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
关于举牌增持,业内将通过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购入某一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达到公司全部股票数额至国家相关规定的界定比例时,根据国家相关公司法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进行声明公告的行为称为举牌增持。针对各国的差异化的经济市场情况,各国对于举牌増持披露比例要求各不相同,在英国,关于举牌增持所要求的披露的起点为3%,而在美国这一数值要求则为5%。在中国,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公司法内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国内上市公司举牌增持要求公示的收购持股比例为5%或5%的整倍数,即通过二级市场收购,当持有股票达到公司股权比例的5%则需进行举牌声明,且在第一次举牌后如继续收购,当达到收购公司股权比例的10%、15%、20%等5%的整数倍时都要举牌声明,如当达到30%时,根据我国这一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必须实行要约收购程序。
由于国外的资本市场较于亚洲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更加成熟,而举牌增持则做为高效的长期战略投资方式也是投资者们常常惯用的手段。在中国,随着国内资本市场跟随国际化步伐的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内资本市场也在更新中不断地发展进步,随之而来的是以举牌增持为手段的资本运作活动也在逐年增加。同时,作为上层建筑中对经济发展具有规范作用的法律规定也随市场的发展渐趋完善,随着针对于举牌增持这一投资手段的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出台,作为市场基数中占比较大的中小型投资者的利益可得以有效的保护,遏制以机构为代表的庄家借举牌为诱饵操纵股价,吸引中小型投资者入套,破坏资本市场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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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研究意义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增减持企业股份是衡量企业前景的风向标,A股中被增持的企业说明其企业前景被看好,有利于企业融资和发展,在2016年年末,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中严肃指出市场当下混乱的状况,指责市场中不正当资金的涌动配合放大的杠杆作用撹动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并形象的将这类滥用资金的疯狂举牌者称之为“野蛮人”和“强盗”,由此引发资本市场强烈关注。随后,保险资金作为2016年举牌资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也因此受到保监会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针对这一情况,2016年12月5日,保监会针对在资本市场上保险资金滥用的情况下发监管函,前海人寿保险公司被当众点名,认为其涉及万能险业务存在经营上的漏洞,整改问题也存在一定的瑕疵,遭到监管部门责令立刻停止万能险新业务的开展。对于前海人寿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的研发、推广以及管理中所显露出来的各种问题,保监会不但要求其在三个月之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产品,还严肃的斥其进行全方位的整顿和改造。同时,密切关注其他公司在万能险这一事件上的类似问题,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监管举措。自此,市场对于举牌增持的态度一改以往,纷纷开始指责举牌增持为恶性行为,甚至一度被斥为“野蛮人”的收购。在此背景下,研究举牌增持这一行为是否对于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负面作用就十分具有现实意义了:
第一,对于监管层而言,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是其首要任务事实上,资本市场上真正的举牌应该是通过资本的介入,使上市公司更好地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这显然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然而近两年各路资金大量涌入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被频繁増持至举牌线,从15年初的银座股份到被频频举牌的万科A,再到备受关注的格力电器和中国建筑,如果举牌资金在股市以短期投机为主要目的进行过于频繁的短线操作,再加上举牌乱象背后的杠杆收购,毫无疑问会严重损害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基于上述两点,实证研究二级市场举牌增持对于市场质量的影响对于监管层自然具有很实际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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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第一节大股东增持的研究现状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起步较晚,因此,关于大股东增持这一资本运作手段对于市场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效果的研宄等一系列相关文献记载和学术观点也相对贫乏。
