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平台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网络直播带货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经营者、主播利用强势地位进行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不是监管盲区,不是法外之地,在鼓励新型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的规范,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我们应当在理清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各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从宏观监管和微观具体措施两个方面出发,来加强对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从宏观角度看,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都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履行监管职责,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主播、平台等的行业监管,将各类参与主体纳入监管范围。从微观角度看,就是要不断完善消费者维权的措施,便于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快速便利地进行维权。同时,消费者自身的素质也同样重要。我们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升维权意识,使得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后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对抗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于网络直播带货行业,我们应当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对于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研究和规制,将会推动营造良好的网络直播带货环境,促进网络交易公平,从而为整个直播行业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