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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IPO财务审计舞弊案例分析

日期:2018年10月12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910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1809091625216602 论文字数:20056 所属栏目:审计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审计毕业论文,本文以欣泰电气财务造假退市为例,运用了案例分析法、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等多种方法,并结合各种理论知识分析了欣泰电气IPO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在分析过程中,不仅详细分析了舞弊手段,找出舞弊原因,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舞弊防范对策。


1案例描述


1.1欣泰电气简介

公司积极与美国科惠力有限公司合作,大力投资,不仅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同时无偿获得科惠力产品和品牌在亚洲的使用和销售权,此举助推欣泰电气加快脚步进入行业高端智能领域,获得海外专利、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与意大利TMC的合作帮助公司拓展海外市场,提高海外市场销售额。

公司以开发、生产及销售为主要业务,主要针对节能型输变电设备及无功补偿装置等电网性能优化设备,致力成为电力综合服务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电网、风力发电、石油化工、冶金、煤炭、电气化铁路、光伏发电等。欣泰电气可加工电抗器、变压器,配电设备、变电站等多种电器产品,涉及五十多个系列,上千种规格,不仅可以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生产,更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灵活安排,公司在行业内部处于领先地位,曾多次获得国际级、省级、市级优秀称号,2007年被国家科学技术部列为"重点高新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欣泰电气致力于科学技术开发利用,曾获得磁阀式连续可调消弧线圈、低噪音电抗器器身、高漏抗型有级可调串联铁心电抗器、四芯控制套管磁控连续可调电抗器等多项专利。力于新型磁控电抗器的研发,曾与武汉大学陈柏超教授合作,其中的磁控并联电抗器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实现了大批量生产,2008年获得省科技厅为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在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实力较强,拥有高自动化程度的高科技生产设备,总计共100余台,公司从德国引进电力电容器干燥、真空、浸溃系统和真空油处理及真空浸渍设备,从美国引进全自动元件卷制机、耐压机等。产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UKAS认证和CCC认证,同时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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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欣泰电气”IPO财务舞弊事件描述

1.2.1虚减应收账款

欣泰电气为获得IPO资格不仅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进行虚假记载,在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同样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首当其冲的舞弊手段便是是对应收账款的虚假记录,在欣泰电气的总资产中,应收账款比重很大,成为入市障碍,为实现发行上市,欣泰电气的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听从了总会计师刘明胜的建议,减少会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在下期期初冲回。

主要的造假手段如下:一是董事长温德乙从第三方获得借款,用于归还账簿上的应收账款,从而降低报表应收帐款余额,在下一会计年度起初归还借款,并冲回。在整个过程中欣泰电气采用两种手法,一种手法是在银行同时办理现金提取与现金交款来走账,在现金交款单的付款人栏内填写客户名称,以此作为客户还款凭据,在报告期结束后,再由出纳同时办理现金提取与现金交款;第二种手法是通过银行汇票走账,由借款公司开具银行汇票,待客户背书转给欣泰电气作为应收账款的收回,在报告期后,欣泰电气再开具同样金额银行汇票,由客户背书后转回给借款公司。二是擅自伪造银行进账单、付款单和银行流水,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再于报告期后对冲。由于借款利息的成本压力,欣泰电气于2013年开始自制银行进账单和付款单,而造假的流程却异常简答,在电脑中自行制作的的银行单据中填入客户名称、金额等信息,打印出来后由出纳带到银行补章,在制作假单据时为了掩人耳目,时常将假数据精细到小数点后几位,进账单和付款单盖章后,欣泰电气同样会制作一份假流水,同样由出纳带到银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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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例分析


2.1案例分析理论依据

2.1.1财务舞弊的内涵

财务舞弊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描述为“不正当行为”,非法经营行为同样被描述为“不正当行为”,舞弊行为被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认为是“有意错误地表述或故意忽略财务信息”。财务舞弊行为可以被认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财务人员为了公司利益或个人私立实施的行为,为实现这种利益的舞弊行为通常会为欺骗公司内外部人员而采用不诚实或隐瞒的方法。

来自美国的注册舞弊检查师协会将财务舞弊进行如下定义:“为误导报表使用者而进行的有预谋的、故意错报或漏报重要的会计数据或事项,从而使其改变原有的判断或决策。”

财务舞弊通常具有违法性、隐蔽性等特点,舞弊企业通常违背会计制度及准则或证券法律法规,为达到实际控制人和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吸引投资者投资,企业可能忽视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违背法律规定的客观公正。隐蔽性又是财务舞弊的另一大特点,以欣泰电气虚减应收账款为例,做假单据的金额有大有小,甚至将造假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另外,企业平日注重与银行搞好关系,降低了银行人员的警觉性。

本文对财务舞弊的总结是:财务舞弊行为是公司本身、公司各级内部员工或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从公司或私人的利益角度考虑,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采取的错报、漏报重要会计事项的行为,致使公司或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本文认为财务舞弊行为的成立需具备以下要素:首先,舞弊方存在主观故意倾向,另外,舞弊方产生了不正当舞弊行为,最后是,给相关利害关系人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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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财务舞弊原因分析

2.2.1公司内部治理不规范

在董事会治理层面中,董事会的职能履行与财务舞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董事会是股东利益的代表,其法定基本职能包括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聘用及薪酬等。董事会在会议组织、人员聘用、表决程序等方面不合法、不合规,势必会影响董事会的职能履行,更无法切实履行防范舞弊的职能。而欣泰电气董事会在召开程序、通知时间、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等环节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于利益的诱惑和责任心的淡漠,在知情的情况下忽视欣泰电气的舞弊行为,这直接反映出欣泰电气内部治理财务舞弊的水平地下和企业文化的混乱。欣泰电器作为上市公司,虽设有公司章程,但在公司日常运行过程中,违背公司章程的情况随处可见,在欣泰电器《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如果出现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必须由超半数的董事选出的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但是由辽宁证监局发现,在欣泰电气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时,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未经过相应程序,直接由公司其他董事主持。

欣泰电气监事会未能履行监督职能,在舞弊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有些公司监事表示对公司的会议只是例行参加,只负责签字,对会议文件的内容不关注、不关心。在欣泰电器的股权结构中,董事长温德乙一股独大,监事会往往没有足够的权利来履行其监督职责,这造就了监事会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尴尬地位,欣泰电气的监事会成员即使发现舞弊行为,由于其权利处于弱势,只能要求纠正,甚至不闻不问,因此在监事会的眼皮底下,欣泰电气的董事长温德乙和总会计师刘明胜的联合舞弊行为愈演愈烈,监事会只是欣泰电气中的空架子,没有监督权利,担不起监督责任,企业的舞弊行为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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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结论与启示........23

3.1结论........23

3.2启示..........23


3案例结论与启示


3.1结论

本文系统阐释了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案件始末,以相关舞弊理论为基础,详细描述了欣泰电气的舞弊手段和舞弊原因,以欣泰电气为例对上市公司的舞弊的外在原因和内在原因进行了分析,基于此,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具体对策,为打造安全有序的投资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维护经济有序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