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以来 ,我院急诊科采用了新型的抗胆碱药物盐酸戊乙喹醚(长托宁)取代阿托品 ,用于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时 ,中毒症状消失快 ,治愈率高 ,毒副作用或不良反应少 ,使用方便 ,取得较好的疗效 ,现将临床护理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2004 年至 2006 年 4 月 ,我院急诊科应用长托宁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共 48 例 ,其中口服中毒 42 例 ,喷洒中毒 6 例。
1.2 给药方法 根据中毒程度选用首次用量 ,轻度中毒 1~2mg肌肉注射 ,必要时使用氯解磷定 500~700mg ;中度中毒 2~4mg 肌肉注射 ,同时使用氯解磷定 1000~1500mg ;重度中毒 4~6mg 肌肉注射 ,同时使用氯解磷定1500~2500mg肌肉注射。首次给药后 30min 检查症状与体征 ,测全血 ChE活力 ,根据病情可重复使用 ,直至中毒症状基本消失和全血 ChE活力不低于 60 % ,方可出院。但应治疗观察 48h以上 ,结果治愈 46 例 ,死亡 2 例。
2 护理
(1)密切观察血压、 脉搏、 呼吸、 体温、 瞳孔、 意识等生命体征的变化 ,特别是呼吸的变化 ,最好做血气分析 ,如血氧分压低于 50mmHg ,则应气管插管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
(2)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口服中毒者给予及时有效地洗胃 ,以排除胃中的毒物 ,阻止毒物吸收;皮肤接触中毒者予更换衣物 ,并用大量清水清洗污染的皮肤、 毛发、 指甲、 趾甲 ,禁用热水或酒精擦洗 ,以免皮肤血管扩张 ,加速毒物吸收。
(3)遵医嘱应用长托宁解毒剂 ,密切观察用药后的疗效 ,并做好记录 ,如全血 ChE活力低于 50 %时 ,可遵医嘱重复使用长托宁;如中毒症状明显消失和全血 ChE 活力恢复至50 %以上时 ,可暂停药观察。首次给药后 1~2h ,如中毒症状未明显消失或又重新出现和全血 ChE活力低于 50 %时 ,再给首次用药的半量 ,同时应重新洗胃等。病人病情基本好转后 ,如仅有部分毒蕈碱(M)样症状 ,可肌注长托宁 1~2mg ;如仅有烟碱(N)样症状或全血 ChE活力症状基本消失 ,但全血 ChE活力仍低于 50 %以下 ,应酌情肌注长托宁1~2mg (每 6~12h 1 次) ,维持 “阿托品化” 至 ChE活力恢复至 50 %~60 %以上。中毒症状基本消失和全血 ChE活力恢复至 60 %以上(含 60 %) ,可停药观察 ,停药 12~24h如 ChE活力仍保持在 60 %以上可考虑出院。
3 小结
长托宁对外周和中枢 M、 N 受体均有作用 ,作用比阿托品全面 ,对外周和中枢 M、 N 受体的抗胆碱作用比阿托品强 ,但对心脏(M2受体)无明显直接作用 ,一般对心率无明显影响。当心率出现异常时 ,可通过心脏后交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 M1M3受体双向调节心率 ,使心率逐渐恢复正常 ,对瞳孔的影响也不明显。因此 ,当采用长托宁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时 ,不能以心跳加快和瞳孔扩大来判断是否阿托品化 ,而应以口干和出汗消失或皮肤干燥等症状判断阿托品化。且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准确记录临床疗效 ,对提高抢救成功率提供有利依据。
长托宁救治有机磷农药中毒时 ,用药次数和总量少 ,毒副作用少或轻 ,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