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战略管理论文,通过上文对 DC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研究的分析,笔者得出结论如下: 第一,规模化是律师事务所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我国律师业经过 40 年的发展,律师事务所数量虽每年都有所增加,但规模普遍偏小,规模效益低下。近几年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并、联盟浪潮使律师事务所规模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壮大,但随着中国法律市场逐渐对境外律师事务所开发,我国律师事务所将面临与国际律师事务所同台竞技的局面。与国际大所比,我国律师事务所“散而小”、 专业化程度低、从业律师素质不够高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缺乏国际竞争力。只有发展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才更有利于培养法律服务人才,有利于实现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以及有利于律师事务所通过自身强大的优势获得更多的业务来源。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2014 年10 月 23 日,十八届中共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5 年 9 月 16日,《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出台,提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该《规定》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进一步推进了律师业的发展。2015 年 12 月 20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规定,自 2018 年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培育和发展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2016 年 6 月,《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基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律师工作的高度前所未有,使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截止 2018 年,中国内地有律师事务所 3 万多家,有执业律师共计 42.3 万人。上述执业律师 2018 年办理的各类法律事务 1068 万多件,代理诉讼类案件共计 497.8 万多件,承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 105.8 万多件,为 70 多万家党政机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 127.2 万多件①。从传统的买卖合同、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继承等一般性法律问题,到资本市场、投资并购、金融、国际融资租赁、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等事关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课题,再到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建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渗透到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的方方面面。然而机遇伴随着风险,中国律师事务所应当做好自身建设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此外,中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逐渐对国外律师事务所开放,外国和香港、台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陆续在中国设立驻华代表机构。这意味着中国律师事务所将面临与国际化律师事务所同台竞技的格局,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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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1.2.1 企业战略管理相关理论
战略管理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受到经济学的影响,同时,作为一个综合的应用研究领域,战略管理研究自然地受到心理学、社会学以及一般管理理论等诸多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影响[1]。就经济领域而言,企业要进行战略部署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竞争。凡涉及企业的基本目标、远期目标、整体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采用的行动、计划都可以归结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范畴。1962 年,美国管理学者钱德勒在其著作《战略与结构:工业企业史上的篇章》中对企业战略问题进行了分析,正式开启了战略管理的篇章[2]。1972 年,安索夫在《战略管理概念》一书中正式提出“战略管理”的概念,自此战略管理的含义延伸到了经营中[3]。之后学者雷德.戴维提出:战略管理本质上应被视为一种管理思想—从战略意义上去管理企业。
战略管理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发展至今只经历短短五十余年,国内对战略管理的研究也不过二十多年的历史[5]。但战略管理早已延伸至企业的不同职能领域,诸如战略营销,战略成本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6]。纵观现代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经典战略理论阶段(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代表人物:钱德勒、安索夫;竞争战略理论阶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代表人物:安德鲁斯、迈克尔.波特;核心竞争力理论阶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代表人物:拉哈拉德、哈默尔。其中,竞争战略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安德鲁斯教授,于 1969 年提出著名的企业商业政策 SWOT 分析框架。SWOT 分析框架分析了企业自身的内部条件,找出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四个关键要素,通过调查整理,按照矩阵形式进行排列,然后通过系统分析,把各种要素相互匹配后再加以分析,并得出适当的结论,最后根据结论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竞争战略和策略[7]。被誉为竞争战略之父的迈克尔.波特教授在 1980 年出版的《竞争战略》一书中,总结了企业在竞争中需要考虑的五种竞争力,它们是:现有竞争对手、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的商品或服务、供应商的还价能力、消费者的还价能力,这就是著名的“五力模型”[8]。其在五力模型的基础上,形成了成本领先、差异化、集中化这三种竞争战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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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分析
2.1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涵义及衡量标准
2.1.1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界定
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应从业务收入、执业律师人数、分所的数量、业务领域范围、律师事务所内部专业分工以及承办业务的能力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但在衡量律师事务所规模时,没有一个权威的理论依据来支撑确认这些衡量指标具体占多少权重,业界也没形成共识。因此,我国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界定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对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认定在实际操作上也有相应困难。
有律师提出,参考企业五级划分的方法,将律师事务所划分为大型所、大中型所、中型所、中小型所、小型所 [36]。而周琰认为,衡量律师机构组织规模最重要的指标应是执业律师的数量 [37]。当赵小鲁在 2003 年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问题进行研究时,他提出了他自己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标准和界定,他认为中国的现状应该考虑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规模标准。发达国家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大致可分为小型所、中型所、大型所、超大型所四个级别。如果不考虑业务和收入,仅考虑执业律师的数量,小型律师事务所一般不到二三十人(包括个人开业);中型所一般在三五十人以上;大型所在百人左右;超大型所在数百人甚至二三千人。英美法系国家超大型所多一些,规模也比大陆法系国家更大[38]。
王维嘉在其《再论地方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之路》中提出,从现实看,由于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执业环境、行政区域的不同,对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认识存在巨大的差异。“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在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定义,在不同的角度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认识有一定的差异[39]。冯晋江则认为,规模化是一个综合型的概念,是少量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业整体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取得了较高的发展水平。从国外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实践和模式看,一般有以下特点:人员规模数量较大,形成了高层次律师的聚集;内部管理体系运行顺畅、分工协作、规范有序;具有丰厚的业务收入和资金积累、形成了较高的综合实力[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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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动因
2.2.1 外部需求
(1)面对竞争压力
同国际律师事务所相比较,我国律师事务所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在律师事务所规模、执业律师的素质、律师事务所战略规划、管理模式、律师执业技术水平等方面。我国律师事务所要与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同台竞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今经济全球化席卷世界各地,中国已不能独善其身要融入其中在所难免。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仅允许外国和香港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在我国从事一些关于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咨询类服务。但是,在需要多领域人才相互配合的非诉讼领域,如涉及金融、投资并购、资本市场、跨境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境外律师事务所及其代表处实际已对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构成强大威胁,且其市场份额仍在不断扩大。此外,中国还逐渐放宽了境外律师事务所进入我国市场的条件,取消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数量限制,降低外国事务所驻华外国律师资历的要求。由此,外国律师事务所必然极力抢占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份额,对我国律师事务所构成强大的攻势。相反,我国的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相比,实力相差悬殊巨大。下图为 2018 年全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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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C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分析 .............................. 25
3.1 DC 律师事务所的现状 ..................... 25
3.2 DC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历程 ................................. 26
4 DC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对策 ............................ 37
4.1 启动总分所一体化建设 ........................ 37
4.2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 38
4 DC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对策
4.1 启动总分所一体化建设
D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后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便是如何实现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