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当下社会风险事件不断加剧的趋势,致使“其他危险方法”积极广泛适用于社会生活、生产、交通等领域,由此产生了扩张滥用之问题。当社会风险已成事实、公众要求严惩的舆论呼声此起彼伏时,现有的刑法规范尚不足以完全适应社会新形势,那么在罪刑法定原则和谦抑性原则的指导下,对刑法条文作出合理的解释,规范其适用已刻不容缓。因而笔者以“其他危险方法”适用的口袋化展开了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方法考察了“其他危险方法”适用的现状,就口袋化的具体乱象进行分析,揭示了造成乱象的原因。针对造成本罪适用乱象的缘由,探寻了正确的认定方式,从而遏制实践中的口袋化现象。笔者希冀本文提出的解决方法可以为司法实务中“其他危险方法”的合理适用提供有益借鉴,促使司法机关在判断危险方法时能够准确无误,防止实务人员因个体素质的差异出现理解偏差,进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