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审计论文,本文的基础理论指导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理论,主要研究内容是X市审计局对Z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审计,详细阐述了审计组对审计工作的进行情况,明确了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重点是农业农村的发展,全方位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为我们乡村振兴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农民的发展阻碍,排除“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这一棘手的难题,为此我国专门制定和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已然实现,它并不是简单的生活和居住地的变化,还涉及到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城乡格局乃至于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易地扶贫搬迁目标的实现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扫除了一部分的障碍。
随着我国对机构进行全面的革新,审计的监督职责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2018年3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审计委员会。2018年5月23日,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习近平出席并发表讲话,“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在过去的几年间,国家审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维持了财经秩序的有序性,为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转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并且能够强化国家治理的效果,为廉政建设等一系列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众所周知,审计诞生于受托责任关系中,从国家审计的角度来看,委托方为人民,政府为受托方,负责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国家审计的作用就是监督政府是否承担了人民委托给它的责任,确保国家资源的安全及其价值的充分发挥。政府为了更好的承担受托责任,通常都会拟定并实施有效的政策,从而更好的提高资源分配合理性、缓解社会矛盾,以及解决社会问题。所以,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绩效审计,反映出政策执行是否到位,能够间接地督促政府更好的完成人民委托的责任。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外研究现状
(1)生态搬迁促进扶贫效果相关研究
纵览全球,尽管各国的贫困类型、扶贫手段等存在差异,但各国政府都被扶贫这一棘手的难题所困扰。Christoph M.Schmidt.(2007)认为要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关键在于穷人的参与,使其能够在外界的帮助下,运用最适合的方式去摆脱贫困[1]。
Anirudh Krishna(2010)采集超过13000个农村家庭的面板数据并予以分析,认为拟定并实施全国性、标准化的扶贫政策,难以确保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地方政府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扶贫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手段,才能实现更好的扶贫效果[2]。
Shahjahan(2011)认为应该推出用于披露政府工作信息的官方网站,方便群众进行监督、投诉等,使政府的工作和决策透明度得到提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避免在扶贫领域中产生腐败事件,保障减贫脱贫的良好成效[3]。
(2)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研究
在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工作绩效受到更多的重视,绩效审计持续地走向成熟。国外学者就其目标、方法、流程等展开了较为全面且深入的研究。美国首创了政府绩效审计的术语,并在持续的实践和改进中,搭建起一套全面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署利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对审计组的绩效予以评估,从而反映出其工作成效的高低,确保审计的监督功能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第二章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相关概念界定
2.1.1易地扶贫搬迁概念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2016年至今,根据中央的部署,22个涉及到易地扶贫搬迁事项的省(区、市),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完成了这一艰巨的任务。易地扶贫对象主要是文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低的贫困人口,是专项性扶贫工程,在安置区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迁移户增收,用俗话来说就是利用“挪穷窝”“换穷业”的方式,达到“拔穷根”的效果,让搬迁群众能够彻底的摆脱贫困。“十三五”期间,我国会大力推进此项工程,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从而全方位的改善超过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过去相比,当前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承载着更大的压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其是很有必要但非常艰巨的任务,政策性强、难度大。就实际情况来看,主要的问题在于需要丰富资金渠道,为这一任务的完成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使扶贫搬迁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科学的规划,在搬迁规模、目的地等方面进行合适的设计,了解事情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时间进度表,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推进。
2.1.2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
易地扶贫搬迁这一工程涉及到众多的机构和部门,比如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等,这些主体在执行相关任务的过程中,需要用到资金等各种资源,开展各式各样的项目,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政策。而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即为对上述机构和部门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中的行为、成果等展开的检查、监督以及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从而进一步的规范其行为,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整体成效,更好、更快的完成党中央交代的易地扶贫搬迁这一历史任务。
2.2理论基础
2.2.1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受托责任即在“委托——受托”关系下,受托方所担责任,体现了民主政府、公司治理、社会秩序等多维度(刘秋明,2005)。根据学界共识,受托责任理论中,被审对象是受托方,基于委托者、受托者信息差异存在,受托责任方把握信息更丰富。再考虑到人天生的逐利性,受托方或许会采取损人利己的行为,以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由此产生偏差,导致委托人蒙受利益的损失,而审计是这一关系中的第三方,主要职责是对受托人受托责任的评价,客观来讲,审计伴随受托责任而生,其是审计关系产生的前提所在(杨肃昌,2012)。
政府拟定扶贫政策、开展扶贫工程,花费巨额资金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财政资金的本质是公共资金,人民把公共资金的使用权能委托给政府,因此有权要求对方披露其使用该权利的方式和效果,当发现其存在不当行为时予以纠正。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主要措施之一,从中央到县,各级政府都在这方面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这些资源和资源被发放给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其扮演的是受托人的角色,正确、有效的使用资金是职责,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能够严格的落实到位,政策的初衷能够得到实现。为了反映出政策的执行情况,使公众能够了解受托方的履责情况,政府审计应该充分发挥监督纠偏的作用,使相关部门能够更好承担受托公共经济责任。
第三章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15
3.1易地扶贫搬迁审计现状分析..........................15
3.1.1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现状..........................15
3.1.2易地扶贫搬迁审计现状分析........................16
第四章构建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21
4.1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评价标准..........................21
4.1.1宏观标准..............................21
4.1.2微观标准.................................22
第五章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务运用——以Z县为例.................33
5.1案例背景.............................33
5.2案例分析..........................33
第六章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的保障措施
6.1完善评价标准,开展纵横比较
综合各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兼顾审计实务和我国的实际国情,搭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通过统一的指标对各个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绩效审计予以横向评价,从而加大后续扶持力度,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各地方审计机关应该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态现状,以及扶贫开发进度,对标准与指标予以适当的调整,保障不同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能够满足统一性的要求,方便对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绩效情况及“十四五”时期后续扶持绩效审计进行纵向上的比较。
目前,审计易地搬迁的审计工作情况主要是向社会发布一些政策文件,要解决扶贫搬迁的长期性工作没有更多的计划和保障工作,尤其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之后的问题和处理方式还没有适当的法律指导,脱贫之后的一些问题也没有具体的指导性方案,所以易地扶贫缺乏系统性、层次性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因此,当下之急就要设立相应的扶贫法律法规和制度,尤其要将扶贫绩效审计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呈现,要对审计评价做具体的明确规定。另外,还要对审计工作进行社会性的公开,利用多种媒体途径进行宣传,加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强化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也可以将扶贫搬迁的审计结果作为官员责任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对审计成果进行规范性的使用。
第七章研究结论与研究不足
7.1研究结论
目前,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环节、多个部门,“十三五”计划中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全面性的进展,大部分贫困户的搬迁工作已经完成,一些偏远地区、贫困山区的人口已经搬出,但是对于搬迁后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后续安排工作还做得不到位,在扶贫目标的完成上存在不足。易地扶贫搬迁审计工作在2016年实现新的突破,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