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习论文定制:探析债权明细账的记录的几种方法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债权明细账;记录
在实际工作中,债权明细账的记录基本上都是采用“三栏式”活页账,所反映的内容也只有记账日期、凭证号码、摘要、借贷方发生额及其余额,根本无法提供更多、更详细的债权信息,很难满足有关方面全面、直观地分析、了解债权资金等方面的信息需求,给债权单位加强债权资金管理等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笔者认为,要充分提高会计账簿的实际使用价值,对债权明细账的记录最好是采用“多栏式”明细账,即在“三栏式”的基础上,再补充反映以下一些重要的债权信息。
一是要反映出“到期日期”信息,以直观地揭示债权的逾期情况,便于及时进行催收处理。在一般的情况下,债权单位对其债权的催收并不是发生在债权的产生之时,而是先给予债务人一段筹集资金的准备期限,要求其在未来的某个指定时期内清偿其债权,这个“约定的”未来的偿还日期就是债权的“到期”日期,只有在债务人过了这个日期没有偿还其债务时,才能作为“逾期”债权处理。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单位对其债权的“到期”日期理解不清,甚至有的单位把债权资金的“发生”日期视为其“逾期”日期处理,这是很不科学的。事实上,也只有明确了债权的“到期”日期,才能更好地分析出债权资金的逾期情况,也才能行使好债权资金的追索权利。因此,债权的“到期日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会计信息,理应在债权明细账上得到直观反映。
二是要反映出“催收情况”信息,以提醒单位及时清收,防止债权资金的流失和追索权利的丧失。在债权明细账中设置债权资金“催收情况”的记录栏目,一方面,可以时刻提醒债权人,要定期、及时地采取多项措施,组织清收;另一方面,还可表明债权人是在一直行使其债权的追索权利,维护其合法利益,避免了由于拿不出任何合法有效的催收记录,或连续几年内没有行使追索权利等,使法律上难以支持其权利主张,从而导致债权追索权利的丧失。
三是要反映出“对账核实情况”信息,以确保债权的账实一致性,便于催收人员顺利地组织清收。按《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任何单位都要定期对其往来的债权事项与债务人进行相互核对,以确保账实相符。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在往来业务发生过程中,由于会计原始凭证资料传递上的失误或会计账簿记录上的差错等原因,而导致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等情况,减少了债权清收过程中不应有的麻烦;另一方面,还可有效地避免有些清收人员收回债权资金不入账,载留、挪用公款或搞资金的体外循环等不法行为,同时还可以借助对账核实促进债权的清收。
四是要反映出“债务人情况”信息,以掌握债权清收的难易程度,便于制定各种应对性的清收措施。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及其偿债能力等对债权人清收其债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债务人的这些情况又是随时发生变化的,因此,债权人必须要随时掌握债务人的一些重要信息情况,以“对症”采取相应措施。如: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有恶化趋势时,债权人就要尽量采取诉讼等强制措施清收其债权;而一旦债务人的经营陷入了财务困境,则要采取和解、重组等措施加以解决,以免债务人破产而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五是要反映出“清收责任人”信息,以便进一步明确债权的清收责任。一般来说,单位的财会部门只负责债权资金的会计核算、账簿记录等工作,而对债权资金的清收是由单位的业务部门去负责。因此,财会人员就必须将有关债权信息准确地梳理出来,及时提供给具体负责的催收人员。在具体的操作中,单位的债权业务往往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债权的清收责任人员也是非常多的,这就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将每笔债权的清收责任人分别记录于相应的债权明细账中,才能便于与其沟通与联系。
另外,如果债权明细账上能够反映出业务“合同号码”等信息,也会给债权信息的查询、 本论文来源于无忧论文网( http://www.51lunwen.org/ )管理等带来很多方便,这就极大地提高了债权明细账的综合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