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商税收的现状及其解决思路---税收预测与分析
摘 要: 以一个自然村为对象,全面调查分析了农村工商税收的现状并提出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 农村工商税收; 税收流失; 税源监控
围绕“三农”问题,中共中央自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决定“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之后,国务院在2004年第一号文件中,又明确提出从2004年开始每年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而温总理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农业税的减免政策扩大为从2004年起取消除烟叶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推进减征、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用五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从以上政策的出台,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空前重视。
在减税政策指引下, 2004年全国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今年全国取消农业税的省(区、市)也由去年的11个增加为26个;学术界有关“三农”问题的研究也是百家争鸣、方兴未艾,让人感到由衷的欣慰。但是,笔者也注意到农村经济中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农村工商税收”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尽管目前农村工商税收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还很小,但随着国家“发展农村非农产业,稳步推进城镇化”政策制定和推行,农村工商活动会越来越多,工商税收会逐渐增加,农村工商税收存在问题也将越来越突出,它将对农村经济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及早调查、研究,做好农村发展的全面规划。
笔者曾就农村工商税收情况对某村进行过认真周密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总、整理,供大家参考。该村位于辽河平原,拥有农户746户,人口2645人,属于中等规模的自然村。现有登记在册耕地11099亩,人均耕地4.2亩,土质为褐色黏土,比较肥沃,地势平整,历史上以传统农业为主,主要种植玉米、水稻、小麦等农作物。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在该地区处于中下水平。
该村八十年代末开始从事棚菜生产,并以棚菜生产为龙头,带动与之相关的商品零售业、农具加工业、食品加工业、棚菜贩运销售业、棚菜用草帘子加工业、修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洗浴业、理发业等产业迅速发展。
综合分析该村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在我国广大农村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对其工商税收的调研分析结论可以反映当前农村税收管理中的问题。
一、农村工商税收征收管理现状
笔者在对该村调研中发现与城市相比较,农村存在农业税收与工商税收并存的特点,并且与沉重的农业税费相比,农村工商税收税负相对较轻。各行业税收负担调查结果显示:
(一)增值税税负调查存在主要问题
1. 商品零售业,税收定额与实际应纳税额偏离较大。当前对农村商品业征税方式主要为定额征收,其应纳税额确定缺乏科学性,再加上,传统观念中农民生活方式主要为“自给自足”,商品的需求和销售量都很小,所以确定税额数额比较低。但是,随着农业生产产业化、市场化以及新型农民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农村中很多家庭吃、穿、用依靠购买来实现,商品零售额日益增长。据调查,该村的8个食杂店全部为双定户,国税部门根据经营场地面积、经营地点等条件,确定其应纳税额,每年根据情况予以调整,如2002年8个食杂店全年共缴纳工商税收4260元,2003年增加到5600元。应该说,这一调整是必要、及时的,然而与实际应纳税额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偏差。以一家食杂店为例,该食杂店在8家食杂店中销售收入名列第三,核定的月应纳税额为120元。据走访调查,该商店平日销售额约为200—300元,农忙时节日销售额约为800—1000元,两节期间日销售额近4000元,初步估计全年销售额约为12万元。如果按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核算,据实征收应纳税额为4800元,实际全年核定税额为1440元,相差3360元,由于定税不准确,造成233%的税收流失。
2. 加工、修理行业,以地下经营为主,税款基本流失。与商品零售业相比较,该行业除粮食加工外,其他加工和修理活动由于区域服务、消费特点,其经营活动都相当隐蔽,既不用挂牌经营,也不用有特定的经营场所,税务部门无法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所以税收基本流失,税收负担基本为零。
3. 食品销售行业,隐蔽性很大,无法管理。诸如包子、馒头、锅贴、豆腐等食品,具有在家制作、流动销售两个特点,一般无需挂牌经营。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经常混用,很容易躲过税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而其日销售额平均在50元到100元之间,每年在此流失的税收近万元。
4. 农产品销售,真假难辨,税收流失严重。依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交增值税。这项优惠政策是针对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而设计的,从事农产品贩运销售是不属于此范围的。对“自产自销”的判定标准,各地具体方法不同,在该村,是以村委会开具的“自产证”为依据。目前该村常年从事蔬菜和粮食贩运活动近30辆车,通过各种手段取得了“自产证”,得以逃避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营业税税负调查存在主要问题
