在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背景下,美国政府针对华为公司及其下属关联公司以及华为公司时任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女士的指控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创立于 1987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专注于信息与通信技术(ICT)领域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在电信运营商、企业、终端和云计算等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 2013 年,华为公司取代了爱立信公司成为了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商,截止 2019 年 7 月,在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最新一期世界 500 强企业名单中,华为名列第 61 位。①在中美贸易摩擦日益激化的国际形势下,,对美国政府起诉作为中国乃至世界通讯的龙头企业的华为公司、华为下属关联公司及孟晚舟一案进行研究分析对了解美国的司法实践,规避中国企业在美经营的诉讼风险,维护中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中国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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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现状

目前,学界专门对美国政府诉华为公司及孟晚舟案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对本案涉及的美国对外国企业适用域外管辖的司法实践的研究,其二是对美国向加拿大请求引渡孟晚舟的合理性的研究两类。

一是对美国对外国企业扩张行使域外管辖权的司法实践的相关成果,主要是基于美国域外管辖权体系,即美国的域外管辖立法、司法、执法体系,和美国目前已经确立的一些域外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如美国在涉及海外反腐败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的《反海外腐败法》、美国的出口管制法律体系等。主要成果有肖永平教授《‘长臂管辖’的法理分析与对策研究》②,从“长臂管辖”和“域外管辖”概念的理解入手,在分析美国“长臂管辖”的法理基础和“长臂管辖权”在美的发展动向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在美国司法实践中“长臂管辖权”呈现的适用范围扩大、适用方式翻新的趋势,并利用案例统计的方式说明美国行使“长臂管辖”对中美关系、中国企业在美发展以及中国的国际形象的都有不利影响,最后对我国借鉴外国的法律实践,尽快构建我国的域外法律适用体系提出了设想。李庆明《论美国域外管辖:概念、实践及中国因应》①从概念出发明确了域外管辖与长臂管辖的区别,分别梳理了美国域外管辖的依据和域外立法、司法、执法管辖实践,总结了各国反对美国域外管辖的政治、外交、法律、经济实践,并提出中国可以与其他国家共同反对美国扩张适用域外管辖并协助企业和个人做好个案应对,同时完善中国对外关系法的解决思路;卢菊《美国‘域外管辖’在对外国企业法律诉讼中的运用——兼论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②在系统梳理了美国对外国企业适用《反海外腐败法》的相关诉讼和美国利用出口管制法律体系与外国企业进行的诉讼,如《出口管理法》和美国政府制定的《出口管理条例》,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企业在应对美国适用域外管辖对其进行诉讼时,企业自身可以采取的利用国际司法规则、加强自身合规性建设的措施。丁文严《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长臂管辖及应对》③在研究了美国长臂管辖原则的历史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所遭受的管辖困境,在总结长臂管辖制度在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中适用的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企业应对长臂管辖原则的适用提出了及时完善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制度,充分适用长臂管辖的限制条件等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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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案件基本情况


2.1 案件进程梳理

2018 年 8 月,美国政府项纽约东区联邦法院针对华为公司、其下属关联公司及华为公司时任 CFO 孟晚舟女士提出了指控。2018 年 12 月 1 日,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2018 年 12 月 7 日,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就孟晚舟的保释申请举行了听证会,批准了对孟晚舟的保释申请。2019 年 1 月 29 日,美国司法部正式宣布了对华为公司及孟晚舟的指控,并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目前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及 2020年 1 月 20 日就是否引渡孟晚舟进行了两次听证会。2020 年 2 月 13 日,美国政府向美国联邦东区法院提交了追加刑事起诉状。2020 年 5 月 28 日,根据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公布的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孟晚舟所被控的直接罪名是欺诈,而加拿大刑法当中也规定了欺诈罪名,故认定美国对孟晚舟的引渡请求符合双重犯罪原则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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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起诉书的具体内容分析

2.2.1 美国政府指控的具体罪名

本案中控方为美国政府,辩方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设备有限公司、华为设备美国股份有限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华为未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Inc.)、香港天通有限公司(Skycom Tech. Co.,Ltd.)

以及华为时任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女士。

根据美国司法部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公布的追加刑事起诉状,美国政府指控华为公司、华为下属关联公司及孟晚舟的罪名一共 16 项,分别为:1,涉嫌合谋诈骗;2,合谋窃取商业秘密;3,在 2009 年至今涉嫌合谋进行有线网路欺诈;4,在 2007 年至 2015 年间涉嫌合谋银行欺诈;5,在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涉嫌合谋进行银行欺诈;6,在 2007 年至 2015 年间涉嫌合谋利用有线网路进行欺诈;7,在 2007 年至 2015 年间涉嫌银行欺诈;8,在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涉嫌银行欺诈;9,涉嫌有限网路欺诈;10,涉嫌合谋欺诈美国政府;11,涉嫌合谋违反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IEEPA);12,涉嫌违反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与前述罪名对应);13,在 2007 年至 2014 年间涉嫌合谋违反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14,涉嫌违反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与前述罪名对应);15,涉嫌合谋洗钱;16,涉嫌合谋妨碍司法公正。

在起诉书的最后,美国还援引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RICO)分别提出了对第一项罪名、第二项罪名、第三至第九项罪名、第十至第十四项罪名和第十六项罪名、第十五项罪名的罚款没收请求。

根据美国指控的 16 项具体罪名,我们可以将其总结为五大类:其一是盗窃商业秘密;其二是欺诈行为;其三是违反美国海外制裁(主要是针对伊朗和朝鲜的设备和技术禁运);其四是对应的合谋犯罪;其五是妨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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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本案涉及的域外管辖权问题.......................8

3.1 域外管辖权概述...........................8

3.1.1 域外管辖权概念.............................8

3.1.2 域外管辖权与长臂管辖权的辨析.........................9

第 4 章 本案涉及的双重犯罪原则问题......................15

4.1 双重犯罪原则概述..............................15

4.1.1 双重犯罪原则的概念..........................15

4.1.2 《加美引渡条约》中关于双重犯罪原则的规定................... 16

第 5 章 本案的其他法律要点......................20

5.1 本案中涉及的《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 20

5.2 本案中的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20


第 6 章 美国政府诉孟晚舟案的应对措施


6.1 要求证据开示和证据收集

本案目前最关键的应对措施应该是收集证据。在美国法律当中,证据开示程序是指“各方当事人在庭审之前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证言、文件及其他证据的一种程序”。①美国法同样规定刑事案件中也存在证据开示,辩方得向检方了解罪名获得指控证据,而且美国法明文规定检方如果有任何“脱罪证据”,必须主动向被告人披露。

美国政府提交追加的刑事起诉状在撰写风格上采取了夸张的手法,对其罗列的很多指控的事实、证人、证据语焉不详,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对华为公司产生一个威吓作用,增加华为公司的应诉压力,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大量没有有力证据指控的罪名来分散华为准备证据的方向和精力,压缩华为公司及孟晚舟方准备诉讼的时间。

但是此处存在一个需要考量的策略问题,要求证据开示的前提是要应诉,华为公司是否要应诉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考虑到孟晚舟已经处于加拿大的控制之下,其应诉不可避免(除非加拿大主动释放孟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