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税收政策的作用税收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调节经济的主要经济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 产业发展不平衡, 一些新兴产业, 特别是一些投资大、风险高的产业, 私人资本一般不愿介人,但这些产业发展的快慢又影响着整个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 为此就需要国家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引导其发展, 其中税收政策是一个重要方面。税收政策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征税多少,调整经济利益来实现,通过税收减免鼓励相关产业发展, 通过高税限制相关产业发展。在经济结构调整时期,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十分重要。高新技术产业是随着科技发展出现的新兴产业, 用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世纪年代美国新兴的微电子产业发展迅速,实际上得益于在年代和年代进行的重大政策调整, 特别是税收政策调整。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近几年才提出的。党的“ 十六” 大明确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起步晚、起点低, 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方面要通过对外开放, 吸引更多的高新技术跨国公司来我国投资, 加快全球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进入我国的步伐, 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 缩短其差距。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通过实施相关政策, 充分调动现有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研发的积极性, 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 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 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科技创新, 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这是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也是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途径。
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政策分析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 普遍面临着投资环境差, 资金短缺, 生存期较短等问题。因此, 国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以降低和补偿高新技术的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回报, 吸引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 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详细说明, 随后, 国家又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操作方法, 从这几年具体实施情况来看, 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改善科技创新环境,引导社会资金和人力资本对企业论文由无忧论文网www.51lunwen.org整理提供, 各地在执行中各行其是, 造成政策优惠效应低下。生产型增值税制不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加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
第一, 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拥有较高价值的精良设备和无形资产, 资本有机构成较高, 而购人的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造成重复征税从而使得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税负加重。第二, 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制度, 在目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广、没有普遍实行的情况下, 高新技术企业在很多时侯难以取得有效发票进行抵扣。第三, 无形资产和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人不能享受抵扣, 这对于无形资产和智力投人比例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来说, 税负大大增加了。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不断发展, 科技产品成本结构中物耗减少, 购人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科技咨询费、宣传广告费等间接费用不断上升, 导致进项税额减少, 税负增加。受资金回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 过高的税负难以转嫁,直接影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 挫伤了企业对技术开发、设备更新改造的投人和研究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所得税制度其结构不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
第一, 我国目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 而所得税优惠又主要集中在经批准的各级开发区内, 且开发区内的各产业之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是“ 一刀切” , 没有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重点的变化以及不同的行业、产业而确立不同的优惠政策, 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创新和突破, 也无法体现产业政策。第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以直接减免税率优惠、税额的定期减免为主, 企业只有取得了收益才能获得优惠, 属于事后优惠, 缺乏像提取准备金、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这样的间接优惠措施, 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最需要进行风险补偿和扶持的研制开发、成果转化阶段, 鼓励不足。在所得税直接减免过程中, 由于没有时间界定, 使得一项科研项目在开发投人期缺乏风险补偿, 而其进人高回报的成熟期时, 或随着时间的推移该科研项目已相对落后时, 仍受到减免税照顾。第三, 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产生政策交叉, 不仅影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也给税收征管造成一定的难度, 同时, 外资企业的政策总体优于内资企业, 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第一, 立法层次和形式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是法制, 其作用一是约束政府, 即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 二是约束经济人的行为,使其不发生“ 不可信承诺” 问题。市场经济的这一特征,具体到税收上, 就是税收的法律主义原则, 即税收的征收与缴纳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 而我国现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多以决定、办法、通知、函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形式出现, 其随意性强、透明度差, 这就意味着经济人的权利常处于不稳定状态中, 也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的要求不一致。第二, 各种差别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的对象, 应该是没有地区、所有制、投资来源和行业之分, 只要潜在的优惠对象具有高新技术, 就应该不分地区、所有制、投资来源和行业而平等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我国现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的差别优惠, 背离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没有鼓励风险投资公司的税收政策。由于高新技术产业一般带有高风险性, 许多国家常常通过财政拨款、投资补贴、风险投资等方法, 直接介人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工作, 风险投资公司是专门向高新技术企业投人开发资金, 并可从事一定融资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主要职能就是进行风险投资, 而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发达国家许多大公司均有借助风险投资起家的历史, 如美国的微软公司。我国的像联想、方正等高科技企业, 也都是依靠风险投资成长起来的。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增强风险投资力度, 必须发展一批风险投资公司, 但由于风险投资公司具有相对较高的经营风险, 因而风险投资公司设立初期国家应当通过税收优惠或直接的财政补贴方式给予支持, 而我国的现行的税收政策, 对风险投资公司的鼓励还是空白。
三、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政策的完善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最直接的手段, 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被各国政府广泛运用。在世界各国竞相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今天, 我国有必要在吸取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本着可持续发展和优化现行税制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政策, 使其公平、科学地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快速发展。完善科技政策体系, 加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力度。一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 制定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系列法律法规, 从总体上考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及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使其具有明确的政策目标。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 其思路应是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行行业优惠与区域性优惠相结合、中央法律与地方法律相结合并以中央法律为主的新型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二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结合我国国情, 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措施, 统一开发区内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的优惠方式要以建立税基减免为主, 并与税额减免、优惠税率有机结合、协调配合。税收的优惠猎施实行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结合, 既有所得税优惠, 又有流转税优惠, 并以流转税优惠为主的新型税收优惠措施。三是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管理, 实行“ 税式支出” 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税收优惠的对象和范围。各级政府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