1. 建筑业,税源丰富,缺乏管理,税款流失可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大多数农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砖木结构住房。
然而,农业、工业生产用房及新增农户建房和对现有房屋及附属物的完善,使得农村建筑市场仍然很大。
然而,农村建筑队经常是忙时组队施工,闲时解散,四处揽活儿,所以该村现有的3支建筑队,均没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相关部门无法掌握他们的经营情况,营业税自然流失了。
初步测算如下:依据表2数据推算,1999年35户新建房屋占调查户数的1.9%,可得出调查样本量为1842户,假设统计表中35户所新建房屋均未缴纳营业税,每户按3间假设,则35×3×7252.1×3%=22845元,也就是说每1842户就有22845元营业税流失,考虑全省范围,营业税流失是很可观的。
2. 运输业,重点税源,税收流失重灾区。该村交通便捷,棚菜和养鸡两大产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为运输业发展提供了契机,实际征管中该行业存在很多难题:
(1)应税与否难以区分。车辆自用还是经营使用,在纳税上是不同的,按现行税法规定,自用车辆只须缴纳车船使用税,而经营用车辆还需就其营业额缴纳营业税,现实中大部分车辆都属于无照使用,征税与否缺乏有效的判断依据。
(2)贩运和运输服务不易区分。根据现行税制规定前者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后者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缴纳营业税,操作中很难区分这两种行为。
(3)营业额难以确定。由于受季节性变化影响,运输业营业额变动很大。运输业务流动频繁,该领域营业额核定缺少科学标准,很难准确核定其数额。
3.餐饮、理发和洗浴等服务业,新兴产业,同样存在税收流失问题。由于这些行业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所以相对税收的征收是比较到位的。
d税收税负确实比
农业税费负担轻,税收流失现状比较严重。
二、农村工商税收管理中存在问题分析
(一)缺乏与农村经济特点相适应的工商税收法规条例,税收征管、处罚措施适用性较差。当前,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是以城市经济主体为对象设计的,如要求建账、建册,查账征收,登记申报以及处罚方式等很少考虑农村经济特点,结果是脱离农村现实,不能恰当地解决农村工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执法缺乏法律依据,征管比较混乱。
(二)税源分散,税收成本高,不易管理。农村集市是工商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然而分散在自然村中的工商活动也不可小视,农民日常的生产、生活资料来源多由其提供,其营业收入相当可观。同样由于零星分布的特点,征收成本相对也很高。
(三)经营活动隐蔽,地下经济大量存在。由于地域、风俗、组织成员特殊关系,信息在村中传递非常迅速,所以,从事工商活动一般无需挂牌,税务机关很难发现工商行为发生地。
(四)税务登记户大多数不建账、不建册,征收主要采用定额方式,既不规范,又难以反映真实的经营情况。
三、加强农村工商税收管理的设想
从前述对该村工商业现状和工商税收征收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工商业将是农村新兴重要产业。农村的地域、文化、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农村和城镇工商税收是不同的,对农村工商税收简单地套用现有的征收管理方法显然是不适宜的,而目前我们对此还缺少足够地认识,这一方面造成税收的流失、管理无序;另一方面由于税收调节不够,出现收入两极分化。因此我们要针对农村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早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工商税收征管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制定农村工商税收征管制度,需注意的问题
制定农村工商税收征管制度,必须结合农村工商活动的特点,如经营活动隐蔽、地下经济大量存在;不建账、不建册;税源分散、征管困难大、成本高;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易区分、经营具有季节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诸如开业登记、歇业登记、废业登记、纳税申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规定都难以在现实中实行。同时,注意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以扶持、规范为方向。对处于起步阶段的农村工商活动,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要从保护的角度出发,既要使经营者依法纳税,又要提供纳税上的方便,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成本。具体税种税率要略低于现行各税种的税率。
2.增强“成本意识”。据测算,1995年,我国的征税费用占税收收入比重约为3%左右,远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美国的征税成本为0.58%,日本也仅1%。农村税源分散、隐蔽的特点,尤其要考虑征税成本,减少征税成本,本身就是增加税收收入。不能机械、简单地认为“应收尽收”才是做好税收工作的标准。只有税收收益大于税收成本时,(这里的税收成本还包括机会成本)税收才是可行的。
3.坚持公平、简单易懂原则。自然村的规模和交错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得信息的沟通呈现“全通道式”,能够得到充分的传播。因此无论制度本身还是征管实践中,必须奉行公平、公正原则。否则,就会引起农民的抵触情绪,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