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大股东增持事件发生数量有了大幅度增长,所以这段时期也被称为第一次大规模大股东增持期,而涉及大股东增持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的研究也在此时期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并于此时出现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观点。
国内学者对大股东增持还从更广泛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比如企业的类别、增持股东的分类、增持股份的比例、公司规模等。方天亮观点认为,规模越大公司信越对称,大股东增持带来的市场反应越低,因此,大股东增持的效应与公司规模之间的关系呈负相关关系。根据沈艺峰和方逸峰所发表的研究结果表明,国有企业的大股东增持公告的市场显著性明显高于其他企业大股东增持公告的市场显著性,这是由于国有企业增持股份一定程度上间接传递了政府监管想通过控制国有企业股份调节市场目的的信息。王鹏的研宄分析显示在获得超常收益的数量上,大股东增持比例高的上市公司高于大股东增持比例低的上市公司,只是增持比例与公告日的增长波动之间的效果并不显著。通过刘玉财对不同类别股东增持股份影响市场效果的差别显示,由于国有法人股东增持股份具有较强的政治偏向性,市场投资者基于对经济学中理性人的信任,对自然人股东增持行为对比国有法人股东会做出较强烈的市场反应。同时,刘玉财在其研究中还得出与王鹏相反的结论,他指出大股东增持公告之日的股价增长幅度与大股东增持比例之间呈显著性负相关关系,这一观点与学者孙鑫的研究结果一致,这一结论的说明在第一次大规模大股东增持阶段大股东普遍增持比例较高,市场整体环境较为稳定,而在熊市市场环境下发生的大股东增持行为会带动较为强烈的市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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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不对称以及信号传递理论的研究现状
国内也有部分学者对股票市场流动性进行了研究,但基本都是在国外相关研究资料基础上改进现有的流动性度量指标以适应A股市场并进行实证研究,如孙培源等对沪市股票流动性用买卖价差法进行了实证研究;曾长虹研究了我国特有的涨跌停板交易机制对于市场流动性的影响,杨朝军等发表的文献中构建了一个包含宽度、深度、弹性的市场流动性综合度量指标并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这个指标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和有效性;杨朝军、张志鹏、廖士光构建了独有的非流动性指标,同时将价、量、时三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较为综合的衡量了市场交易行为对于即时价格的冲击力度,较为独特的是这个指标从反面来反映流动性,即非流动性值越大,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就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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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研究方案设计.............14
第一节研究理论分析与假设.............14
第二节研究方法.................17
第四章举牌增持对市场质量影响实证研究..............23
第一节样本选择..............23
第二节描述性统计............25
第五章结论.............45
第一节实证研究结论...........45
第二节政策建议..............45
第四章举牌增持对市场质量影响实证研究
第一节样本选择
一、数据筛选
为避免同一只股票短时间内被连续举牌对研究检验结果造成影响,则若样本公司在半年内连续发生举牌,则取前一次为研究对象,若两次举牌事件发生间隔超过半年,则分别作为研宄对象;剔除存在大量交易数据缺失公司,如举牌公告日后窗口期内不得存在长时间停牌情况;剔除事件窗口期内含重大干扰信息的样本公司,即上市公司举牌增持公告日前后各30个交易日内应无重大诉讼事项、资产重组等对股价可以产生强烈冲击的公告;实证过程中对于计算得出的市场质量指标进行简单统计,删去异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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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结论
第一节实证研究结论
1、对于举牌增持事件总体来说,相较于事件前举牌增持显著性的增加了对应股票的流动性、削弱了市场有效性、但并未增加相应股票的日波动性。
2、从股票流动性的显著性变化趋势中可以看出从举牌公告前十日相关内幕知情人已经在市场上开始进行买入交易;而消息较为灵敏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告日前一天也获得了举牌消息并进行大量交易;公告日后第二个和第三个交易日信息获得效率低的个人投资者大量涌入市场,此时股票流动性达到最高。
3、在20个交易日后,举牌增持带来的短期市场效应逐渐过去,之前大量涌入仅为举牌事件热度而参与市场的交易者们观察到收益率的下降开始将购买的股票卖出,此时大量的频繁交易也会再次削弱有市场的有效性。
4、2015与2016年保险资金最然在二级市场上备受关注,但被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市场质量的变化并不因举牌方是否为保险资金而有显著差异。
5、股东总户数、市盈率、市净率、主力资金净流入率、季度资产负债率对股票举牌后流动性上升幅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