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主体特征分析........................39
5 结论与展望.......................................54
5.1 研究结论...........................................54
5.2 研究局限及展望..............................54
4 中国专利纠纷演进的阶段特征分析
4.1 数量特征分析
专利纠纷的数量特征能够直观反映专利纠纷的整体状况,故将其作为特征分析的第一步。数量特征的比较分析除了要用绝对数量反映各类型专利纠纷的整体状况,也应选择能够反映专利纠纷激烈程度的相对数量指标,从而发现哪种类型的专利纠纷更容易被发起纠纷案件。因此,分别统计涉及诉讼的专利数量和涉及无效的专利数量,并按照公式 3.1 计算二者的专利纠纷程度指数,统计涉及纠纷的专利数量和专利纠纷程度指数的时间序列数据,如图 4.1 和 4.2 所示。
由图 4.2 可知,在第一阶段,专利诉讼纠纷程度指数和专利无效纠纷程度指数分别为 1.92 和 1.15,第二阶段分别为 2.36 和 1.36,专利诉讼纠纷程度指数与专利无效纠纷程度指数的比值,在两个演进阶段分别为 1.65 和 1.74,比例值逐渐增大;此外,整个演进期间,专利诉讼纠纷程度指数和专利无效纠纷程度指数始终大于 1,并且前者始终大于后者。这表明,我国专利纠纷体系中存在同一专利被发起多次诉讼或无效请求的情况,相关方利用专利诉讼和无效制度进行商业维权或牵制对手等策略性的行为日益常态化;此外,历年来平均每件涉诉专利被提起诉讼的案件数,均高于每件涉及无效的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数,专利诉讼纠纷的激烈程度更高。
图 4.1 中显示,历年来涉及诉讼的专利数量始终低于涉及无效的专利数量,第一阶段中,涉及诉讼的专利数量和涉及无效的专利数量的年平均值分别为 156 件、465 件,第二阶段分别为 1280 件、1738 件。这表明,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比发起诉讼更为主流的专利纠纷解决方式,它因具备周期短、成本低和效果强的制度特点,更加被市场主体倾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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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
为研究中国专利纠纷的演进阶段及特征,首先,利用专利纠纷案件数量和涉及纠纷的专利数量,构建了专利纠纷程度指数(PDDI);然后,研究利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选择专利纠纷程度指数和涉及纠纷的专利数量为聚类指标,对中国专利纠纷的动态演进过程,定量划分演进阶段;最后,借助专利计量和专利地图等方法和工具,探究各演进阶段中专利纠纷数量、相关主体和技术维度的特征及差异。
(1)针对专利纠纷演进阶段的研究表明,中国专利纠纷的演进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考虑到 1993 年是我国专利法首次修正后的完整执行年,因此,选择 1993 年为分析起点。其中,1993 年至 1999 年为第一阶段,中国专利纠纷的数量和激烈程度均处于较低水平;2000 年至 2015 年为第二阶段,随着专利数量的持续增多,涉及纠纷的专利数量也快速增多,中国专利纠纷的激烈程度呈现加剧之势。
(2)针对各个演进阶段的分析表明,在第一阶段,诉讼和无效均涉及的专利数量占涉及纠纷的专利总量的比例为 7.9%,而仅涉及专利无效请求的专利数量占比达到了74.8%,涉及无效的专利基本为问题专利;专利诉讼纠纷程度指数与专利无效纠纷程度指数的比值为 1.65,此外,涉及专利纠纷的专利权人中,主要类型为个人。在第二阶段,诉讼和无效均涉及的专利数量占比提升,虽然仅涉及专利无效请求的专利数量占比下降,但其专利数量却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表明专利权人对专利无效请求的策略运用日益加剧;专利诉讼纠纷程度指数与专利无效纠纷程度指数的比例值逐渐增大,并且单件专利涉及专利诉讼的数量也日益增多;此外,涉及专利纠纷的专利权人中,主要类型为企业,并且涉及无效的专利中,企业持有的专利数量年均增速很高,专利无效请求的策略性逐渐被企业挖掘和频繁运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