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山西汾酒员工持股计划案例分析
6.1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动因分析
6.1.1 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动因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600809),前身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1993年12月22日创建,并于1993年12月22日挂牌上市,属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山西省国资委控股。2017年开始,山西汾酒开始实施混改。
从股权关系图来看,2017年山西省国资委的代理人身份明显,在2019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对山西汾酒公司的控股比例降低至58.14%,稀释了山西国资委的控股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有企业中一言堂的现象。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7.1 研究结论
我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历程并不长,因此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需求与目标,其呈现的结果也对后续想要实施该计划的公司提供参考与借鉴。本文以山西汾酒员工持股计划为例,分析其实施动因、路径及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由于山西汾酒属于国有企业,因此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其有效的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并因此激发了内部员工的活力,提升了企业整体业绩增强其应对外部竞争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本文分析山西汾酒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提升企业绩效通过四个路径实现。第一,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缓解隧道挖掘问题,从而改善公司治理体系,该方面体现为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表现均优于行业均值、中小股东利益侵占情况得到改善。 第二,激发创新投入提升创新效率,加大创新产出,从而提升企业业绩。然而,其对创新产出的激励效果的有效时间较短,并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值也有待提升,因此企业的创新相关指标在后续发展过程中仍需加大关注。第三, 改善员工结构,增进员工贡献。 然而从2021年的指标来看,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有了下降的趋势,因此公司还需继续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保证员工贡献的增长率。第四,企业整体员工数量增多,高管风险承担能力增强,从而提升整个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从企业投资水平、筹资结构以及销售费用率的财务指标来看,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后有了较好的改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