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收征管改革的成效考量标准,是指人们对税收征管改革的效果基于客观事实所做的价值判断。衡量税收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要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标准:即是否有利于税收生产力水帮写硕士论文平的提高,是否有利于税收管理的加强和改善,以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是否有利于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方便纳税人办税,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关键词:征管改革;考量标准;征管效率;税源监控网络;征管成本
一、税收征管改革成效的考量标准衡量税收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要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标准:即是否有利于税收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否有利于税收管理的加强和改善,以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是否有利于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方便纳税人办税,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而言,这套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标准。
(一)征管水平
征管水平是指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水平,大概从量到质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税收收入规模水平;二是登记、征收、稽查等管理的有效程度,特别是税源管理的水平;三是征管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四是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素质和水平;五是纳税人遵从税法的程度。
(二)征管效率
征管效率是指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成果与投人之间的数量比较关系,是税收征管质量和数量的综合反映。税收征管成果集中体现为税收收人,有效调节收人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实现。征管投人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征税成本,指税务机关征税花费的行政管理、办公、基建等费用;二是纳税成本,指纳税人完成纳税义务而发生的费用;三是机会成本,指由于税务机关放弃对一部分纳税人的管理或纳税人偷逃税款导致税收收人的损失而造成的成本。一般说来,取得一定税收收人所耗费的征纳成本和机会成本越低,征管效率越高。征管效率以是否降低税收成本和有效调节收人分配为主要指针。
(三)征管组织机构设置
据IMF专家权威论证,一个税务机关的成功与否(当然包括税收征管改革成功与否),首先取决于能否按照总体目标科学地设置机构。税收征管的组织机构设置主要是指围绕税收征收管理如何设定内部机构。科学设置征管组织机构的标准通常有4条:一是税收征收的高效率;二是工作人员的高生产率、低管理成本;三是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服务,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四是提倡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腐败的风险较低。
(四)征管工作程序
征管工作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税务人员依法实施税收管理所遵循的工作流程、步骤、时限等程序。征管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可以税务机关各机构、部门的职责接口关系是否通畅,各机构、部门及其税务人员是否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完成本职工作,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讲求程序公正等为主要指针。
(五)纳税人权利的保障
既严格税收执法,维护税法的权威,又不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是每个税务机关应当追求的目标。衡量纳税人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可以纳税人的法定权利是否真正落实,纳税人是否感到纳税的光荣和受尊重以及权利救济途径是否通畅为主要指针。
(六)社会满意程度
社会满意程度是一个组织价值的综合体现,是一个组织文化建设成果在社会上的反馈。对一个税务机关来说,税收征管改革既要追求经济效应和管理效应,又要追求社会效应。税收征管改革应该既做到让纳税人满意,又让上级机关满意,还要让地方党政机关满意,让社会各阶层满意。其实质是税收征管改革是否达到了使税务机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效果,是否提升了整个组织的价值,是否反映了先进组织文化建设的成果。
二、广州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取得的成效
经过三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广州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组织税收收人规模晋级全国大城市前三甲,体现了观念、体制、管理的新优势,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树立了广州地税的良好社会形象,全面实现了“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争创华南地区一流地税局”的奋斗目标。
(一)征管水平显著提升
1、组织税(费)收人全国一流
广州市地方局组织税收收人三年连过两个百亿关,进人全国一流,名副其实。1999年一2001年,广州地税组织收人规模的超高速扩张令世人瞩目:(l)组织收人总规模三年平均增长47.54%,由1998年的115.95亿元跃升至2001年的372.41亿元;三年累计组织各项税、费、金收人共计816亿元。(2)税收规模1998一2000年三年突破两个“百亿关”,于1999年跻身全国大城市三甲之列,名列省会城市之首。2001年已逼近270亿元(实绩269.85亿元);1999一2001年三年合计组织地方税收收人618亿元,年均增收53.5亿元,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5.19%,远远超过同期名义GDP年平均增长率;(3)费金规模三年翻了近四番,由1998年的6.74亿元,到2001年突破100亿元(实绩为102.56亿元),在全国各城市的排名仅次于上海而位居第二。
