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我国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主体不明确,优惠力度不一。这是因为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部门繁杂,各省各市均存在不同的优惠政策。因此,我国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设计之初就没有统一的概念,也难以建立统一的实施方案,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调节和激励效果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针对这些问题,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定原则的出发点如下。
结论
宏观调控活动带有一定的政策性和政治性,且由于调控主体享有很大的自由处分权力,易导致宏观调控行为陷入无序、任意状态。在此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去规范活动的实施、限制主体的权力,才能实现宏观调控措施的法治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实施税收宏观调控的重要一环,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自然应当受到法律的规范,也唯有如此,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才能取得显著成效。为此,本文通过查阅大量的文件和财税数据,重点论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效分析。我国针对小微企业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所得税和增值税两个领域,政策内容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起征点持续提高和税率降低两个方面,从直观层面看可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纳税负担。但通过节税效果、实际税负、融资方式、资本配置四个方面的数据评估发现政策最终所呈现出来的实际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未能显著减少。
第二,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检视。以税法基本原则为标准与导向,审视衡量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总结概括出以下两个方面问题:第一,在政策制定层面权限缺乏法定性、内容缺乏确定性、程序缺乏合法性、政策内容显失公平;第二,在政策实施层面,税务机关征管效率低、小微企业遵从成本高、实际效果不理想。
第三,优化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法治化路径。针对上述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通过明确立法主体、规范授权立法、明确实体法内容、完善程序法、引入合比例审查等方面进行法律规范,并着重对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新一轮的清理工作。除此之外,在政策的制定、实施和退出环节,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税收优惠政策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程度,建立税收优惠预算制度实现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的量化监控和实施结果的实时反馈,确立政策的时效与评估机制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