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杭州市客运企业公共安全监管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全市客运公共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监管奖惩不明确,岗位职能服务不到位、监管目标不明确,安全培训监管不到位,安全监管督查方式落后。其中各问题的主要原因分别如下,监管奖惩不明确是法律制度建设不足,岗位职能服务不到位、监管目标不明确是职能重叠,安全培训监管不到位是人员编制不足,安全监管督查方式落后是安全监管方式传统、创新不足。
在优化客运企业公共安全政府监管中这就要求公共客运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在整个治理过程中都要体现出对法律权威性与人民利益的尊重;要在交通运输发展的大好时机之下,地机制进行改革,对制度进行调整,对基础设施进行升级,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优化监管程序,加强监管组织人才建设,创新运用数字化信息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为杭州市客运交通建设提供坚实的道路运输服务保障。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