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或国家机构的代理人行使权力的行为偏离授权目的,从而牺牲公共利益的行为。在经济学上,对腐败成因的最有名的解释来自于所谓“寻租”(seek rent)理论。这一术语形象地表明了腐败的过程: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因为有了国家权力,便如囤积居奇的商人一般,等待着寻求权力的人来“求租”,以兑现金钱或其他利益。寻租(rent-seeking)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安尼·O·克鲁格(Anne O Krueger)1974年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的一篇论文《寻租集团的政治经济学》最先提出的,它本来是为了讨论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政策形成的原因。由于该理论将经济学视野从资源在生产领域的配置问题拓展到资源在生产和非生产领域之间的配置问题,从而大受经济学界青睐,其研究得到长足发展。它又被巴格瓦蒂称为“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 DUP),即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活动,广义上说是那种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狭义上说是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的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既得利益。 寻租活动被称作是人类社会的“负和博奕”,亦即一场就社会整体而言损失大于利得的竞赛,它不但造成寻租行为本身的资源非生产性消耗,而且通过引起经济扭曲而导致效率损失。同时,克鲁格教授还指出,寻租活动的蔓延,具有恶性循环的趋势。因为寻租的存在,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被破坏了,使人们对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和效率发生根本怀疑。于是人们更多地要求政府干预来弥补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这样反而提供了更多的寻租机会,产生了更多不公平的竞争。美国经济学家G·缪尔达尔的“循环积累因果原理”也说明了寻租能形成因果关系的循环圈。
近年来,随着经济学界对博弈论和“委托——代理(the principal-agent theory)”理论的关注,人们也开始用这些理论来解释腐败形成的原因。其中,后者是二十年来契约理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在两个基本假设上:一是委托人对随机产出没有直接贡献。二是代理人的行为不能被委托人直接观察到,只存在一些间接信号。委托人与代理人都存在不同的效用函数:一是以外生性监督为特征的预先设置的委托权安排下的最佳激励方案;一是以内生监督系统为特征的零财富的预先设置的博弈行为。第一种代理模型主要是以生产函数为对象;第二种代理模型主要以分配函数为对象,又称阿尔钦——德姆塞茨代理模型。
腐败因其产生的严重后果而受到人们的重视,人们并不满足于对官员为什么腐败的描叙,找到原因只是为根治腐败服务的,人们最终的目标仍是为了反腐败。就目前来说,反腐败的手段极多,而且世界各国各不相同。例如实行透明政治,新闻监督,建立弹劾制度,规范政党筹款制度,实行金融实名制度,进行反腐败立法,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开的现代公务员制度,等等,不一而足。尽管如此,反腐败的基本思路有两条,即,提高腐败者的腐败成本,缩小腐败者的腐败收益空间。在实践上,这两种思路常常是结合起来应用。
腐败的成本不仅仅是腐败的直接损失,还包括腐败的间接损失,因此惩治腐败的收益也就不仅仅是挽回了多少腐败的直接损失,还应该包括挽回了多少惩治腐败的间接损失。反腐败的收益也不仅仅是挽回了多少损失,还包括在社会上所造成的影响。可见,反腐败与惩治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应该有静态的计算,也应该有动态的计算,不能说反腐败的直接成本超过腐败的直接损失,就放弃反腐败,还应该计算不反腐败所可能导致的潜在成本。但是在现实中,人们并不清楚反腐败的潜在收益有多大,是否大到能够抵消掉为此付出的成本。在我国,前段时间风靡一时的高薪养廉的构想,并不为大多数人看好,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高薪是否能够起到养廉的作用心存疑惑,认为高薪并不能从根本解决腐败问题,即使能够起到作用,也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完善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公务员高薪意味着政府也要减员,政府机构规模被精简到最小,官员数量被压缩到最少,这样实行高薪养廉,社会为行政管理支出的总体成本才不会过重。这就是考虑到反腐败成本的一个例子。
综合起来,在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已经分析了介绍腐败成因一些理论以及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反腐败措施。尽管从理论上说是合理的,但是,或许是因为腐败这一现象过于复杂,牵涉到的变量太多,因此至今我们尚缺乏一个关于腐败的数量模型。有鉴于此,在本文的论述中,笔者将试图通过对腐败者最优化自身效用的行为分析,利用动态规划的技术,构建腐败者最优决策的模型,并以此为出发点,探讨在模型的变量发生变化时——与之相对应的,是不同的反腐败措施的执行——对腐败者行为的影响以及其程度,从而使得在满足该模型所做出的假设的基础上,从理性上分析比较各种反腐败措施成为可能。该模型与前文所论述到的寻租理论,委托——代理模型并无任何矛盾,但是因为笔者的重点与其说是对腐败源头的寻根问底的探究,毋宁说是一种应用,或者说成是对于各种反腐败措施的有效性的分析,亦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