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从政策体系的协调性分析入手,将政策的协调性区分为政策的目的协调、政策的功能协调、政策的内容协调、政策的工具协调。政策体系协调性不足就会产生政策的执行力不足、政策的延续性不足、保障群体不足、保障对象错位、布局选址不合理、土地供应不足、资金缺乏、定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
第一章 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其协调性的基本内涵
第一节 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内涵及其分类
保障性住房的形式根据各省市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但基本形式主要分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限价房、棚改安置房五种。
一、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内涵
(一)保障性住房的本质
保障性住房建造的目的是解决住房需求,面对主要对象是城市内的中低收入家庭或个人,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以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并保障弱势群体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投资建造或者引入其他社会力量合力建造的住房,该类住房具有严格的建造和使用标准,其实质是对国民经济成果的再分配。各个国家都提供不同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例如,英国的“合作住房”,美国的公共住房,香港的公屋等。
保障性住房的售价在市场上一般都比商品房价格有很大的差距。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国家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重要工作。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作为住房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的受众具有明显差异。中高收入家庭依靠商品房解决住房需求,而中低收入家庭则需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解决住房需求。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保障性住房具备一定的福利性,它承担了社会保障的职能。
政府建造保障性住房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保障功能,都是针对本国的中低收入群体建造的,目的是满足该群体的住房需求。例如,面对最低收入群体,他们可以免费或者支付极少的租金租用实物配租型保障房,这部分住房的来源主要是由政府和教会等社会慈善机构;面对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但不足以购买商品房的家庭,政府提供了廉价租赁房和公租型保障房;而面对符合条件的并且有一定购买力的家庭,政府会提供价格相对优惠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保障房。我国公民要取得保障性住房或相关福利,不仅需要提出个人申请,而且需要国家部门对申请人的真实收入状况以及住房状况进行调查和一系列的公示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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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内涵及其分类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体系是由多个各级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政策组成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按主要内容或者说按照其所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三种主要形式。
一、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基本内涵及其功能
(一)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基本内涵
保障性住房政策是政府干预、调节保障性住房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的政策和措施的总称,具有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保障性住房政策包括政府颁布的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法令和规划。从政策的角度来看,保障性住房政策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对项目建设提供土地、财政和税收补贴、对个人提高直接住房补贴、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房价管理等。
(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功能
1.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经济功能
首先,政府实施合理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增加中档住房的供应量,会有利于调整公民的住房需求,间接达到对商品房的结构优化的目的。其次,保障性住房政策是整合了社会资源,因为其中涉及到纳入多种闲置住房到保障性住房体系内来。再次,通过分配保障性住房,可以适当调节房地产市场,控制过高房价等问题的出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应该和市场调节手段结合起来,这就体现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经济功能。
2.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社会功能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属于社会保障的领域,是国家为实现其社会保障功能而做出的努力,虽然不是无偿出租或出手游,但它具备一定的公益性。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价值取向上,倾向于实现社会公平。在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定过程中,囊括了多个政治领域,触及到多方群体利益,特别是该类房屋与商品房的价格差异巨大,政策出台的部门应该协调多方关系使得保障性住房政策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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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协调性分析
第一节 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本节综合政策工具分析、发文单位分析和文献分析,将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协调性的协调性分析分为政策目的、政策功能、政策内容、政策工具四个方面,通过对四个方面协调性的分析,综合考察政策在制定、执行、调整、反馈等环节和各个政策主体之间的协调性。
一、政策目的协调性分析
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的目的主要可以分为保障住房需求、统筹资源、市场管理等三个方面。
保障住房需求是整个政策体系的核心目的,也是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政策目标。这一类政策主要用来明确整体的工作量,确定工作的方向和时间安排。
统筹资源是政策在执行层面的一个重要的功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要资金、土地、税收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需要对政策主体间的资源进行统筹规划,保障政策执行层面的可行性。
市场管理是为了协调整体的政策环境,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需要对市场进行管理,保障政策执行的环境。一方面,要出台专门的政策对土地拍卖、金融市场、房价等进行调控,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市场情况对政策进行及时调整,保障政策体系与整个市场环境的协调。
二、政策功能协调性分析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际功能可以分为保障公平分配、提供资源支持、工作协调三个方面。
保障公平分配是政策的一个重要功能,保障性住房政策要实现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就需要在政策层面对保障对象进行区分,对政策的执行层面加强监管。不仅要完成整体的工作量,还要保障住房的质量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提供资源支持是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政策主体利用专项资金支持、财税补贴、提供土地等手段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资源的直接支持。另一方面,政策主体还会通过提供融资手段,建立银企对接机制等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间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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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政策不协调的具体表现
政策体系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由于协调性不足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从政策目的协调性、政策功能协调性、政策内容协调性、政策工具协调性四个角度出发,可以将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因分析。
一、政策目的不协调
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的目的保障住房需求、统筹资源、市场管理等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目的应该互相协调,共同推进,轻视了市场管理功能,就会造成保障性住房定价与市场规律不协调,定价机制不合理的现象;轻视了住房需求的保障,就是只注重政治任务的完成,保证了住房建设的数量,忽略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布局选址不够合理,难以切实的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需求。
(一)市场管理目的与其他目的不协调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中的首要问题是定价机制模糊,缺乏明确的标准。政策过程中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目标时,经常以类似区域的住宅价格作为基准。例如,在 2011 年 9 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讨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公租房租金的确定原则是略低于市场价格。
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例,建设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 2002 年发布了《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它指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是以政府的指导价格为准,其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上缴税金和利润三部分组成。开发成本包括征地和安置补偿费,项目前期工程费用和勘察设计费用、施工计划预决算工程的主要房屋建设和安装工程费、配套住宅基础设施费和管理费(其中,管理费不得超过其他四项费用之和的 2%)、贷款利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微薄,利润不得超过开发费用的 3%。与普通商品住房相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需要行政划拨,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免收。2005 年,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城镇廉租房租赁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廉租房的租金原则上构成有两个因素:住房维护成本和管理费用,租金要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匹配。2008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提出了支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对这些需要扶持的项目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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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加强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协调性的对策.............................51
第一节 增强政策协调性的方向与目标..................51
一、协调兼顾..........................51
二、前瞻规划...............................52
第三章 加强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协调性的对策
第一节 增强政策协调性的方向与目标
一、协调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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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从公共政策的协调性分析入手,将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