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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筹划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737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1110032052581252 论文字数:3061 所属栏目:税收筹划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试论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筹划

摘要: 税收筹划是一种增值性的经济行为,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将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入了解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的涉税政策,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对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规范化管理、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医疗卫生; 涉税分析; 税收筹划

 

长期以来,在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中,税收观念比较淡薄,原因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机构通常属于差额预算管理或自收自支预算管理模式的社会公益单位,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涉及或很少涉及税收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和业务范围也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和扩展,相应的涉税问题与日俱增,但目前许多医疗卫生机构对涉及的现行税收政策及应由本机构负担或扣缴税种的了解比较模糊,在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或财务管理实践中缺乏税收筹划,同时不能规范地予以管理,从而使税负成为影响相关管理指标期中变动的因素。为此,笔者就此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以期引起进一步的探讨和论证。

 

一. 医疗卫生机构的含盖范围
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其他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临床检验中心等。
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站(所)、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二.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的税种及涉税业务范围
纵观医疗卫生机构的涉税业务,其有关的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未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人,如财产转让、培训、租赁及对外投资等收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取得的收人;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人;卫生机构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人;增值税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的新增值或附加值;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机构对其拥有的但非本身业务用(用于经营、出租等)的房产、土地、车船,营利性医疗机构拥有的房产、土地、车船,应按规定纳税;印花税、契税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及承受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范围外的房地产时,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及契税;企业所得税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部分的非医疗服务所得;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所得;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卫生机构取得的不是直接用于改善本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其他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对支付给职工或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应按规定扣缴。

 

三.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人,免征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人,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只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人,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人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三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收。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人(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人),免征各项税收。对卫生机构取得的其他经营收人,如直接用于改善本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只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纳税人在财务管理中所形成的符合立法意图而减轻税负的行为,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对客观低税环境的利用,即企业在现有组织结构和经营条件既定的情况下,通过对投融资方式、成本核算方法、收人归属期限的选择和控制等来实现减轻税负、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标。由于这种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对低税环境的利用而形成的,故称之为“环境利用型税收筹划”。广义的税收筹划除“环境利用型税收筹划”外,还包括“结构利用型税收筹划”即企业通过运用兼并等方式,扩充其组织结构、充分利用税法对企业结构重组的有关税收优惠措施,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营运资金的目的。税收筹划是一种增值性行为,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将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思路及方法来利用低税环境:1.选择机构性质;2.控制支出用途;3.利用低税的经营项目,转投资方式为引资方式;4.通过分离药房转嫁税负;5.控制个人薪金按月均衡发放降低个税税负。

 

四. 医疗卫生机构在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医疗机构在选择机构性质时除考虑物价政策,医疗卫生政策,医疗机构本身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和社会知名度等因素外,要特别注重税收杠杆对医疗服务收人及所得的调节作用。这就需要进行科学的、合法的分析和研究,否则,只考虑收人的增长因素,而忽视税负成本、相应的筹划管理成本以及税收筹划的风险成本,就会得不偿失,给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造成很大影响。

 

2. 税收筹划活动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熟练掌握纳税方法,适应控制收支等途径获得节税利益,它是一种合法行为,与偷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税法条款为依据,充分了解现行税制和涉税经济行为,遵循税法精神。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对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不论采用何种财务决策和会计方法都应该依法取得并认真保存会计记录或见证,否则,税收筹划的结果就可能大打折扣或无效。

 

3. 税收筹划必须坚持经济原则。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税收筹划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提高经济效益,但在进行税收筹划及筹划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又会发生种种成本,本论文来源于无忧论文网(http://www.51lunwen.org/ )因而必须对预期收人与成本进行比较,只有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时,筹划方案才可付诸实施,否则会得不偿失。此外,在筹划时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还应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不同税收筹划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以实现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
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深人了解和掌握有关的税收政策,将税收筹划纳人财务管理的范畴并贯穿于医疗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全过程,对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卫生企业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