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业行业税收及科技创新现状分析............................. 13
3.1 工业行业税收现状..................................13
3.1.1 税收收入基本情况..................................13
3.1.2 税收负担情况......................................19
第四章 实证分析.......................................28
4.1 数据说明和变量选择....................................28
4.2 模型构建.............................29
4.3 描述统计分析............................30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36
5.1 结论........................................36
5.1.1 税负在工业内部细分行业的集中度不同...............................36
5.1.2 高税负对工业行业创新具有负面影响...................................36
第四章 实证分析
4.1 数据说明和变量选择
本文以 2008- 2016 年全国工业内部各细分行业的数据作为样本构建模型展开实证分析。数据主要从《中国税务统计年鉴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 》、《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及国家统计局官网取得。由于《中国税务统计年鉴 》中工业行业分类标准出现过变更,为了数据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我们只选择了 2008-2016 年的数据。另外,工业行业包含的内部行业较多,涉及到的税收种类较多。受数据资料的限制,部分行业所需要的部分数据有缺失,所以在建立模型时,只选取了工业行业内部的 34 个行业大类。
解释变量方面:本文选择用税收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来作为衡量税收负担的指标。一个行业的税收总和,可以最直观的反映该行业所要承担的税负水平。而主营业务收入是行业内各个企业进行主营业务和正常业务产生的总收入,可以最直观的的反映该行业主营业务的总体盈利水平。那么,这两者之间的比率代表的就是行业整体因为主营业务带来的每单位的流入需要承担的税收负担。一般来说,科技创新活动都是为了给主营业务带来的更好发展。所以,本文用税收总和与主营业务之间的比率来作为衡量税收负担的量化指标是合理的。
关于被解释变量:首先是科技创新投入能力方面,我们通过阅读大量研究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发现: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主要有两大类,即资本投入和人力投入。那对于一个行业来说,研发经费支出是可以最直观的反映该行业进行科技创新的资本投入。科技活动人员的多少是可以最直观反映该行业进行科技创新的人力投入。所以,我们在本文研究中用研发经费支出和科技活动人员来作为衡量一个行业科技创新投入的量化指标。其次是科技创新产出能力方面,根据对现有学者在该方面的研究进行总结发现:不同学者使用的科技创新产出能力衡量指标各不相同,但比较多的学者使用的是专利发明数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我们本文研究的工业行业来说,个别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数据有缺失,考虑到研究数据的完整性,我们本文选择用有效发明专利来作为衡量各个行业科技创新产出能力的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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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本文对我国工业及其内部行业的税收负担和科技创新进行了分析。得到的结论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5.1.1 税负在工业内部细分行业的集中度不同
通过对“行业总税收负担”、“分税种工业税收”以及“工业行业内部细分行业的税负”三个方面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形成工业税收的主要来源为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三大税种,不过征缴消费税的行业比较少,在制造业中一些行业大类不涉及消费税,还有一些行业大类涉及到的消费税极低,所以我们没有对消费税进行过多的分析。另外,工业税收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制造业。我们可以从第三章的现状分析中发现:不论是工业行业总税收收入还是具体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收入,制造业的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都极高,甚至超过 80%。相比之下,采矿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两者的税收之和只占工业行业总税收的 20%不到。这说明工业税收在制造业内部的集中度很高。
5.1.2 高税负对工业行业创新具有负面影响
根据实证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工业行业的税收负担对工业行业的科技创新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其中,相比间接税收负担,直接税收负担对科技创新负面作用更大。这是因为直接税收负担会使企业的成本直接扩大,直接打击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而间接税的税收负担易于转嫁,占间接税很高比重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降低了企业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所以直接税收负担对科技创新的负面作用更大。这样的结果也使本文的假设得到证实,即税收负担是影响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且税收负担与科技创新成显著的反向关系。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