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旅游管理文论文,本文主要通过以旅游者在温州地区的旅游体验为例,基于旅游者权益保护视角对《旅游法》实施效果进行调查研究, 运用SPSSAU软件进行数据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一)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规范作用在对调查问卷的结果进行分析显示,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在《旅游法》实施后得到显著改善,最主要的是参团游签订合同的比例大大提升,在合同里明确写明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或约定的强制性义务。作为旅游行业潜规则的强制购物、旅游路线随意更改等违法现象实施前比较常见,这类不合法行为现在明显减少。
第一章 前言
一、研究背景
我国已从旅游资源丰富国家发展为旅游消费大国,国家战略之一就是发展旅游业。《旅游法》在2013年4月25日公布,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立法的直接目的: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合法的权益;间接目的:规范旅游市场的秩序,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使旅游业能持续健康高速发展。旅游法理念是旅游法的精神和灵魂,保障旅游权利是旅游立法的最高宗旨与根本目标。
《旅游法》的实施,标志着旅游业进入了依法治旅、依法促旅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务院建立了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及指导文件,各省市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旅游条例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以旅游法为核心、政策法规和地方条例为外围的法律政策体系。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指导思想:坚持全域旅游为发展主线,以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提质增效为核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成全面小康型旅游大国,将旅游业培育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兴力量,成为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产业,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旅游法对旅游业的规范作用,既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也为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黄金发展机遇。以人民满意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旅游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方面需求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让旅游业成为幸福的民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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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概念
(一)《旅游法》简介和立法研究
1.《旅游法》简介
2013年4月25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旅游法》,为更好地做好法律前后衔接工作,定于10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法律立法层面规范旅游市场,构建完整的旅游者权益保护体系,以制度保障和法律规范的形式为旅游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如强制推广旅游服务合同的签订,确保旅游行业在法律的框架下可持续发展。2016年的第一次修订,仅修改涉及领队管理的条款,领队资格需要审批的规定被取消。旅游者的出行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旅游的产品和服务内容日趋丰富,这次修订是根据实际发展,特别是契合出境旅游市场的变化,对旅游法部分内容做的必要调整。该法于2018年10月26日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修改的内容主要为:将原条款中的主管部门及职责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 ”,系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执法职责,取消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编制,故对条款中的执法单位名称予以变更。该两次条款修正,没有对旅游法进行结构或者内容的大变动,也没有涉及旅游者权益保护的内容。
2.《旅游法》立法研究
表1-1 《旅游法》各章内容比重统计 ............................
第二章 温州旅游及《旅游法》实施情况调查
一、温州旅游概况
表2-1旅游人数及收入分析
(一)旅游发展态势强劲
1.旅游业发展扎实推进。把目标提高到国际化定位的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精心谋划推进瓯江山水诗路建设,重点推进90个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助推温州文旅IP项目崛起,不断壮大文旅产业体系。
2.旅游品质持续提升。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打造智慧游温州,加快文旅系统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文旅大数据服务于民、便利于民。
