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旨在探讨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困境、原因和对策,并基于回应性监管理论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通过对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制度、政策,以及实践的深入分析,深刻认识到了地方政府在这一领域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
“国以粮为本”,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健康的重要保障,没有安全的食品人们将面临生命威胁和健康风险。食品安全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关系到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一个食品安全的国家能够更好吸引投资、促进贸易,提升国际形象和声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卫生和民生福祉。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社会不满和动荡,甚至对国家政权稳定造成威胁。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被认为是继环境、人口、资源之后的第四大社会议题。但是尽管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政府高度重视,但食品安全事件仍不断发生,食源性疾病正逐渐成为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原因。据统计,2011—2017年美国共报告5896起(平均每年842±30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病人数为99660人,住院人数为6176人,死亡人数为157人(平均每年22±7人)①。中国源远流长的饮食文化一直是国人引以为傲的传统。作为一个拥有广阔地域和多样民族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饮食文化丰富多彩,烹饪方式更是千变万化。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数量虽明显下降,但仍处在高发阶段,据统计,2011—2020年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4558起,发病人数259481人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地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重点,发挥好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③。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以回应性监管理论为视角,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困境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通过此视角研究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行为,有助于深刻理解监管主体多元化和监管策略多样化的理念,扩展其理论边界,使其在公共管理领域尤其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适用性得到验证和强化,并且促使各方形成共识,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监管模式的创新,为构建更加有效、灵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1.2.2现实意义
本文有助于揭示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通过分析地方政府的监管行为和实践,发现现行监管模式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引导地方政府采取更加合理、有效的监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和效果。本研究还可以促进地方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沟通,激发社会参与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第2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概念界定
2.1.1食品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的含义界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①。食品作为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营养功能、感官功能的作用,部分食品还具有调节功能。
食品安全是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食品安全一词在20世纪70年代被提出,到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食品安全”的使用频率突然增加,反映出公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对个人安全和健康的广泛关切②。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综上所述,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饮食习惯也在发生着改变,对食物的需求逐渐从“吃饱”向“吃好”迈进,因此,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体现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完善程度的重要方面。
2.1.2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包括监督和管理两个主要方面。监督是指国家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以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相关行为进行强制性的监察活动。而管理是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主客体利用有计划的方式对食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四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协调和管理,促进食品的安全发展。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社会的发展导向,也是公民权利的基本要求。根据霍布斯的观点,法律的秩序价值在于维护公民的安全,如果法律无法确保公民的安全,那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相比其他商品,食品与公民的生存健康更加密切相关。食品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若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利也会受到威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法律保障的基本价值。
2.2回应性监管理论
2.2.1发展历程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提出源于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国家面临的一系列社会性监管挑战。在这一时期,西方国家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社会性监管大幅增加①,以应对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和公众关注。然而,这种监管增加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问题,其中包括监管过度和效率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引起新自由主义者对传统监管模式的反对,他们主张采取放松监管模式,主要采用市场调节。
在针对政府监管应该强化还是放权的谈论中,艾尔斯和布雷斯维特认为可以采用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方式,即建立政府监管和无政府干预监管的混合监管模式。他们认为无法只依靠政府监管或市场调节来达到对社会监管的最优解,而是需要通过将这两种模式中和实现最佳效果。通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协作和互动,可以更好地应对监管挑战,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
《回应性监管》一书描写了在政府进行监管时,可以使用的分层式的监管手段,这种手段被称之为“金字塔”理论。该理论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强制手段金字塔”(图2-1)和“监管策略金字塔”(图2-2)。强制手段金字塔强调政府监管时面对被监管者采取强制性措施,从底端的教育和说服到吊销执照,惩罚力度层层递进,这种方式旨在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减少对被监管者的过度干预。监管策略金字塔是针对行业进行监管的策略,即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多少权力下放给非政府组织。政府最初鼓励自我监管,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监管结果,才会考虑更严格的监管策略。
第3章 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发展概况 ............................ 17
3.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及模式演进 ............................ 17
3.1.1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 17
3.1.2 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演进 ............................. 18
第4章 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及成因分析 ..................... 27
4.1 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困境 ............................... 27
4.1.1 监管理念陈旧 ................................. 27
4.1.2 监管制度体系不完善 ................................. 28
第5章 回应性监管视角下优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 40
5.1 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创新 ................................ 40
5.1.1 树立政府“大监管”理念 ........................... 40
5.1.2 塑造非政府主体监管意识 ............................ 41
第5章回应性监管视角下优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5.1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创新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迫切需要一种更为灵活、科学的监管方式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回应性监管理论的提出为地方政府探索和构建新的监管理念以及监管策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5.1.1树立政府“大监管”理念
传统的行政监管方式已经不再适应时代,我们需要树立更为开放和包容的“大监管”理念,特别在食品安全领域。不应过分依赖地方政府单一的监管力量,而忽视了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单一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监管需求。在食品安全领域,尤其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形成合作共赢的合作型监管新范式。
当前我国在安全、健康、环保等领域频繁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这些问题的普遍漠视。要想改变这种漠视的态度,单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正如英国罗本斯报告所指出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我们需要借鉴回应性监管理论的理念,将监管视为一种广义的行为,任何个体的行为都可能涉及到监管。只有树立“大监管”理念,我们才能够在学术研究和实践中充分认识到政府以外组织的监管作用,推动监管体系的升级和完善。
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特别需要强调地方政府以外的其他社会个体的监管作用。企业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非政府组织可以发挥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和监督;消费者也应当提高安全意识,选择合格的食品产品。只有通过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才能够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结语
食品安全承载着深远的社会意义和人文关怀,不仅仅是一项涉及个人生存权与健康权的基本权益,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发展模式的重要象征。本文旨在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