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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节 结论
本文选取 2004-2011 年全部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以 2008 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双重差分模型就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对劳动力需求进行回归,基于三重差分模型就不同控制权性质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劳动雇佣之间敏感程度的差异进行回归,之后采用中位数分组方法对政府干预程度、企业成长性、企业规模、融资约束和产业方面进行回归分析,对七个研究假设进行检验,最后用平行趋势检验和变量替换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整体来看,企业所得税改革后,所得税税率下降对企业劳动力需求有显著促进作用,从而促进就业。由此可见,政府在近几年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压力增大的时候进行所得税税率的向下调整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二,企业所得税改革后,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税收敏感性会显著更弱。考虑到国有企业对非国有企业的就业拖累效应随着市场化程度提高将越来越小,非国有企业税收敏感性的影响将更强。
第三,通过对非国企和国企税收敏感性影响机制的实证分析,可以排除融资约束的因素,而政府干预可能通过影响企业目标、超额雇佣等造成税收敏感性的差异。
第四,企业所得税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对第三产业企业的劳动力需求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第二产业企业没有显著影响,说明第三产业企业劳动力需求对税率降低的影响更敏感;而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并不会对不同成长性和不同规模企业的劳动雇佣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