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创新性成果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以税务问题结果和主观故意与否两个维度,构建双维度税务风险等级分类模型,按税务风险引发的结果程度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
(2)在总结了现有数字化税务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针对汽车物流企业税务风险特点,建立了经实证检验有效的复合式数字化税务管理模式。
(3)以L公司为案例分析对象定量评价应用效果时,为了排除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对结果的影响,提出了涉及新冠疫情期间数据采用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指标评价税务风险程度最优的观点。
参考文献(略)
本文的创新性成果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以税务问题结果和主观故意与否两个维度,构建双维度税务风险等级分类模型,按税务风险引发的结果程度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
(2)在总结了现有数字化税务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针对汽车物流企业税务风险特点,建立了经实证检验有效的复合式数字化税务管理模式。
(3)以L公司为案例分析对象定量评价应用效果时,为了排除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对结果的影响,提出了涉及新冠疫情期间数据采用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指标评价税务风险程度最优的观点。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