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职业团体形成的影响。年鉴曾长时期用作中世纪的律师和法律学徒们的案例学习资料。当时的法律学徒隶属于律师自治团体,律师公馆负责法律学生的培养。而这些判例及围绕判例的法律辩论为他们提供了真实的案例教学,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使得法律共同体始终围绕着判例而凝聚着。在英国判例法的整个发展变化过程中,遵循先例的原则渐渐产生,到19世纪最终得以确立;而法官司法技艺在判例的司法适用中不断得到锻炼与强化,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法律适用的思维模式。而正是这些变化也直接的反应在判例文献之中。
年鉴的各个发展时期的不同特征,直接反映着英国法律的变化与进步。早期的记录报导的法庭案例较为散乱,而到了后期,出现了布拉克顿《论英格兰的法律与习惯》,该书对亨利三世百的法律发展做了系统的总结,同时摘录诉讼卷宗中的案例并进行简要的案件分析,这种对案例的分析与研究之法一时间被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