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旅游管理论文,本文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居民感知的游客环境行为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路径进行分析。文章首先对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检验结果表明问卷的信效度较好。然后对假设进行检验分析,结果显示通过了三个假设,分别是居民感知的游客环境行为对于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的正向影响作用,居民社区归属感在居民感知的游客环境行为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中介影响作用,以及居民旅游涉入度的前半程调节作用。最后本节将对通过和未通过的假设进行分析说明,并且总结本研究的理论贡献、实践启示、研究局限和研究展望,并对乡村旅游发展提出管理建议。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1.1 现实背景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已经进入到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转换经济发展思路,扩大国内循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乡村振兴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随着我国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旅游业作为助力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手段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来放松身心。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2019 年全国休闲农庄、观光农园等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 30 多万家,营业收入达 8500亿,到 2020 年,乡村旅游吸纳就业人数 1100 万,带动受益农户 800 多万户,乡村旅游业大发展已经是一个不可拒绝的客观事实。但是随着乡村旅游市场的大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进入乡村游览,与之相关的诸多现实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尤其是现阶段我国旅游市场并不是很成熟完善,异地旅游给游客带来放松体验,同时也会让游客放松自我约束,忽视旅游目的地环境建设,对旅游目的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在本次对乡村居民进行调研访问过程中,众多居民反应大多数游客的素质都是很好的,但还是有部分游客忽视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在结束游览时留下一地的垃圾,给人造成不好的感受和体验。这种情形显然违背了乡村旅游以提高居民幸福感为基础的价值导向,在乡村旅游目的地居民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情况下,游客这种不负责任的环境行为是否会影响居民的幸福感呢?对幸福感的影响机制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1.1.2 理论背景
想要实现旅游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除了从游客方面进行探索,还必须加强对旅游目的地方面的研究。研究表明,目的地居民是乡村的主体,旅游发展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旅游开发的参与者和支持者[1],旅游目的地居民对于本地旅游业的态度和评价会显著影响该地区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和游客游览感受[2],在旅游发展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必须提高对目的地居民这一因素的关注。同时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人们整体生活水平提高,在物质生活的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关注自己的心理感受,关注自己的内在需求是否得到满足,以及由这些主观感受而产生的主观幸福感。居民对于旅游带来的主观幸福感的感知会影响居民对待旅游的态度、评价和参与性,进而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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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是探索在乡村旅游目的地居民的个体感知下游客环境行为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考察居民旅游获得感、社区归属感、居民环保意识、旅游涉入度在其中的作用,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管理建议,促使政府出台旅游发展政策,增加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居民的环境权利,即居民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的话语权、控制权和补偿权,从而进一步增强乡村旅游目的地居民的主体地位和幸福感。
1.2.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本研究将厘清居民感知的游客环境行为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作用机制,明确居民旅游获得感和社区归属感在居民感知游客环境行为和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作用机理,进而丰富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前置影响因素研究,拓展游客环境行为后效影响研究,丰富对游客环境行为的研究视角。本文关注居民感知游客环境行为对居民社区归属感和居民旅游获得感的边界条件,引入居民涉入度和居民环保意识作为调节变量,分析不同涉入条件下居民感知游客环境行为对居民旅游获得感影响的差异,不同环保意识条件下居民感知游客环境行为对于居民社区归属感影响的差异,从而将进一步丰富对旅游涉入度理论和居民环保意识的研究。
