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Zhang Jian’s Thought of Tax Law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056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1207271633499671
论文字数:5832
所属栏目:税法写作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On Zhang Jian’s Thought of Tax Law
Abstract:Zhang Jian,an industrialist and Number One Scholar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had rich yet plain thought of tax law.He advocated light tax,supported abolishing“likin”,called on avoiding silk tax,proposed to reform salt tax law,and initiated to adjust tax.He has great contributions to Chinese tax law in modern time.His thought of protecting business bytax and promoting industry adjustment by tax law is of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of practical value.
Key words:Zhang Jian,tax law
[摘要]清末明初的状元实业家张謇,有着丰富而又朴素的税法思想。他宣扬轻税主义,力主废除厘金,呼吁免除丝捐,主张改革盐法,倡言调整关税,对中国税法的近代化贡献良多。他关于以税法护商以及以税法促进产业调节的思想,极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张謇;税法
张謇(1853—1926)字季直,号啬庵,晚号啬翁,江苏南通人。他在甲午会试“大魁天下”后毅然辞官南下,在家乡营实业、兴教育、广慈善、擘画水利,经营地方自治,成为我国近代化的杰出开拓者之一,著名的实业家、教育家。他在中国东部沿海创办的大生资本集团,实力雄厚,据1921年驹井德三估计,其资本达3400万元,一度成为全国最大的经济实体。张謇重视“通官商之邮”,积极争取政府在资金、法律、政策上对企业的支持。本着“做事不做官”的态度,他在晚年曾任南京临时政府的实业总长和北洋政府的农林工商总长等职。张謇学识渊博、历练丰富,他关于以税法护商以及以税法促进产业调节的思想,极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奉行“轻税主义”
在税法问题上,张謇继承了孔孟“薄税敛”、“取民之有制”的思想,反对强征暴敛,不顾人民死活,搜刮民财,主张“邦本实基于民生”,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障人民的基本的生活条件,先养民后征税。他认为“若言财政者,但事取用而不及长养,则固有既穷,必至搜刮,上愈搜刮,下亦愈穷。久将并搜刮而无可得,此所谓竭泽而渔也。长养者,使下可以自给,而后出其余以供上,上与下相处而安,不至生睊睊疾视之恶感”[1]。张謇尊奉“轻税主义”,并以此作为税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坚决反对“重税”、“恶税”。早在戊戌变法期间,张謇就提出了全面减税主张,建议“凡属土法创办及机器制造之货,初办五年,止征半捐半税。若系改造土货,就地收买零销,估值不满万者,免捐免税;过万者,按应税应捐之数,止征七成”,至于农会在荒滩闲地“兴办树艺畜牧制造诸事,以为乡民倡导,一概宽免捐税十年”[2]。
此外,张謇特别强调应废止间架税和米粮捐。间架税是指按铺面大小而额外征收的营业税,停办此税自是有助于减轻商民负担。1903年,张謇东游扶桑,对日本政府坚持扶持农工商发展的做法十分赞赏,对清廷对民族工商业敲诈勒索、横征暴敛表达强烈的不满。他了解到北海道的土地只开垦十分之一,渔、农、林、矿年产已达四千万元,国家法令规定垦牧二十年以内免予征税,今只征轻微的郡町村税,而且还是用于地方警察、学校、卫生,感触颇深。他非常羡慕“日本凡工业制造品运往各国,出口时海关率不征税”,希冀中国师法日本。1913-1915年,张謇出任北洋政府农商总长,其“轻税主义”思想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当时,他颁布了减少茶叶税率、减少矿区税、免除部分自制工业品关税等法令,深受广大商民的欢迎。
