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本文首先系统阐述了网络消费后评价的相关概念、评价的类型;分析出网络消费后评价具有直接影响消费者选购决策、影响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声誉和收益以及消费者与经营者各自评价态度不同的特点;并对网络消费者及第三方评价功能进行释明;从消费者评价权的行使、网络消费评价主体及不正当消费竞争几方面分析了网络消费后评价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分析了我国立法对消费者评价、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评价以及第三方机构评价的现行规定及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消费者不当评价法律规制不足、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评价规制不健全以及第三方评价主体及功能定位不清晰。第三,系统考察了欧盟、美、日相关法律制度实践及立法经验,并探讨了如何对相关立法实践进行借鉴。第四,从消费者评价、平台经营者评价及第三方主体评价三个层面提出了完善网络消费后评价法律制度的理论建议。
总的看来,本文旨在有效解决网络消费后评价的概念界定、第三方评价主体的认定及功能定位等理论问题,并提出了针对网络消费后评价的法律制度完善的理论建议。首先,消费者评价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包括明确规定消费者评价权、合理限制消费者评价权的行使及建立法律救济制度。其次,平台经营者法律制度需要从改进信用评价系统、强化平台经营者信誉机制及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三方面进行健全。再次,第三方主体评价的法律制度需要从健全第三方评价主体监管机制、增强第三方评价主体市场作用及建立公平的信用评价法律制度三方面进行完备。期望上述理论建议能为网络消费后评价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