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证券二级交易市场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交易规模更大、流程更加复杂、风险日益增加。就交易量而言,中国两市日交易额曾一度突破万亿大关。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券商业务种类(股转优先股、沪港通、深港通、个股期权)的增加,非常迫切地需要建立与之配套的软件系统模块。面对不断新增的证券市场业务和庞大的市场交易量,国内大多数券商寄希望于通过高效稳定的技术手段防范日终清算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忽视了对诸如人员培训、流程修订、系统测试、外部环境、事前监控等外部因素的考虑。
2019 年以来,中共中央经济、金融会议上,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国人民银行 2019 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重要讲话,纵深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这些都充分说明国家层面已经认识到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性。2019 年 3 月 20 日深交所理事会市场风险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近期市场风险、完善基础制度建设、加强交易全程监管、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等工作展开深入研究讨论,可见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是推动资本市场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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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清算相关研究
1773 年伦敦票据交换所是券商证券清算的源头,票据交易成为当时金融机构代收、代付的交换工具,由此形成了最早的证券清偿债券、债务关系。从证券法观点理解,证券、资金的归属权的确认由清算来完成,它可以包含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等传统意义上的有价证券的清算,也可以包含商品期货、股票期货、股票期权等衍生品的清算。20 世纪 80 年代末以前,世界券商清算业没有形成统一的清算准则,1987 年 10月美国证券市场的危机使得监控者认识到维持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性。于是国际金融监管、管理、企业等相关人员组合了 30 人集团(G30)对世界软件系统在组织、监管、风控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并在 1989 年提出了建设性的想法,并于 1995 年和 2000 年在国际证券服务协会(ISSA)结合 1989 年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三份建议的出台为世界证券清算业提供了准则,它们是规避清算交收风险的重要手段。国际清算银行支付与软件系统委员会(CPSS)和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也于 2001 年1 月联合发布了一份题为“证券软件系统建议”的报告,其中 CPSS 将“清算”的概念解释为“资金或证券的转让”。
从国际角度来看,对于“清算”概念是指在交易达成之后权责履行之前的所有交易活动,然而国内对于券商清算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大多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结合部门流程归纳总结出来的。孔新荣、韩通(2017)探讨了商业银行清算体系建设思路,为更好地支持商业银行支付端创新,不断巩固和提升商业银行支付清算领域地位提供了新的思路。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管理部课题组(2018)尝试从清算的起源出发,研究清算业务的发展,并结合金融科技创新的分析,探索清算银行建设思路,以更好地支持商业银行的创新,不断巩固和提高商业银行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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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理论概念
2.1 中小券商相关概念
2.1.1 中小券商的界定
业内关于中小券商的界定还不是很清晰,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结合相关文献可以将中小券商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以注册资金为划分依据将券商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第二种是以净资本和净利润作为衡量标准,净资本一般指在券商净资产的基础上,券商流动资金、变现偿付的能力,净利润是券商收益、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这两个指标相结合作为界定大、中小券商的标准;第三种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审慎管理的要求,按照《证券公司分类监控规定》,以券商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券商竞争能力和风控管理水平的综合性评价。将券商划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CC、C)、D、E 等 5 大类 11 个级别。
截止 2018 年底,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信息栏目公示共有 130 家有券商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按照券商分类监管规定的要求,有 32 家券商旗下资产管理公司、承销保荐公司与母公司合并评价。因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每年会以中国证监会对券商的分类考评结果评价券商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行业资质,所以本文以券商分类结果作为衡量风险管理能力的标准,首先结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编写的《监控预警案通报》归纳总结影响日终清算操作风险的因素,其次以江苏省境内分类监管评级结果为 A 类的券商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对比矩阵的数据源,应用 ANP 网络层次分析法对中小券商日终清算操作风险体系进行评估,最后在模型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利用 D-S 证据理论对东海证券日终清算操作风险进行语言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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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日终清算相关概念
2.2.1 券商日终清算概念及逻辑
券商日终清算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银行、其他代销清算机构等发送的清算数据,就客户交易买入、交易卖出、客户权益、交易佣金、交易规费、客户利息、资金存取等交易清算数据,按照相关确定的清算、交易业务规则,对客户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在清算系统进行计算和处理,并完成各交易、清算系统内簿记的过程,最终有效防范和控制清算交收风险,保护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其中集中交易清算系统承担证券交易的客户清算职能,按照客户当日发生的委托合同成交部分,分别计算证券交易的证券及资金变动情况;法人清算系统承担公司法人层面证券交易的清算职能,反映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一级清算和交收结果,并按营业部统计证券交易资金的二级清算和交收结果。
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券商的一级清算,券商总部对券商营业部的二级清算,营业部到客户的三级清算都在相应的软件系统中进行。券商集中交易清算系统承担证券交易的客户清算职能,也即三级清算和交收,按照客户当日发生的委托合同成交部分,分别计算证券交易的证券变动及资金变动。客户清算完成后,交易系统按照与存管银行约定的接口文件格式向银行第三方存管系统传输客户当日清算净额等数据,并进行客户资金的总分核对,银行方同步调整存管银行客户资金银行管理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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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终清算操作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28
3.1 日终清算操作风险案例分析 ....................... 28
3.1.1 操作失误导致客户资金账户透支 ........................... 28
3.1.2 系统缺陷引起客户资金账户透支 ....................... 29
4 日终清算操作风险评估体系 ............................ 38
4.1 构建日终清算操作风险因素指标间关系 ............................... 38
4.1.1 操作人员因素集下因素的影响关系 ............................. 39
4.1.2 业务流程因素集下因素的影响关系 ........................ 39
5 东海证券日终清算体系操作风险评估研究 ................ 49
5.1 东海证券日终清算体系概述 ................................. 49
5.1.1 东海证券简介 ........................ 49
5.1.2 东海证券日终清算逻辑介绍 .............................. 51
5 东海证券日终清算体系操作风险评估研究
5.1 东海证券日终清算体系概述
5.1.1 东海证券简介
2003 年 5 月,在证券行业洗牌的过程中,成立于 1993 年的常州证券改名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曾一度成为首批十家创新类试点券商之一。2013 年 7 月经过股份改制后更名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资本扩增为 16.7 亿元。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壮大和变革,全体员工在董事长朱科敏先生的引领下积极探索、谋求发展,步步为营,经纪业务分支机构网点从最初的 7 家发展到 92 家,有效客户数量也发展到了一百四十三余万户,集团员工人数从 160 余人发展到 3000 余人。一直以来,东海证券秉承诚实守信,均衡发展的多元化发展理念,在江苏省境内占据一席之地。公司不仅拥有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保荐、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而且还推陈出新,积极探索开展融资融券、股转市场、港股通、个股期权等新业务,成为国内业务牌照齐全的中小型综合业务券商之一,并拥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2018 年,受到国内经济下行、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等压力影响,上证综指和创业板指均出现大幅回调,涨跌幅分别为-24.59%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