二、力主废除厘金
综观张謇一生的税法思想,最为突出的恐怕是废除厘金、减轻工商税负的税法主张。自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在相当程度上依赖厘金,即商品在运输途中每遇关卡必得交税,而且税率相当之高,商品流通受限极大。而江苏属于河网地区,厘卡尤为繁密,工商业者深感重税之苦。当时江宁藩司所属厘捐卡,设在江北各地的共有187处,而通州、海门两地即有57处,约占三分之一。甲午中日战争以前,两地平均每年解缴国库厘捐总额约为20万千钱左右,如果再加上官吏层层勒索中饱,商民实际负担更重[3]。
有鉴于此,张謇早在1883年就已与通州最大的恒记布庄老板沈燮均合作,联络各处花布商人,毕业论文 请求政府减少厘金征收数额。而兴办大生纱厂之后,更是强烈呼吁清廷改革厘捐制度。张謇为此致函清廷学使黄体芳,称“国家中兴以来,二十有余年,一切取给于厘捐,天下骚然,厘金遂为冗官、秕士、游民之窟。论者至谓舍厘捐不可以国,謇谓欲固国必去厘捐”[4],从要求减捐进而要求废除厘金,并认为兹事体大,甚至关乎国本。1895年,两江总督张之洞奉清政府谕令,将通州、海门一带各种各目的厘捐一律改成统捐。但由于税务官员从中作梗,统捐数额反而超出旧日厘捐总额的六成,当地商民愤慨不已。张謇经与各方沟通,向张之洞提出变“统捐”为“认捐”的建议。
所谓认捐,即“由通海花布、百货各业自相结保、互行考察、分认捐厘、具分结于地方官,县总结于督部”[5]。认捐的总额按税源最旺之年和最衰之年实收厘金总额平均折算。这种认捐制度的设计,既可以增加国家收入,又可以减轻工商业者的税金担负,而且尽撤厘卡又可以为国家节省大批行政经费。按张謇计算,如果“通海境内各卡尽撤,止留一局,每年核省一万八九千,一出一入,国家每年多收八万。以此推之江宁藩司所属二十三局,若一律改由各业商人自行包认,国家无需克剥小民,而坐增二三十万之款矣”[6]。张之洞在张謇反复劝说之下也倾向采行“认捐”,只是由于江宁藩司和厘捐总局的层层阻挠而没有实现。但张謇所提的“认捐”(即自行包销以避免吏役层层苛挠)建议,在当时确是相当机巧的构思。张謇力主废除厘金,并且一路走来,始终如一。1901年,张謇经与时任两江总督的刘坤一商谈,出台《变法评议》,作为新政意见。在《变法评议》里,张謇系统提出了“订税目,增法律章程,罢厘金,停捐纳,行决算法”等税法主张,矛头直指厘金。1909年,江苏咨议局成立,在第一届常会期间,针对江苏巡抚瑞澂交议的改定厘金征收办法一案,以张謇为议长的江苏咨议局经过讨论认为损害商民利益,当即予以驳回。
1909年,南洋劝业会(博览会)在南京召开,在这场清末商品赛会上,展品出售者只占十之二三,原先已经获准免除沿途厘金,但实际上“凡在场内沽集暨离场转运它处销售者”均需“分别补征税厘”,大大挫伤了商人参展的积极性,也使张謇激愤不已,再次痛批厘金制度。张謇的上述努力,几无收效。当时厘金已占清廷全部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从1894年至1902年间,每年上缴国库总额在1400余万两至1600余万两之间[7]。如无可以替代的财源,清廷绝对不愿割舍厘金收入。尔后民国肇建,张謇出任北洋政府农商总长,先后颁布了免除土布税厘等一些法令,才使“厘金运动”获致阶段性的成果。
三、呼吁免除丝绢
由于生丝在清末是出口货物之大宗,张謇有心推动通州、海门地区的蚕桑事业。1892年,张謇等人吁请两江总督免除丝绢10年以兴蚕利。历经波折,勉强达成目的。随后,他又劝说县官就地招商开行收茧。到1896年为止,通海地区先后设立3个茧行。由于免捐设行、放价争收,通海一带的蚕茧业速趋于发展。两年之间,通海一带增植桑树不下百万株,泰兴、如皋、靖江等地闻风而起,一股兴办蚕桑的热潮在苏北涌动。正在蚕业大兴之际,突发变故。新任江苏厘捐总局总办穆克登布见利眼红,立即背信推翻丝绢成案,严厉督饬丝商补交历年已经免除的丝绢。丝商怨愤交加,甚至想缴帖闭行以示抗议。1897年,海门同知惟恐蚕农由于失去生计而愤起反抗,恳劝丝商按去年价格的十分之三收购上市蚕茧,才算勉予过关。如此一来,丝商与蚕农均受损,后者尤甚,农家养蚕的积极性顿挫,通海地区刚刚兴起的蚕桑事业遽然走向衰败。丝绢案暴露了清廷税法的缺失与税政的腐败。减免税收,应该依制而行;复行开征,亦应如此。穆克登布行使征税大权,“只见随意性,未见规范化”。张謇对此备感失望,革新税法与整治税政的意愿更加强烈。
四、主张改革盐法
秦汉以后,中国各封建王朝推行禁榷制度,禁榷的范围广狭有别。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