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约束高层管理人员队伍的有效的监督系统,为欧洲大陆不少国家所推崇。在我国实行债转股,同样会使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改革紧密结合在一起,银行将能在债务重组、清理银行和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过程中,强化对企业的监督作用,通过金融管理公司向持股企业派驻董事代表等形式,参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并在其中发挥重要影响,从而改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同时,随着主办银行制度的完善,银行能够通过与企业的资金往来、贷款审查等方式,随时了解监督企业的日常经营。所有这些,都将改变传统的银企关系,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银企关系创造条件。
三、端正认识,规范操作,确保“债转股”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