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企业管理论文,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现代管家理论、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治理理论、创新理论出发,深入剖析三个变量间的作用机理。通过选取 2009-2018 年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围绕管理层权力、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创新投资等变量进行实证检验,首先选取两职兼任、管理层持股、学历、是否在外单位兼职四个指标提取主成分,计算综合得分表示管理层权力;然后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实证检验管理层权力、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创新投资的关系以及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二者的调节作用;再次将管理层权力四个分量指标分别进行回归做进一步研究;最后变换管理层权力计算方法以检验模型的稳定性。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近年来中国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领先世界的研发成就。可随之而来的是以特朗普为首的美国政客对中国科技产品的全方位打击,中美两国在科技领域的摩擦日益增加,突出表现在对华为、抖音、微信等科技企业的频频打压。面对美方在科技上的全方位打压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给世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巨大的不确定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十四五”规划更是明确指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当前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下,科技创新对国家进一步发展、冲破西方遏制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空天科技、生物育种等多个科技领域迅速崛起,在这个过程中创新投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统计局发表的《2019 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科技创新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22143.6 亿元,增长了 12.5%。虽然我国科技投入的整体实力和水平已经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原始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科技创新主体依旧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研发投资不足等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印度新德里发布的 2019 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在全球的创新能力排在第 14 位,与瑞士、美国、新加坡等排名前十的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 2019 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 2.23%,与发达国家 4%左右的研发投入强度相比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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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和方法
1.2.1 研究目的
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现代管家理论、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治理理论和创新理论进行分析,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为调节变量,探讨其对管理层权力与创新投资关系的影响。本文通过研究主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管理层权力与创新投资的调节作用”的问题,以判断我国引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是否能对管理层权力与创新投资产生积极的治理效应。二是希望能够为优化我国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以提高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外部治理作用以及上市公司合理配置管理层权力以提升企业创新投资水平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2.2 研究方法
(1)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
规范研究主要应用于相关文献和理论的梳理、总结,为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做准备。本文主要梳理和述评了管理层权力、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创新投资的相关文献和理论,对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大致认识,并对已有文献的大致方向和不足之处进行归纳,确定本文研究主题。在规范研究的基础上,以我国 2009-2018 年 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主要使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对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投资之间关系、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
(2)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
定性研究采用归纳、比较的研究方法,在综述了国内外管理层权力与创新投资、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创新投资相关的研究成果之后,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并用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本文研究假设。定量研究方面主要是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首先要选取量化指标衡量主要变量并收集数据,其次运用 excel2016 对收集整理的样本数据进行预处理,最后用 stata14.0 对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图 1:本文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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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管理层权力
关于管理层权力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国外学者 Rabe(1962)[9],他首次提出了管理层权力概念,并把管理层权力定义为管理层拥有的影响企业发展方向的能力和意愿。但早期的定义比较抽象,随着相关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学者们逐渐开始具体定义和衡量管理层权力,对管理层权力的测量大多以 Finkelstein 的方法为基础。Finkelstein(1992)首次提出了从管理层结构权力、所有权权力、专家权力、声望权力四个维度衡量管理层权力,并把管理层权力定义为管理人员按照自己意愿做决策的能力[10]。Adamsetal(2005)按是否与总经理职权相关将管理层权力分为正式权威和非正式权威两种,认为只要管理层权力足够大,就能掌握公司重大决策的决定权[11]。卢锐(2008)指出管理层权力即指管理层拥有的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影响力,并使用两职兼任、股权分散度以及管理层任期三个指标来衡量管理层权力[12]。Ezzameletal(2011)从结构权力、声望权力、政治权力三个维度检验管理层权力与高管薪酬的关系[13]。权小峰和吴世农(2010)认为管理层权力是管理层拥有的契约之外的控制权,并用 CEO 是否兼任、任职时长、董事会规模等包含组织权力、专家权力、所有权权力、声誉权力的综合管理层权力指数衡量管理层权力[14]。谭庆美和景孟颖(2014)认为管理层权力是指高管拥有的能顺利推进企业经营决策的能力,并使用两职兼任、管理层持股、CEO 向心性、管理层教育背景、管理层任期五个指标综合指数去衡量管理层权力[15]。借鉴现有研究成果,本文主要研究包括管理层结构权力、所有权权力、专家权力和声望权力等四个维度的综合管理层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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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文献综述
2.2.1 管理层权力与创新投资的研究回顾
现有对管理层权力与创新投资的研究还存在较大争议,且直接研究管理层综合权力对创新投资影响的文献相对不多。Finkelstein(1992)首次提出了从管理层结构权力、所有权权力、专家权力、声望权力四个维度衡量管理层权力[10],较多学者基于 Finkelstein 提出的四个维度中的单一权力维度研究管理层权力与创新投资的关系。
(1)管理层结构权力与创新投资
结构权力指管理层的领导权结构,目前学术界主要用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合一来衡量管理层结构权力,这是一种相对集权的管理结构。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管理层两职合一会削弱董事会独立性,使得董事会对总经理的监督作用减弱,进而导致管理层个人权力膨胀,企业管理层有更多权力按照自己的意愿配置企业资源,增加极端决策的可能性。如 Tuggleetal(2010)发现两职合一会影响董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效力,从而对企业价值带来负面效应[26]。胡明霞(2015)以沪深 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分别检验管理层四个维度权力对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发现管理层结构权力会负向调节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7]。Blibech 和Berraies(2018)以 60 家突尼斯上市公司为样本探究两职合一与创新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两职合一与公司创新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27]。周建庆等(2020)以我国 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别检验了管理层四个分量权力对研发活动的影响,发现管理层拥有结构权力会削弱董事会的监督权,加剧代理冲突,从而会抑制企业研发活动的进行[28]。
另一方面,有学者发现两职合一可以降低管理层与董事会的沟通成本,使得管理层与董事会在做决定时的不同观点减少,增加管理层的权威性,有利于管理层提高决策效率,并且管理层权力越大越会为了声誉和成就感,着眼企业长期发展,做好企业的好“管家”,从而积极进行创新投资。如 Shakeretal(2005)发现两职合一能够提高管理层风险承受能力,显著促进企业创新投入[29]。张玉明等(2016)认为两职合一的管理层更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企业创新文化和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30]。黄庆华等(2017)以沪深 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结果表明 CEO 两职合一对企业研发投入有促进作用,且在监管力度大的企业中更加显著[31]。郭淑娟等(2018)实证检验两职合一、高管薪酬与技术创新投入三者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职合一与企业创新投资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且这种关系在高科技企业中更加显著[32]。王玉霞和孙治一(2019)实证结果表明两职兼任在 CEO 激励与创新投资之间有显著的驱动作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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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4
3.1 理论基础 ....................................14
3.1.1 委托代理理论 ..................................14
3.1.2 管理层权力理论 ...........................................14
第 4 章 实证设计 ......................22
4.1 样本选择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