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1:新加坡政府廉政建设对我国反腐工作的启示研究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目的
腐败已经成为人们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加强对腐败的有效打击和防范成为了社会发展中的必然趋势。腐败会影响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各个国家每年都会因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贪腐问题,而对各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目前,许多国家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为了谋取私利,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实施着自己的寻租行为,给社会的生产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一般来说,政府部门与其公职人员应该是为社会公众服务,谋求的是公共利益,应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操守,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应该增强自身的使命,在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大众服务,并遵循法律规定,做到廉洁奉公,推动政府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否则,如果政府部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以谋取私利,不顾公众利益,不肯执政为民,必然会降低其公信力,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致使政府失去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同时,这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阻碍,从而导致部分虚无主义滋生,甚至对国民的凝聚力形成产生不良的影响。由此可见,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已经与国家的生死存亡、兴衰成败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经济转型时期,不断提高的国民经济水平为我国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我国应当通过对国外廉政建设经验的学习和借鉴,减少当前腐败现象的出现。如今,新加坡政府廉政建设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同时是亚洲各国学习的榜样,其不但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廉政建设机制,甚至还为保廉提供了基础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与新加坡有着较多的相同点和共性,这就使对新加坡的廉政建设分析,也将对我国的反腐工作开展提供有效地经验支持和帮助,同时通过结合我国廉政建设的实际开展情况,吸取教训,进而为推动我国反腐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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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1.2.1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即为在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针对研究中所提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研究对象进行各个方面的对比分析,以此来判断其存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目前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当中。宏观分析作为比较研究法的基本特点,其主要是将一些可进行宏观研究的内容作为研究对象,因此也被称为跨社会或跨文化研究。可以发现,比较研究法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模式,本研究通过对其的合理应用,着重针对新加坡政府所提出的廉政建设体系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期望以此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推动我国反腐工作的有效开展。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作为一种常用的课题研究方法,其是在研究课题确立之后,根据研究课题的内容、方向以及主体等,对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搜集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利于研究开展的理论等内容进行提炼。一般来说,文献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课题的提出、研究步骤、搜集与整理文献以及对文献进行综合阐述等。不同于其他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属于一种理论研究法,其可以为研究的开展提供有效地理论支持,而研究者也可以根据其所提供的相关理论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并在对理论知识的整合基础上,归纳研究的思路,明确研究方向。研究设计即为确立课题研究的目标和研究步骤,这一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文献研究法作用下,不仅可以解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达到研究目标,也将为研究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研究在开展的过程中,主要以国内有关政府部门廉政建设相关的文献资料,以及著作等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同时对相关领域内专家的建议等进行了整合,在对新加坡廉政建设中的政策、文化以及体制等多方面分析基础上,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和帮助,同时也理清了我国廉政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归纳研究方法
归纳研究法是一种特殊化的研究方法,其主要是在对不同事例以及论点的综合分析基础上,对其所分析或研究对象的共性进行系统性的总结和提炼,并得出相应的结论。不同于其他研究方法,归纳研究法既可以先将事例以及论点等进行阐述,随后再针对其进行归纳性的总结,也可以先提出相应的结论后,再通过列举实例的方式对其进行证明。通常情况下,可将前者称为归纳法,而后者则称为例证法。在本研究中,首先对新加坡廉政建设的相关举措以及机制进行了分析和列举,其次通过对其中存在的内在联系进行分析,并总结出了几部分主要内容,期望以此为研究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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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我国反腐工作概述
2.1 腐败问题概述
2.1.1 腐败的涵义
针对腐败一词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英国,其原意是指由于受到了外界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原本干净或完好的食物出现了腐坏或肮脏不堪的情况,而经过后期的发展和演变,针对腐败一词的解释也更为深入,并将其用于人类不符合法律或社会道德的不文明行为。截止到目前为止,针对腐败一词的解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指食品或物质等,由于出现腐烂、溃烂而导致无法使用;另一种则是指糜烂、贪腐的一种不良社会风气。
从深层次的角度来看,腐败作为一种社会风气可以有以下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方面,其可以用于表示在社会中的公立以及私立组织当中,所出现的一种利用职权而谋取私利,或违反社会制度以及道德的不良社会贪污行为;另一方面,其可以用于表示政府部门当中所出现的政治腐败现象。本研究中所提出的腐败概念,主要是指后者所提出的政府部门中出现的政治腐败,即政府部门内的相关公职人员,以满足个人的利益及欲望为目的,从而所引发的滥用职权等行为。
2.1.2 腐败的表现
在不同的领域范围内,腐败的表现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其中权钱交易作为经济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第一种,政府部门以及有关机关的领导干部,通过对职权的利用而进行贪污,其属于目前最为严重且发生频率最高的一种腐败现象;第二种,部分司法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内的工作人员,以敲诈或勒索为手段所引发的徇私舞弊现象;第三种,部分具有垄断性特点的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部分具有经济管理权力人员所出现的贪污受贿。相比而言,此类腐败现象多表现为部分党员干部通过对各种手段的利用,而进行贪污,中饱私囊;第四种,部分机关内的领导干部滥用官职或权力进行经商,具体表现为通过对权力或职位的利用,以此来对国家目前计划当中的平价物资进行市场价销售,赚取差价;第五种,以权谋房。在城市中,其主要表现为通过个人所拥有的权力利用,以此来占有不合法的住房,或挥霍公款对住房进行装修等。在乡镇中,其主要表现为利用职权而违法或违章私建住房;第六种,奢侈浪费、滥用公款进行肆意消费;第七种,滥用职权进行非法的收费或罚款,通过对职权的利用来获取非法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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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国反腐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反腐败工作的迅速开展,其逐渐将侧重治标的方向转移至了标本兼治方向,并进一步提高了现有的治本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诸多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地遏制,党政机关以及干部队伍中贪污等腐败行为蔓延的趋势也得到了缓解。然而,由于受到经济发展以及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部分地区内的腐败现象并未得到有效地治理,反腐工作的开展日益严峻。
2.2.1 经济环境对反腐产生了影响
我国正处于经济改革时期,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出现的腐败问题和行为也更为隐蔽,手段也更为多样化。受到当前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腐败分子通过利用我国现有法规政策中的漏洞,以此来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逃避惩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阻碍。尤其在政府的招投标以及采购等相关制度的改革过程中,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对制度改革中存在漏洞的利用,导致部分腐败行为频频发生,比如土地使用权中的暗透标底等,均滋生了腐败现象。可以发现,受到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使公务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会通过对这些“漏洞”的利用,而获取更高的利益,而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也使公务人员面临着更大的经济压力,分配体制的不合理也使公务人员的腐败动机更为强烈,最终对反腐工作的开展产生了阻碍。
2.2.2 缺乏对公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目前,我国虽然意识到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基本的治国理念,但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却受到了“人治”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了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对权力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形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教育作为开展廉政建设工作的核心保障,同时也是提高公务人员廉政意识的主要途径。然而,通过对我国当前的公务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进行分析,发现其综合素质水平较低的问题日益凸显,究其根本原因,即为其并未建立起健全的培训教育机制,从而导致公务人员无法接受到现代化的廉政教育。
2.2.3 我国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问题
一方面,国民的反腐意识虽然得到了提升,并成立了诸多的反腐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反腐措施,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反腐队伍,但在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