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在国学典籍《吕氏春秋·古乐》中,有一段著名的话,即“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万物之极》。”①这段记述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上古时期的人类审美活动当中,歌唱作为一种艺术表达方式便有着重要地位。因此,透过一种源头古老、长期流传的传统歌谣,能够发现同该歌谣相关之人群的审美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轨迹;通过一个群体的传统民歌与当代文化的交融碰撞,则可以透视该群体审美观念的“现代进程”。而对羌族来说,包括礼仪酒歌、节庆歌、祭祀歌、丧葬歌、婚嫁歌等在内的风俗歌曲,既是其保存最为完善的一种传统民歌类型,也是其在当代最为重要的一种新民歌类型,故风俗歌曲中凝聚着羌族人艺术活动的诸多共性特征,称得上是最能体现羌民族艺术审美观的艺术形式之一。
具体说来,把羌民族的艺术审美观看作一个事物,它拥有自身的形成机制,以及内涵和表征形态。在形成机制方面,透过羌族风俗歌曲的唱词内容所展现的“山神”崇拜,及其音乐特征所蕴含的“山地”感性思维,可以看出川西北山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对于羌族人的艺术审美观所产生的影响;而汉藏两族的文化因子在羌族传统风俗民歌里的“交界”,以及当代羌族新风俗民歌中对于“羌民族”这一文化身份的强调,则映现着不同时期的人文环境,之于羌族人的艺术审美观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在文化内涵方面,婚嫁歌所抒发的“崇生”欲望与丧葬歌所传达的“乐生”态度,显示出羌民族以生命的自然本质看待生和死(生为重死为轻)的生命意识;祭祀歌当中“神人交感”与“人神共生”的内容,则反映了羌民族带有“人本主义”色彩的原始宗教意识;而传统风俗民歌在当代所发生的“变异”,是新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羌民族构建“我族”跟“国族”共同体意识的结果。在表现形态方面,羌族风俗歌曲中形式粗犷的歌词与唱法,显现为一种“回归生命感”的刚健之美;传统释比唱经以怪异之形式结构反衬出的主体情怀,则呈现出一种“确证存在感”的神秘之美;而当代“多语交汇”的新风俗民歌唱词和“多族合作”的集体性风俗民歌演唱,是以圆融的形式特质,映显着“实现归属感”的亲和之美。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