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包括传统教师教育项目毕业生的就业比、前往高需求学校的就业比、教师的留任率以及在高需求学校的留任率。“教师入职率”指新一届毕业生在各年级和学科中的比例。“教师留任率”要求各州通过计算,提供各项教师教育项目的教师保留率。留任率的比重高于就业率,在高需求学校工作教师的就业率和留任率比重大于在非高需求学校的就业率和留任率。同时,各州具有对新一届毕业生是否在私立学校或其他州任教、在不要求州认证的职位任教、就读研究生院或参军的进行报告的自由裁量权。
除对高需求学校的就业情况要求年度报告外,不要求各州报告选择性教师教育项目的就业情况;修订稿取消了要求各州根据教师入职率,对选择性教师教育路径进行评级的规定,只要能够保证公平的评级与问责,各州可对选择性教师教育项目的就业情况采取不同的评价。对远程教师教育项目,在保证公平评级与问责的基础上,修订稿同样给予各州进行灵活评估的权利。
2.毕业生与雇主对教师教育项目有效性的反馈。修订稿要求,各州提交的年度报告卡中,必须包括新教师本人和雇主对新教师第一年教学情况的反馈,但不要求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