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本文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一个中心范畴: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为研究对象,并将他们作为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在对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客体概念进行辨析之后,提出了一些设想,即以主体间性理论来指导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关系的活动,并力求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去构建一种良性互动的主客体关系,从而达到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目的。但是,受限于个人能力水平,许多问题并没有真正的解决,留下了些许遗憾。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之路是曲折而又坎坷的,但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前途是充满光明的,相信有一天,思想政治教育这门学科在经历无数个思想政治教育学者呕心沥血探索之后,在通过实践地反复检验之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地建设过程中发挥其更加巨大的作用。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客体内涵阐释
(一)哲学基础:哲学中的主客体概念
正确认识、理解和运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概念需要掌握其主客体理论生成的哲学基础。主体与客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领域中的一对范畴,“所谓主体,其规定性已基本取得共识,即主体是人,但不是旧唯物主义者认为的抽象的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具有社会性的从事着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②,而“客体则是主体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客观对象”③。
具体来说,首先要正确认识哲学中的主体范畴。我们认为主体是人,但在这里所指的“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同时还具有社会属性。人首先要具有自然属性,“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④。作为自然界中最为复杂的有机体,人类经历了自然界数万年的演变和发展而得以出现,而在自然界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中,人类又通过与自然界的互动来获取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换句话来说,人不仅只是作为自然界当中的一部分,是生命物质的存在,同时又在通过自身的器官与自然界不断地发生联系,这种联系使人与动物得以区分,并“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①。此外,人们还具有社会的属性,马克思认为,人还是社会性、现实性的存在。由于与自然界相比,人始终是渺小的存在,其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的展开受自然界物质条件、工具水平和生产手段的限制,这种限制决定了人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数量在一定的生产能力水平下是有限的,所以为了保证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就会出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的出现还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关系,因而此时的“人”也就如马克思所说的“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②。可以说,自然属性决定了人既是一种自然的生命体,但人的生命活动(人对自然的实践活动)却是在其自身意志的支配下开展的,这就决定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恰恰因为这种生命活动的开展,促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并逐渐发展了人的社会关系。总之,我们认为主体是人,对作为主体的人的规定表现为:它是并且只能是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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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参照:教育学中的师生
哲学中的主客体是一般性、抽象性的概念,当把它们引入教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之中时,主客体概念便发生了特殊性、具体性的改变。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研究教育学中的师生及其关系对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中的主客体概念具有直接的理论参照意义。
在教育学发展过程中,由于对师生及其关系的认识不同而引发的争论,最早出现在传统教育学派和现代教育学派之间的对峙之中。传统教育学派认为教师是主体,而现代教育学派则认为要把学生作为主体,比如杜威提出:“现在我们的教育正在发生的变化是重心的转移,这是一场变革,一场哥白尼把天文学的中心从地球转移到太阳那样的变革。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变成了太阳,教育的各种措施围绕着这个中心旋转,儿童是中心,教育的各种措施要围绕他们而组织起来”①。那么教育学中的主客体究竟是何涵义呢?根据哲学中关于主客体概念的认识,首先可以确定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实践活动的两极表现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其次“教”和“受”决定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不同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具体来说就是“教育者”充当教师的角色,“受教育者”充当学生的角色,教师“通过一定的教育影响”即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工具、手段、方式等,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以实现教师的预期目标。因此,教师是教育中的主体,即在教育过程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育对象进行教育影响并与受教育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教育活动中相对应的两极。而学生是教育中的客体,即在教育过程中接受教育影响并与教育者发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除此之外也与教育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教育活动中相对应的两极。
在当前,我国学术界有关教育学中的主客体及其关系的研究不胜枚举,但主要可以分为“单一主体说”、“双主体说”、“三体论”等,这些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但细细看来并没有真正理解和运用哲学中的主客体观,但是,其中关于主客体的理论研究也有值得令人启发之处:其一,主客体概念在具体的学科中具有不同的特别涵义。在哲学领域,主体是人,人是自然地、社会地、精神的存在物,因而客体作为与主体相对应的一方,它的类型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其中自然客体指以天然形式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和经人加工、改造后的客观事物;社会客体指的是存在于社会中的各种关系、组织等;精神客体指的是某种思想或者说含有某种思想的精神产品,主客体之间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人对物的关系。但是在教育学中,教育活动中的两极都是人,教育过程表现为教育双方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过程,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表现为一种人对人的交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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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研究困境及突破
(一)理论困境:主体间性相关理论学说
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看法一般表现为:
“单一主体说”,这一看法符合将哲学中的主客体概念,但是就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来说,确立一个主体,使活动中教育者的地位、作用、影响被无限放大,使教育者出现了绝对的权威,进而采取强制性的灌输方式。此外对受教育者来说,将导致受教育者能动性被削弱,会使其以消极地态度、被动地方式去接受教育内容。因而,这种主客体关系,虽然在特定的时期下、情境下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当前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只会使受教育者产生逆反的心理,最终使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而有的学者把受教育者作为教育主体的看法,将使受教育者处于一种中心地位,造成教育者的主导作用被削弱而丧失权威,将不利于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
“双主体说”,具体来说,即受教育者具有自我教育的功能,因此可以作为他们进行自我教育活动的主体,这样的话受教育者与教育者分别是处于教育活动的两个不同阶段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也就具有了两个主体,这样看起来似乎既确保了主体的主导作用,还发挥了客体应有的主体性,但同时也将开展教育得过程分离成了教和学两个过程,即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教育内容的过程中,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和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内容的过程中,受教育者进行自我教育,对自己来说是自己的主体,这样就产生了客体和主体的统一存在。这两个过程,其实是分别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个不同视角下,对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进行把握,实际上,是在以不同视角下的两个过程去相互遮盖或者掩饰受教育者主体性被忽视的问题。因此,可以认为这种观点最终将使受教育者主体性以及教育者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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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困境: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中外教育发展的历史已经清楚地表明,只要时代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育或迟或早也会发生相应变化”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属于社会实践活动,其开展要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进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环境随之发生变化,同时也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展开提出了新的要求。
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各国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联系日益密切。中国正在以一种开放包容的姿态积极地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国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也发生了各种变化,正是这些变化对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现实性的转变要求。首先,就国内环境而言,中国社会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相关体制的健全和完善,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中物质交换的便捷,促使了社会条件下个人独立自主的极大发展,人的能动性在市场经济中得到了巨大的发挥,然而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却常常忽视客体能动性的发挥,使得主客体关系中,作为客体的受教育者一般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其次,就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产生并确立的理论、思想而言,“以人为本”的提出和不断发展时刻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要体现一种人文关怀,然而实际上,在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处于主体地位并常常对受教育者采取一种强制性、压迫式的教育方式,忽略受教育者的诉求;最后,就思想文化环境而言,其一由于全球化的发展,使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遭受各种反正社会主义思潮的侵袭比如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其二受市场经济影响而产生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这些思想文化不断侵蚀人们的理想信念,而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以教育者作为主体去采取强制、“填鸭”式的教育方式,抑制了受教育者主体性或主观能动性发挥,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张力,迫切需要去建构一种良性互动的主客体关系,以满足人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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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