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转债融资公告效应,国内外学者有从影响因素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在变量的选择上,学者们主要基于公司层面和可转债层面构建变量,普遍采用如发行规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变量作为模型的一部分,但可转债的公告效应本身表现为对应正股股价的波动,如果发行转债的公司在公告发行日前其股价就存在很强的波动,是否意味着,对应正股的公告效应会更强烈,或是与波动性指标存在某种联系?如果可以探明公告发行日前正股股价波动与转债公告效应两者间的关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当前转债公告效应的分析模型并使得之后基于此模型得出的研究结论更具说服力。因此本文尝试将公告日前正股股价波动作为因素考虑到模型当中,试图对现有研究公告效应的模型做进一步的完善。
表 4- 2 全样本平均异常收益率检验结果
................................
第三章 可转换债券及公告效应相关理论 .............................. 10
3.1可转债结构及其发行 ..................... 10
3.2 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 10
3.3可转换债券融资分析 ........................... 12
第四章 我国可转债发行公告效应检验 .................. 18
4.1 研究样本与研究设计 .......................... 18
4.1.1 研究数据及来源 ............................. 18
4.1.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18
第五章 可转债发行公告效应与正股波动性研究 ........................ 28
5.1 正股波动性的度量 ............................... 28
5.2 发行的公告效应与公告日前正股波动性分析 .............................. 30
第五章 可转债发行公告效应与正股波动性研究
5.1 正股波动性的度量
正股价格波动本质上反映出股票市场价格和均衡价格之间的偏离程度,该指标与市场有效性密切相关,市场有效性理论指出,一只股票的基础价值应当由其对应的经济实体决定,一支股票之所以存在波动主要是市场参与者对于股票未来价值预期的波动导致,理论上股价的波动是不会超过其基础价值波动的,所以如果一支股票波动幅度超过了其基础价值的波动幅度,说明该支股票存在过度波动现象,即从市场有效性来看,此时市场是非有效的。我国股票市场就有效性而言接近弱势有效,存在股价过度波动现象,因为波动性是多方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其对于可转债公告发行后股价的影响便不可忽略,本部分将采用相应的指标就公告日前正股波动情况进行衡量。
关于股票波动性的研究,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目前衡量股价波动性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 ARCH 类模型族,ARCH(AutoRegessive Conditional Heteroskedastie)也称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最早是由 RobertEngle(1952)提出,该模型主要用于刻画时间序列在某一个时间段波动剧烈而在另外一个时间段又波动平缓的特征,之后其他学者如 Bollerslev(1986)在此基础上又建立了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 GARCH(Generalized ARCH),Zakoian(1990)和 Olosten,Jagnnathan, Runkle(1993)提出了反映非对称效应的ARCH 模型,即 TARCH(Threshold ARCH);第二种是使用实际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衡量股价的波动,本文参考翟爱梅、钟山(2012)年的方法,采用实际收益率的标准差δ来衡量股票价格的波动。
表 4- 1 样本公司的描述性统计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6.1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事件研究法,首先分析了 2017 年再融资新规颁布后上市的转债发行的公告效应,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将样本按照波动性分为高低波动性组并对比两组公告效应表现的差异,分析公告日前正股波动对公告效应的影响,之后为了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并分析其他影响转债的因素,本文构建了多元回归模型,对转债发行的公告效应进行综合分析。
6.1.1 我国可转债市场存在公告效应
本文在第四章通过事件研究法和调整市场收益模型,对资管新规颁布后我国的可转债市场公告效应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发现,在转债发行当日,正股股价会表现出强烈的正股价效应,在 t=0 时,样本表现出的平均异常收益率为1.001%,在 1%的水平上显著,但在随后正股平均异常收益率出现了剧烈的下降,并在 t=2 时,样本表现出显著为负的平均异常收益率-0.982%,在 1%的水平上显著,虽然正股出现了先正后负的效应,但是观察正股在整个窗口期[-5,5]的累计异常收益率在 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股价的正效应是能够覆盖之后的负效应的。
关于为什么正股会在公告日当天表现出公告效应,原因主要有:1,关于正股在公告日当天出现正股价效应,可以从发行人和投资者两个角度进行解释,因为我国对于转债发行人有严格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转债的信用风险较低,加上对发行人而言转债融资的成本较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要低,能够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转债属于一种可选择的融资方式,投资者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是否转股,而对发行人本身而言也会出于促使投资者转股的动机,提升公司价值,可转换债券将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利益诉求趋于一致,因此转债发行向市场传递出的是一种正面信号,导致公告日当天正股出现显著为正的股价效应。2,公告日后价格出现负效应本文则主要从正股的除权效应进行解释,即转债配售机制中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机制,赋予了正股优先配售权价值,而在公告日后确认认购份额结束,配售权价格消失,导致股价出现显著为负的股价效应。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