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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法制秩序构建中的主要障碍分析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139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1012040912452570 论文字数:3000 所属栏目:法律论文范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对中国法制秩序构建中的主要障碍分析

摘要在中国现在的法制秩序构建中,主要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障碍:经济落后、缺乏法律信仰、良法标准模糊、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影响和法律没有获得至高地位,其中良法标准模糊和法律没有获得至高的地位,本文就此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法制秩序障碍;法制建设


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良法的标准,对于什么是良法,良法的标准是什么?我的理解是代写法律硕士论文,所谓“良法”,就是必须是在一个公平公正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得到了广大人民支持和拥护的具有真正的民主性、正当性和合理性,能够表达人民意愿的法律。在以前,虽然中国也曾有过以法治国的时期,但主要的是实行人治在政法没有分开的时代里,行政官员是至高无上的,他们的话就是法律。虽然有一些朝代要求官吏必须严格按照当时的法律来执行,但一方面那法律不是全体国民协商来制定的,是由统治阶级所制定,广大的人民只能是无条件的遵守;另一方面,地方官员的权利在这方面也很少会受到约束,由于缺乏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法的很多职能已经被人所取代,当遇到一些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情时,当地官员便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判断来断定是非,所以导致广大人民不可能寄希望于有一部好的法律能帮他们解决问题,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当地的官员。如果当地的官员的判决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那当地人民就称他为“清官”,所以就在中国的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另人匪夷所思的“包青天”等人,如果官员的判决违背了当地人民的意旨,人们选择的往往也只是沉默。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可以称这种治国方式为“精英治国”。但这种这种治理是要有前提的,那就是首先皇帝本人必须是精英。在中国古代,中国实行的一直是一种“官本位”的思想,即以官为本,官员的话就是法律,人民早已经失去了说话的权利,更不用说参与制定法律了。所以,我认为,这种问题一直到现在仍严重阻碍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即广大人民通常想的不是自己该如何将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得到人民和国家的赞同,从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期待着能够有一个清正廉明的官吏来给自己主持公道,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了视官员为法律,“官本位”的思想在人民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这导致的直接问题便是,当我们在制定一部法律时,一方面是一些官员仍然持有一种“官本位”的思想,尽量不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另一方面,人民对这一现象也是早已熟是无睹,也都不去提出异议,人们已经习惯了忘记自己在立法中的权利。所以我认为中国实际上也是一直在延续着一种“官本位”的程序,而正是这种所谓的“官本位”思想,使我们失去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定法律的平台,广大人民群众被排除在立法之外,权益也得不到维护,这就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制秩序的构建。我认为,要克服这个问题就应当实行开门立法,,“立法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媒体公布法律法规规章的草案或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广泛征求包括利益关系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立法的民众参与机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赋予法律的正统性、民意性和权威性,它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来法律的执行清除了某些潜在的阻力,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提升公众对法治的期望和信心。同时,我们没有给法律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也严重影响了法制秩序的构建。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仍要从我国古代的执法方式说起,在中国古代,中国实行的一直是一种“人治”的思想。所以这种现象直接导致的一个结果便是广大人民群众不知道有法,即使得到了公平的对待,他们也不认为自己所得到的是自己应得的,而是认为是官吏给的,所以人们称地方官员为“父母官”,胜诉之后会高喊执法者“英明”甚至跪谢“青天大老爷”,我认为他们之所以那么做就是认为自己的待遇不是法律给的,而是统治者仅凭自己的智慧给的。所以,法律的地位已经被统治者所取代,人民崇拜的不是法律,遵守的也不是法律,而是当地的统治者,在他们心中统治者的话就是法律。统治者的地位早已取代法律在人民心中占据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而这种现象所导致的一个问题就是:由于这种思想在人们心目中的根深蒂固,现在的很多人崇尚的也不是法律,他们不认为给他们公平待遇的是法律,他们所看重的是人,即执行法律的法官成了法律的化身,成了能够给予他们利益的主体。在法庭上,法律的地位已经被法官所取代。像现在很多人给法官行贿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向法官求情等,我认为这都是人们没有把法官看成是一个执行法律的普通人,而是看成了是法律的化身,认为只要法官点头,那么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然而实际上,很多法官也是那么做的,这同时就更加重了人们的这种思想。这就使得现在在构建法制社会时,人们对法律没有给予一个应有的地位和重视,从而使得很多法律得不到一个好的贯彻实施,而且在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因为不知道而去犯法,而是认为法律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而改变而去违法,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制的建设。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必须严格限制官员的权利,要让广大民众破除对官员的盲目崇拜,而这而需要我们的执政党加强党内的廉正法制建设,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官员的以权谋私,让广大人民知道,他们对官员的各种行贿手段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好处,从而打破官员的万能地位。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民众的权利意识,给民众一个反映自己意愿的平台,真正行使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我认为,让民众来监督官员是最好的防止腐败的方法。最主要的一点,这一切都不能搞成形式主义。综上所述,我认为中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良法标准模糊和法律没有获得至高的地位这两个问题。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其他方面的作用也在法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不管怎么说,由于我们的传统及历史上的很多原因,使得我国的法制建设不可能一撮而就,必须经过长期的坚持和努力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帮写法律硕士论文http://www.51lunwen.org/law/(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将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完完全全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