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扶贫意识 ................................ 35
(一)转变传统的“合作”观念 .............................. 35
(二)建立平等的扶贫协商机制 ................................. 36
第五章 优化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扶贫的路径
一、提升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扶贫意识
(一)转变传统的“合作”观念
在协同扶贫工作中,政府与社会力量都应转变各自观念,需从传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伙伴关系”。首先从政府自身来讲,要深化与社会力量协同扶贫意识,在协同形式上,要突破传统的以政府与主导形式对社会力量的束缚,寻找更有益于发挥社会力量能力性的互动方式,主动在协同扶贫中为社会力量让出一定空间。同时,应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基础,是提升基层扶贫干部协同意识的组织保障。基层党组织作为承上启下的纽带,是联结上级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重要桥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使协同扶贫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也是落实农村协同扶贫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还可以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现实土壤,斩断其利用扶贫腐败的萌芽,为协同治理贫困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为社会力量,也应转变期落后的思想观念,提高与政府协同治理贫困的思想意识和决心,充分发挥自身在贫困治理中的能动性,积极参与政府的各项扶贫决策制定,共同制定符合当地脱贫发展的目标和使命,以及成本管理、人才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水平,积极承接各种扶贫项目,创新扶贫治理理念和方式,提升贫困治理的经验。认真了解贫困地区发展状况和群众的真实需求,将扶贫数据及时上传网络信息平台,做到与政府的有效互动。同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扶贫管理机制,提升协同扶贫管理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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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一直以来,政府主导的救助式减贫体制是中国农村减贫的主要模式。这一体制由政府主导,采取官办的形式,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或补贴。尽管国家已经做出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扶贫的重大战略部署,但社会力量的行为往往止步于一项项碎片化的个体行动,未能看到协同化治理所带来的政策创新和能力提升。
本文以山西省右玉县原国家级贫困县为例,深入分析右玉县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扶贫的现状,发现其协同扶贫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尽管右玉县于 2018 年 8 月退出国家级贫困县,但在协同扶贫工作中政府部门内部、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协同工作碎片化,协同意识缺乏;督评体制、协同对话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发展不充分,协同效能低下等问题,为右玉县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扶贫增加了难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右玉县全面脱贫计划的实现。通过对这一案例的研究显示,协同度即政府与社会力量在扶贫过程中内在协作的紧密程度对扶贫成效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要想提升政府与社会力量在扶贫工作中的协同度,提高扶贫能力和扶贫效果,一方面要解决思想观念上的问题,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配合与协同,同时要注重对社会力量自身发展的培育和扶贫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协同扶贫方式,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扶贫服务,为社会力量承接扶贫服务创造平等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应不断健全协同扶贫监督和评估机制,为协同扶贫计划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提高扶贫效率,增强困难群众脱贫以及实现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