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论文栏目提供最新票据法论文格式、票据法硕士论文范文。详情咨询QQ:1847080343(论文辅导)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审查义务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检讨为路径

日期:2021年02月07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071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101232036427748 论文字数:19866 所属栏目:票据法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的法律环境下具有正当性。自十九世纪中叶以来,自由市场经济越发繁荣,市场交易的规模和效率也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是对快速方便无风险的支付通道更加紧迫的需求,因此,同时具有多种功能如信用、结算、流通的票据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目前我国对票据交易市场中的相关冲突规定而言,商业银行对其前手交易进行形式化实质审查是维护票据交易安全,取票据权利力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未自身降低了风险,实为必要。

其次,商业银行票据审核具有一定限制。一要确保票据的高速流通性,票据的流通功能的正常运行时保证其他功能正常运作的前提,即流通性是票据的能量供给者,一旦丧失流通功能,相当于票据变成了一种废弃物,再也无法实现任何功能。可以说是票据流通功能造就了票据其他一系列的功能,而在这所有的功能中,流通性是其核心,正是以票据的流通性为前才制定了现代票据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对所有票据交易行为进行完全的实质审查,不仅对商业银行施加交易压力,同时使票据的高效性质无法得到发挥,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二要坚持票据的无因性特征,准确适用票据的相对无因性理论。票据无因性是票据的本质属性,其含义是票据一旦签发,票据关系就不在与其发生前提的基础关系有关联,且票据行为的成效也不会再被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或是否有效而干扰。换句话说,能否享有票据权利只与是否持有票据有必然关系,一旦取得票据就变成该票据的债权人,就可以在不证明是否已合法理由取得票据的情况下直接向任何一个票据债务人实行票据上的权利。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