(2)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研究居民感知游客环境行为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进一步认识到环境对乡村旅游目的地居民的重要性程度,在实践中为乡村旅游的建设发展提供具体的管理启示。一是有利于推动乡村社区环境增权。乡村旅游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增加乡村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居民环境权利增加能够增大居民对于乡村环境的控制感,一方面能够保护居民生活的环境,另一方面能够使乡村居民更加广泛地参与乡村旅游建设,获得稳定的收入,进而增加乡村居民的旅游获得感和社区归属感。二是有利于乡村旅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造独一无二的乡村旅游品牌形象。乡村旅游的本质是通过对乡村生态环境的开发来吸引游客,环境保护能够延长乡村旅游的生命周期,能够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自发动力,有利于乡村旅游品牌建设。三是有利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和乡村生态振兴,旅游具有其自有的社会属性和功能,通过旅游开发过程中的资源要素整合,产品结构优化,能够把乡村的资源转化为乡村的资产,能够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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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主观幸福感
幸福感是心理学上的一个概念,学者们对于幸福感的研究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而丰富的。早期主要是基于外界的标准来定义幸福感,认为拥有某件东西就是幸福的,忽略幸福感的自我体验,比如苏格拉底认为拥有“智慧”就是幸福,柏拉图认为拥有“善”就是幸福。到 20 世纪 70 年代,幸福感的概念开始关注自我意识,有学者提出了幸福就是主体根据自己的标准对生活质量进行的一种整体性的评价,这就进入了主观幸福感的范畴。随着学者们对幸福感研究的深入,幸福感被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 Being ,SWB),第二部分是心理幸福感。主观幸福感认为决定人的幸福感的因素不是客观世界发生了什么,而是人们对该事件的认知,对事件做怎么样的情绪上的解释,是一种自我评价,更加关注结果和实用性。主观幸福感是基于快乐论的哲学认知,认为幸福即快乐,是一种愉快的情绪体验,有较高幸福感的人会有相对较多的积极情绪和生活满意度,目前对主观幸福感的探讨主要有三个方向:即生活质量意义的主观幸福感、心理健康意义的主观幸福感以及心理发展意义的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是观察者对行动的客观描述,注重过程,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目前我国对于幸福感的概念模型和测量工具体系都是基于主观幸福感的定义体系。基于以上原因,本文选择居民主观幸福感作为研究变量。
关于主观幸福感的定义,大多数学者认同 Diener 提出的概念,Diener 认为主观幸福感就是个体依据自己内在的标准对生活所作的整体性评价,包括认知因素和情感因素两个部分[8]。戴晓阳等人对主观幸福感的这两个部分进行细分,他们认为情感因素是指个体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的情绪体验,认知因素是指个体按自己独特的标准对客观生活状况总体的满意与否进行评价,并总结出主观幸福感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情感平衡,包括消极情感和积极情感,另一方面是生活满意度[9]。主观幸福感具有主观性、稳定性和整体性的特点[10],主观性是指幸福感的评价角度是主体本身,而不是外界的视角或者是根据环境评价主体是否感受到幸福,稳定性是与幸福感的设定点理论联系起来的,该理论认为个体的幸福感感知能力是由个体的个性、文化观念、基因等因素决定的,当面临一定的情况时,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是降低的,但是当情况改善,时间过去以后,个体感知的主观幸福感是会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其中整体性是与幸福感的情感理论相联系的,情感理论认为幸福感是个体自身整体感觉的反应,是消极情绪和积极情绪的比例差异以及满意与否的判断。
图 3-1 理论模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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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游客环境行为
随着生产力一步步地解放,物质资料的不断充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幸福生活的衡量标准不单单是物质财富,良好的生活环境也是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类社会以人类环境为切入点探讨人类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即环境行为成了环境科学领域的研究方向。环境行为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国家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对环境直接或间接实施影响的总称,环境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进行划分,根据不同的活动方式划分为有作为的环境行为和不作为的环境行为,根据活动与环境的关系划分为直接环境行为与间接环境行为。环境行为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环境行为不仅包括保护行为, 也包括破坏行为。 狭义的环境行为主要指环境保护行为,我国学者大部分采用狭义的环境行为[34]。Hines 与 Hungerford 等西方学者提出了“负责任的环境行为”,即环境责任行为[35],是指主体者在活动过程中,有意识地实施地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行为。在研究中,环境友好行为与环境责任行为概念是一致的,是指人们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保护环境并在实践中表现出有利于环境的行为[36]。由此可知,环境行为、环境友好行为与环境责任行为表达的都是相同的概念。
目前对于环境行为的研究多数集中在前置影响因素方面,孙岩、武春友把对影响个体环境行为的因素分为四类,分别是态度、个性、认知和情景。研究发现积极的环境态度和环境价值观、具有内控观以及较高自我道德感的主体、较高的环境行动认知水平以及特定的情景会正面影响环境行为[37]。盛光华等人发现个人的自然共情能力通过环境承诺的部分中介作用影响个体亲环境行为[38]。贾如和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