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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影响研究

日期:2022年04月03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859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101201421241635 论文字数:38255 所属栏目:税收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税收论文研究,本文在查阅、回顾并总结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新《个人所得税法》为基础,通过对中等收入者的范围做出界定:家庭年收入为 24-60 万或人均收入为 12-30 万元,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减税路径和力度,探究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影响,进而提出提升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对策。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简称新个税法或新税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迄今已过去一年多。新个税法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它不仅适应了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求,对税制的规范性设计进行了新的突破,而且对税收负担也做了一次大幅度的减轻,对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和增加消费需求在经济增长中的拉动作用,具有推动力。新个税法实行了多项减税政策。首先,上调了免征额,这有利于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减轻其税负。其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相关支出可以得到合理扣除,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的享受到了由减税而带来的红利。再次,进一步优化调整了税率级距,扩大了较低档税率级距,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后,首次实行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既符合量能纳税的原则,也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迈开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历史性的一步。

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时代,但国内外形势也正在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这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全球经济增长疲软,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贸易紧张局势升级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加,外需锐减使得扩大内需显得比任何时候都重要;国内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物价上涨等问题,使得控制通货膨胀的压力日益剧增,中国经济需要越来越多地依赖国内需求来维持快速增长。消费是拉动 GDP 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当投资和出口进入瓶颈期之后,扩大居民的消费便显得很重要,尤其是考虑到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对推动经济增长的影响,而消费水平的高低又是由消费能力即居民的收入水平来决定的。因而,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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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文献回顾

1.关于消费的基础理论研究

消费理论研究在西方国家的经济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古典经济学的亚当·斯密强调,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而言,不同的消费办法从长远看都会产生不同而深远的影响;希克斯采用了埃奇沃思、帕累托的几何方法,重新表达和发展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使其真正系统化和体系化;Keynes(1936)绝对收入假说理论,建立了收入与消费的一元线性方程;Duesenberry(1949)的相对收入假说理论认为消费取决于人们的相对收入水平,并提出了 “示范效应”和“棘轮效应”两种消费效应;Friedman(1956)的持久收入假说,将消费划为暂时性消费和持久性消费两种类型,并指出居民的消费本质是由其长期持久收入决定的;Modigliani(1954)的生命周期假说理论,认为消费者会根据其一生的收入水平和所有的财产来优化一生中的总消费[1]。

Herbert Simon(1976)提出了过程理性学说,指出传统经济分析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经济行为者的特定目标是效用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以过程理性代替实质理性,将消费者选择理论的基础更贴近现实,更好地分析消费者实际的消费行为[2]。

罗伯特·霍尔将理性预期引入消费函数,把理性预期方法论应用到生命周期假说和持久收入假说上,提出了消费者行为的随机游走假说[3]。预防性储蓄理论假说,该假说是指风险规避型的消费者为了预防未来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造成其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的降低而实行的储蓄。流动性约束理论认为只要消费者受到流动性约束,其当前消费都会减少,其消费路径不再是平滑的[4]。

Richard Thaler(1985)认为财富虽然是客观的,但人们将这些财富变量“组合”成预算约束的过程却是主观的,他将这种主观的认知活动称为心理核算;并且,为了说明人们对财富如何进行分类提出了心理账户系统,这对消费者预算约束的形成过程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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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基本概念

2.1.1 税收负担

1.税收负担的内涵

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是国家处理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给纳税人或整个社会造成的经济负担,是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任何税收都是政府对纳税人所创造或占有的财富进行的分配,每一次征税都会减少纳税人可以实际支配的财富数量。尽管政府征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会通过政府的公共服务惠及于纳税人;但是,就个体而言,税收的缴纳意味着他们对社会公共收入的一种付出,因此也就形成了一种经济负担。在一定的经济收入水平基础上,纳税人要贡献多少税,也必然会成为他们最为关心的一个收入要素。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首先要考虑的便是税负的高低。如果税负水平较低,则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无法充分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而如果税负水平较高,则又会打击纳税人的积极性,阻碍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2.税收负担的衡量依据

税收负担,从绝对额上来看,它表示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总额;从相对额上来看,它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与实际收益的比值,用税收负担率来表示。税收负担率可以用来衡量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它是分析和评价税收负担状况的主要标志。一般而言,税收负担率越高,税负就越重;反之,税负则越轻。

依据税负划分层次的不同,税收负担率可以分为宏观税收负担率和微观税收负担率。前者通常用国内生产总值(GDP)税收负担率为衡量,以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税收收入总额与 GDP 的比值来表示,其可以用来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税负水平,也可以用来分析一国的税收收入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后者通常用微观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和自然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与收入或者利润的比值来表示,由比值的大小来判断一国税负的高低,并结合该国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调整优化税收政策。

图 2-1 2001 年以来我国的宏观税收负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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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居民收入及其再分配理论

2.2.1 相对收入假说

相对收入假说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S·杜森贝里于 1949 年在其著作《收入、储蓄和消费者行为理论》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消费并不取决于人们的现期绝对收入水平,而是取决于人们的相对收入水平,核心观点在于提出了两种会影响消费水平的效应,即“示范效应”和“棘轮效应”。

“示范效应”是指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会受到自身收入的影响,也会受到周围其他人消费支出和收入的影响。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会在空间上相互比较,试图在消费水平上超过周围人或者至少与他们相当。而正是由于偏好和效用在个人之间不是独立的,即由于消费的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了“示范效应”的产生。

“棘轮效应”是指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到当期收入的影响,还会受到过去收入和消费的影响,尤其是过去“高峰期”收入和消费的影响。杜森贝里认为消费支出在时间上是不可逆的,消费者的消费容易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却难以随着收入的减少而减少,过去在高收入情况下养成的消费习惯,在收入下降后仍会继续保持。

图 3-1 我国个税改革免征额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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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减税路径与力度分析...........................19

3.1 结构性减税措施 ...................... 19

3.1.1 提高免征额 .................... 19

3.1.2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 21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影响分析.....................35

4.1 减税对中等收入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效应 ............................ 35

4.1.1 中等收入者的收入变化 .................... 35

4.1.2 中等收入者是此次减税的主要受益者 .......................... 37

第五章 提升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对策.....................49

5.1 继续优化个人所得税减税方式 ............................. 49

5.1.1 完善费用扣除标准 .................... 49

5.1.2 扩大税基范围 ......................... 50


第五章 提升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对策


5.1 继续优化个人所得税减税方式

在当今时代,减税已经是世界各国的主流。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在优化个人所得税的减税方式时,要充分考虑费用扣除标准,也要符合个税“扩大税基范围,减少税率档次,降低边际税率的”的发展态势,还要完善个税的征收管理方式。

5.1.1 完善费用扣除标准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费用扣除标准进行了改革,不仅提高了免征额,还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使得更多人享受到了因个税改革而带来的红利。但无论是免征额还是专项附加扣除都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离真正意义上的税制改革还有距离。因而,需要对费用扣除标准进行完善。

1.提高免征额

我国个税免征额自《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以来已经进行了多次调整,而这次无疑是最具有进步意义的一次修订。然而,将个税免征额只提高到 5000 元离大部分纳税人的心理预期还是相差甚远的,也达不到社会公众的期待要求,尤其是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我国个税免征额的标准明显偏低。免征额的设置是为了国家在征税时能够去除掉不能反映纳税人纳税能力的部分,而只保留可以反映纳税能力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