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作家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的时候,由于当时主要是夺取政权,即把资本主义推翻,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对和谐社会的阐释很少。虽有魏特林著有《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对未来和谐社会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但由于魏特林是一空想社会主义者,而非科学的社会主义者,这使得其理论中具有很大的空想成分。
当然,魏特林的理论也有一些内容对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这本身就表明我们要按照中国个国情运用马克思主义,使得两者相结合。我们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在革命早期阶段。自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自觉意识之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明显少了些挫折,而多了些顺利。在党的领导下,根据社会主义事业的具体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在不断的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从而更好的指导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就社会和谐建设而言,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恩格斯所创建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而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解,特别是针对当下世情、国情和党情变化的情势下,进一步认识到单纯的依靠经济的发展并不能达到社会的发展,直言之,当下“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需要社会的建设加以解决,而不应简单地认为经济发展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在此语境下,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本身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识的升华。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我们党走过了一条从“三位一体”向“四位一体”,进而向“五位一体”发展的历程。这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认识不断地向前发展,这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的论断。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目标。和谐社会的目标把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的首要目标。这为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提供了一个新的坐标系统,让我们从更广的角度来审视和处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问题。这是我们党的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发展,也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南巡讲话中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判断我们创新工作的得失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实现的手段和路径就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江泽民同志代表新一代党和政府的领导集体进一步提出了“三个代表”的思想。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理念。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我国二十一世纪和现代化历史统一的基础上,对现代化建设的反思和重新认识。强调用科学的理念来定义发展,并确立目标。通过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发展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正是科学发展观在当代的建设目标。因此,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党执政的理念的体现和升华。
总而言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实现其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才能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此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广泛的世界意义。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超过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和谐社会建设无疑有利于当代人类的和谐,具有世界意义。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