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政府审计功能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32
第五章 实证检验结果.............................. 40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40
5.2 相关性分析及多重共线性检验................................ 42
5.3 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43
第五章 实证检验结果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观察表 5-1 描述性统计结果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RISK)的均值为 0.172、中位数为 0.133,标准差为 0.134,通过债务风险的上述三项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不同省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差异明显;财政分权(FD)的均值、中位数和标准差分别为 0.0277、0.013 和 0.0251,反映了数据本身的离散程度较大,也表明了我国各地区财政分权程度的差异较大;从政府审计功能的变量数据可以看出,审计“揭示”功能指标的均值为 16.16,最大值为 19.63,最小值为 11.55,标准差为 1.145,“揭示”功能指标的数据差异明显,说明不同省份之间审计查出违规问题的数量差异较大;审计“抵御”功能的均值为 14.08,最大值为 16.74,最小值为 9.667,标准差为 1.327,该指标数据存在较大的离散程度,反映了不同省份的审计处理落实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审计“预防”功能的均值为 9.095,最大值为 10.53,最小值为 6.911,标准差为 0.857,“预防”功能的指标数据差异相对较小,说明各省在接受政府审计建议和落实违规整改方面具有一定的趋同性;整体而言,政府审计免疫功能在不同省份之间体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数据的代表性良好。
观察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发现,除了城投债(CBS)的标准差较高外,其他的标准差都相对较小,而且各指标的最小值与最大值差异较大,说明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数据存在显著的差异,数据的代表性较好。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分税制改革下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加剧的历史背景,结合政府审计预防、抵御和揭示三大功能,将财政分权、政府审计功能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纳入同一研究框架中,深度探讨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关于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实证研究证实,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无论是支出分权指标或收入分权指标检验结果都一致。这说明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未能获得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权,两者的不平衡程度越深,地方政府在配置公共资源方面的工作越难以开展。地方政府满足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维持社会稳定等刚性资金支出需求以及实现谋求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地区 GDP 等政绩方面的目标,只能通过举债的方式获得资金以弥补财权不足的局限,由此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张,债务风险逐渐增加。
(2)关于政府审计预防、抵御和揭示功能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实证研究表明,政府审计抵御功能和揭示功能能够显著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而政府审计预防功能未能有效发挥降低债务风险的作用。具体来说,政府审计查出的违规金额越多,越能有效发挥揭示功能的效果,其内在的权威性使得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移送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和监督审计处理结果落实情况实现降低债务风险的抵御功能;政府审计预防功能未能有效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体现在问责机制没有及时跟进,地方政府没有结合审计结果和建议有效整改违规行为。
(3)关于财政分权、政府审计功能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旨在检验政府审计功能在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之间的作用效果,分别引入政府审计预防、抵御和揭示功能与财政分权的交乘项。实证结果证明,政府审计预防、抵御和揭示功能均能显著降低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正向影响,说明政府审计功能对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之间关系具有显著的负向抑制作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