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德国在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立法 ................. 24
第 6 章 我国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立法建议
6.1 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立法模式选择
在开始立法工作时,首先要确定其立法的模式。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和我国的立法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分散式的立法模式更加适合我国。虽然采用分散式立法模式,但是要构建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框架,以发挥其统领性的作用。
6.1.1 采用分散式的立法模式符合我国立法现状
根据我国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我国的立法现状和情况来看,我国暂时不具备制定一部“法典”的条件。
我国目前已经有了不少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虽然不成系统,但仍然在调节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发挥着作用。贸然制定一部企业社会责任法,把相关法律归类汇总编入其中,不仅费时费力,且不利于我国目前法律体系的稳定性。考虑到我国目前法律体系的现状和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我国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挑选一部法律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框架的核心或基础,同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完善各具体的法律制度,最终形成分散式的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体系。
所以,我国现阶段适合采用分散式的立法模式,有利于对社会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而且无碍于原有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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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章 结论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自产生以来,以其丰富的理论性和深刻的时代性而受到各界的关注。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主要方面,但是由于现代经济发展的特点,企业与劳动者的力量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处于一种极端不平衡的状态。
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萌生并迅速壮大。基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和资本的逐利性,再加上企业与劳动者实力悬殊,企业往往会压缩劳动力成本。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企业承担对劳动者的责任是不言自明的。保护劳动者权益,促使企业承担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立法无疑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
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出发,概述其发展演变和内涵深化的过程,结合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提炼出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概念、性质和内容。本文认为其概念是指在满足企业本身营利属性的基础上,企业对股东之外的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劳动者所承担的积极主动保护其劳动权益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其内容也是从道德责任方面的内容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以及高于法定权益的企业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并强调其内容是一个动态的体系。
文章从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分析,并归纳总结我国相关立法的现状与不足,同时列举并分析国外各主要国家关于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实践,总结出对我国的立法建议: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需要立法并可采取分散式的立法模式,同时其实现需要多方法律机制的配合。
在明了当前立法现状和不足以及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最后一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立法建议,包括采用分散式的立法模式并以《公司法》为中心构建基本法律框架,把“企业社会责任”引入《劳动法》总则,同时以完善具体制度作为立法重点,以部分道德责任法律化作为立法补充,并强调企业对劳动者责任的法律限度问题。
本文得出的几点结论希望能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提供些许助益,为改善劳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做一点点贡献。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其理论内涵十分丰富,相关的研究更是层出不穷。本文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运用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探讨我国的立法问题,研究范围小,再加上笔者本人能力有限,深度挖掘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得出的结论仅仅是针对与企业社会责任联系紧密的几点来论述的,因此本文所提出的论题仍然有发掘的余地。笔者也希望日后可以继续努力增强自己的专业素养,完善本文的成果。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