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规定”或“本决定”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令。
【关键词】犯罪过程、解决办法、刑事责任
在解释刑法的某一具体观定盯,还要将其置于刑法部门的整体之中阐明其含义。帮写论文分析我国刑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其渊源包括:《刑法》,一些单行刑法和非刑法法律中规定刑事责任的条款,三者构成刑法部门的整体。
在解释刑法规定时,不仅要将其置于它所属的法律文件的整体中加以理解,而且要联系其他法律文件予以阐明。例如,《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都在最后一条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关于严禁卖淫漂唱的决定》等也在尾条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样的规定时,只有结合《刑法》第9条的规定才能正确而清晰地阐明其具体含义。
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认为是犯罪,帮写论文分析“本决定”或者“本规定”也认为是犯罪,且依照《刑法》的规定又应当予以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法令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规定”或者“本决定”处刑较轻的,适用“本规定”或“本决定”。撤开《刑法》第9条的规定,就无法说明“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内容。
明确、具体原则明确、具体原则,是指在解释刑法时,其文字表述要具有确定性,不能模棱两可,其阐述的内容要详尽周全,不可片面疏漏。刑法解释是为刑法适用服务的,就是要为刑法的适用提供操作模式,这就要求刑法的解释必须明确、具体。
经济类相关论文或者经济学硕士毕业论文请联系本站 http://www.51lunwen.org/economics/
参考文献:
[1]金人庆中国当代税收要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许善达等中国税收法制论[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1997
[3]明军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减少税收300亿[DB/OL]
[4]论文库http://www.51lunwen.org/menu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