3.深化多元文旅业态培育。围绕“一核两带三区四板块”的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空间布局,突出“诗画山水永嘉”“休闲乡村文成”“时尚都市鹿城”“活力海洋洞头”“文化名城瑞安”等专项主题,加强文旅业态多元化培育。精心推广以鹿城区为核心的都市商务游,打造瓯江夜游经济的品牌特色。充分挖掘温州江海旅游资源,沿海建设平苍亚热带滨海风情带,开发飞云江慢游母亲河全域生态游,发展洞头蓝色海洋文化。持续推进永嘉乡村山水耕读文化特色旅游,绿色旅游带动乡村振兴。做好文泰红色旅游资源的丰富文章,红色旅游引领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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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温州旅游的困境
(一)国际入境旅游增长乏力
温州旅游群体以国内旅游者为构成主体,入境旅游者占比偏小且增长较慢。国外旅游者2017年139万人次创历史最高,2018年仅为56万人次,同比下降59.71%,2019年58.4万人次,仅增长4.29%,远低于国内旅游者15.2%的增长速度。温州2019年接待旅游者总数为1.3728亿人次,同比去年增长15.2%;接待国内旅游者1.3669.6亿人次,约占总接待数的99.57%,占比过高且稳定增长;接待海外旅游者58.4万人次,同比实现增长5.1%,约占总人数的0.43% ,占比偏低且增长较慢(表2-1)。入境旅游者中为东南亚短期旅游者为主,其次是温籍回国华侨,还有部分为来温外籍商务人员和学生。入境旅游市场既传扬了温州旅游的整体形象,又进一步提高温州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开辟国际旅游客源市场,提升入境旅游增长幅度,实现国内国际旅游双增长,是温州旅游国际化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区位与交通劣势明显
温州偏于浙江省东南角,东临东海与福建接壤,在地理上处于长三角区域的边缘,游离在两大经济圈外难以融入,因经济辐射弱而旅游发展迟滞。由于高速道路及高铁的规划建设少,较少纳入周边省市高铁游、自驾游等短期精品出游路线。温州的山水旅游资源相比周边地区的类似景观缺乏独特性,没有核心竞争力。周边旅游业因多年高速发展,短期目的地出游市场份额占比不断提升,与温州旅游市场的竞争进入了白热化的地步。
温州的交通劣势极大地制约了旅游发展。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温州的高速、高铁等交通建设投资,由于地理因素仍然居于枢纽的终端而非通衢之地,不利于旅游者的集散和换乘。大部分景区没有靠近交通动脉,不同的景区散落于各市县,无法通过串联打造成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缺乏便捷的交通换乘工具,影响了旅游者的自由流动。交通不便极大地限制了旅游者的选择空间,降低了自由行散客的出行意愿。温州作为典型的旅游客源地,该地区的旅游企业大多从事外出旅游业务,没有成长为桂林旅游、杭州宋城集团等类似的综合性旅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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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调查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21
一、问卷设计与变量测量......................................21
(一)问卷设计...................................21
(二)权益保护主要内容...............................21
第四章 数据实证研究......................................24
一、频数和描述性分析.......................................24
二、因子分析........................................29
第五章、结论、建议和研究不足.............................39
一、结论.............................39
(一)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规范作用.............39
(二)使旅游者的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护....................................39
第四章 数据实证研究
一、频数和描述性分析
表4-1 问卷人员地理位置分析
本次有效问卷为245份,从参与该问卷的受访者基本信息可知,受访旅游者的年龄大多集中在29周岁-50周岁,占到总受访人数的82.86%,可知目前温州游客年龄偏向中青年;受访旅游者的性别女性占比57.96%,比男性占比42.04%高约15.92%,性别比例尚在合理范围,女性占比高可能与女性比较热情,问卷参与度较高有关;受访旅游者的教育水平:以本科和大专为主,其次为硕士学历,博士及以上和高中及以下占比较小,说明受访者受过高等教育的占比较高,这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程度基本符合;有效受访旅游者95.1%来自于浙江本地,与总参与问卷人员地理位置分析占比91.72%基本符合;从受访旅游者的出行次数来看,很多人的出行次数大都在3次及以上,呈阶梯式逐步下降。年出行平均花费:集中在5000以下和5000-10000元两个区间,其他占比较少;出游者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主要为5万元以下和5-10万元两个区间,且分布比例与年出行花费分布情况类似,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多少与年出行花费支出之间具有一定的规律。在第一题排除项里,受访者旅游中遇到过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占比约为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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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结论、建议和研究不足
一、结论
本文主要通过以旅游者在温州地区的旅游体验为例,基于旅游者权益保护视角对《旅游法》实施效果进行调查研究, 运用SPSSAU软件进行数据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一)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规范作用
在对调查问卷的结果进行分析显示,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在《旅游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