收人规模的连年超常增长,使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全国、全省地税收人的贡献比重逐年上升。1999一2001年,广州地税局组织的地方税收人占全国地方税收人比重的递增情况是:4.38%5.45%5.72%;占全省地税收人比重则由1999年的31%,急升至2000年的37.5%,进而攀高为2001年的38.43%。另外,广州地税这三年对广州市财政一般预算收人的贡献份额稳定在60%左右的水平,为广州推进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提供了主要的财源基础。
2、税收管理更加有效
通过税收征管改革,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从税务登记、日常发票管理到稽查管理的各个环节更为有效。
(l)登记户数连年增长。税务登记分局着力建立漏管户监控体系,大力开展清理漏管户工作,不到两年时间,该局共清理出各类漏管户近7万户,使广州市的地方税纳税户由1999年初的24万户激增到2000年底的33万户。到2001年,通过联合稽查和征收系列,开展专项登记执法活动,登记户数增加到近40万户。
(2)税源监控网络逐步完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从1999年推行属地征收新模式伊始,就积极组织力量,研究、探索在新征管体制、模式条件下规范实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有效途径。在总结、借鉴和论证的基础上,2000年年初,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推陈出新,初步建立了统一的重点税源联系制度,即对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以上和500-3000万元之间的重点税源企业分别实行市局“一把手”和各征收分局“一把手”亲自负责联系的制度;局属各征收单位则根据“重点税源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各自的具体操作办法,采取定期报告和税企座谈的形式,切实加强了与重点税源企业的沟通、联系,并健全了建档、跟踪分析、分类管理的管理方式。稽查局还于2001年推出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并于同年在全市范围评选、表彰、授牌了首批22家A类纳税信誉等级企业,2002年评出了122家A类纳税信誉等级企业。通过贯彻落实这些制度、措施,广州市地税税源监控网络更趋严密,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自觉性和荣誉感明显增强,税收潜力得以进一步发掘。
(3)日常发票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结合“属地征管”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创新了发票管理办法,通过推出发票抽奖措施,设计了一个激励合同或契约机制,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激励问题,通过发票抽奖措施,使得所有参加该活动的消费者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客观效果尽可能与促进饮食服务行业的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社会目标一致;二是信息问题,以尽可能少的成本将饮食服务行业不被税务机关发现的有关真实经营收人的私人信息揭示出来。从而增强了广大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激励了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的热情,使该局获得了有关税源的真实、有用的信息,有效防止了外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为加强广州市娱乐、服务行业发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的偷税现象,从2000年10月1日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在全市饮食、娱乐和其它服务业全面推行使用定额发票,并在此基础上,于2001年推出了发票电话查询和定额发票抽奖办法。此举大大提高了广大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参与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促进了税收收人的稳步增长。以餐饮业为例,推行定额发票抽奖办法之前的1999年和2000年,该行业营业税的增幅分别为5.44%和16.66%,对营业税总增收额的贡献率分别为1.51%、7.97%;而在2001年推行该项旨在引导、激励消费者参与维护税收、经济秩序的管理创新措施后,餐饮业营业税的增幅和对营业税增收总量的贡献率分别上升为25.66%和10.66%。另据统计,2001年该局发票查询抽奖系统共接纳市民查询发票694万份,成功登记抽奖发票584万份,共兑现奖金74.58万元。通过发票抽奖受理群众举报发票违法案件1378宗,查处违章发票(收据)票面金额1.28亿元,查补各项税、费、金、罚款达2820万元。
(4)发挥稽查管理的“别动队”作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系列“别动队”人数所占比例大幅提高,充分显示了以查促征、以查促管的威力。广州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第一年,稽查系列共查处各类涉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达1064宗,查补税款近10亿元。稽查力量的充实,有效地打击了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纳税环境,同时也促进了征收机关对日常征管工作质量的加强。以建筑安装业为例,为从管理流程上堵塞分包方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漏洞,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2000查处并公开曝光了26家使用假发票大量偷逃税款的建筑安装企业,严厉打击了该行业偷逃税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遏制了建筑行业的税源流失,对其他纳税人也起到了预警、震慑、教育和宣传的作用。
3、依法治税、强化征管的力度前所未有
广州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后,改变了过去那种“减税让利、放水养鱼”的旧的税收管理观念,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方针,立足“为国聚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