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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在查阅、回顾并总结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新《个人所得税法》为基础,通过对中等收入者的范围做出界定:家庭年收入为 24-60 万或人均收入为 12-30 万元,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减税路径和力度,探究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影响,进而提出提升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对策。本文得出的结论有:
第一,此次个人所得税通过提高免征额、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优化税率级距等多项减税举措提高了中等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在保证国家税款的基础上也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同时,个人所得税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税收制度的完善就是上层建筑进一步的向前发展,有助于夯实经济基础,促进经济和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历史上一次极具意义的改革,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二,中等收入者作为我国主要的纳税群体,免征额的提高和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使其享受到了巨大的减税红利。在这一层次群体的收入水平上,无论是个体还是整体,所享受到的减税红利相对来说都是最大的,也大大减轻了其税负压力。同时,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不仅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了中等收入者的范围,而且提高了中等收入者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和橄榄型社会的构建。
第三,中等收入者作为我国未来消费市场的引领者、中坚力量以及此次减税的最主要受益者,其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大大促进了其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消费支出结构的优化和消费理念的转变,有助于改善当前我国消费低迷的状况,也有助于引导整个社会的消费方向,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行为,早日推动我国建成和谐社会。此外,中等收入者也在逐渐增加对子女教育的国际化、健康消费、医疗康养等新兴消费项目和消费方式的选择,推动了其消费层次和消费质量的不断提升、消费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以及消费理念的转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