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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衍生金融工具》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941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1110091204268002 论文字数:4126 所属栏目:金融学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如何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衍生金融工具》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中一种保值和投机功能并存的交易工具,在很多国家开始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对传统的会计计量、确认、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它也是当今会计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衍生金融工具具有风险高、价值不确定性大等很多与传统资产、负债不同的性质,因而对其是否该作为会计要素纳入资产负债表,是否需按照某一计量基础加以确认和披露就成为有待我们研究的新课题。

 

一、衍生金融工具应作为会计要素列入财务报表
从目前来看,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期权、期货、认股权证、买卖特权、货币和利率掉期等投资工具,也包括由几种衍生金融工具参合而成的一种特殊的衍生产品。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创新金融工具尚无公认的定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9号“衍生金融工具和金融工具价值的揭示”将其定义为: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点:(1)持有期间价格波动较大;(2)合约的履行在未来; (3)合约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
在传统的会计理论中资产或负债的立足点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只有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才作为会计要素予以确认。传统的会计理论将资产定义为:“因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由企业控制的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11(总第253期)将负债定义为:“因过去的交易事项而发生的企业现有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含有经济利益的企业资源的流出”。由此可见传统理论对资产负债的确认是立足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衍生金融工具在合约签订时并不会立即引起经济资源的流出或流入,其立足点不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而在于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即它们指的是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合约。因而传统会计理论认为衍生金融工具在签订时不能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企业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广大的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可靠、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信息。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企业资产负债的一部分,如果不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予以揭露就必然会对会计信息的利用者产生误导,这也违背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谨慎性原则和完整性原则。因此当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与报酬转移时就应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在传统会计理论中,即使是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也并不一定被确认。例如,在传统会计理论中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而不论商品是否交付、款项是否支付,由此可见风险与报酬才是传统会计理论中会计要素确认的关键。尽管衍生金融工具的实质是企业现在拥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在将来会造成现金的流入或流出,同时就其功能而言,与传统的资产负债并无区别。衍生金融工具在签订时就约定权利义务双方在未来的经济资源的流入或流出,其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因而衍生金融工具在其签订时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并不与传统会计理论相矛盾,而是对传统会计理论的新延伸,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对现行会计报表要素概念的重新认识,就是不能将未来经济利益的变化局限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应该看其风险与报酬是否已发生实质性的转移。衍生金融工具签订合约时其风险与报酬就已转移,可以作为会计要素予以反映。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
由于现行会计确认标准是权责发生制和收入实现制原则,其特点是以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基础,而对于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予确认。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或收入实现制原则,衍生金融工具只有在实际履行时才能予以确认。但是现行会计处理中也存在不符合两项确认原则的例外情况,如:融资租赁在合约签订时资产的所有权也并未转移,只是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已发生实质性的转移,但企业却将其作为融资租赁资产予以确认。这一做法是遵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显然,衍生金融工具与融资租赁极为相似,因而当合约签(即与之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已转移)时,应加以确认。当然,在衍生金融工具部分所有权或负债发生转移时还存在确认的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其确认问题也进行了深刻地探讨。它在第48号征求意见稿(简称ED48)中采用风险和报酬分析法(Risks And Rewards Ap-proach),对金融工具提出了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的标准。初始确认标准为:(1)与资产或负债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全部转移给企业;(2)企业所获资产的成本和公允价值,或者预计负债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终止确认的标准为:(1)与资产或负债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给其他企业,且其包含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2)契约的基本权力或义务已经得到履行、清偿、撤消或到期自行作废。但是对许多衍生金融工具而言,风险和报酬是否全部转移是很难判断的,因此“金融工具:披露和列表”中不得不将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暂时搁置。1997年3月,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重新进行研究,提出了采用所谓金融合成分析法(Financial Com-ponent Approach)作为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1)当一个企业成为构成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的一个履行方时,就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一项资产或金融负债;(2)当一个企业实现了合约中载明的各种益处的权力,权力已经过期或企业放弃了构成金融资产的合约的控制权(或一部分资产的控制权)时就应该终止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3)当一项金融负债已经完结(即当期合约中的责任已经被解除、取消或终止时),或者与这项金融负债有关的责任(或一部分负债的责任)已经转移给另一方时,就应该从资产负债表上取消这项负债(或这项负债的一部分)。
比较风险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可知两者在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部分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时并无区别,后者只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就部分资产或负债的转移作补充说明,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问题上也是强调在风险与报酬转移时予以确认。因而我们应对传统的会计要素的确认进行局部的修改,将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扩展到风险与报酬的实质性转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合约签订时交易的风险与报酬就已转移(但特殊情况可由从业人员根据客观情况和经验加以处理),就应对买进或卖出的衍生金融工具予以确认,当企业金融合约发生部分履行、清偿时就需要重新加以确认。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
现行会计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一切资产的计价、负债承诺、费用的计量、损益的计量均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以客观已经发生的数据为依据,且不随价格变化而变化。衍生金融工具在签约时并不具有历史成本,即使有,如期货保证金,也不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因此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计量是不可行的,我们必须寻找新的可替代计量技术。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如何进行计量,在ED48中,I-ASC提出应根据企业管理当局的目的与意图,将企业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分为三类,对这三类不同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
1、如果企业打算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长期持有至到期日,原则上按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取得成本)计量,无须处理以后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益。除非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企业有证据证明所持有的资产可能遭到损害,例如无法按原定合约收回全部金额时,企业可以按预计收回的金额贴现值重新计量,由此形成的差额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是当企业所持有
的资产属于非定期或不是按定期收回的资产,且其公允价值跌至帐面价值以下,可以对其帐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此类资产在预期的持有期间可收回金额无法确定,可以按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对帐面金额进行调整,所形成的差额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当估计的可收回金额最终增加时,应按增加的金额进行调整,由此形成的差额利得在其确认期间计入损益。
2、如果企业是为了保值目的而持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按报表日的公允价值或现行市价进行计量,因公允价值或现行市价持有变动所形成的损益,则在因所保值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益得到确认时才计入损益表。如果所保值的对象是未来的交易,则因公允价值或现行市价所形成变动的损益应予以递延。
3、如果企业既不打算长期持有至到期日,也不是为了保值而持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即是所谓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按其在报表日的公允价值或现行市价进行计量,因公允价值或现行市价变动所形成的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ED48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可以采用历史成本基础,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基础,具体采用何种计量属性则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而定,当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基础,参照同类金融工具估价入帐法、现金流量贴现法进行时,必须根据交易结果或市场价格波动或进一步的信息调整帐面价值,但是ED48的这一做法必然带来很大弊端:首先,它会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多不便,会计人员必须区分不同的衍生工具类别、不同的情况而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基础或市场价计价基础或公允价计价基础,使会计工作变得异常复杂;其次,由于不同企业,即使是同一企业也须根据不同的衍生金融工具类别、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不同目的而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这使得会计信息变得不可比;再次,如果按照ED48中所说的根据持有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则会给企业管理当局提供作弊的机会,管理当局可能会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而虚夸资产少列负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比较而言,我们认为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如采用单一的公允价计价基础或市场价计价基础,并把由于市价或公允价的变动带来的损益全部计入当期或递延,这样就可避免上述麻烦。但是采用单一的公允价计量基础或单一的市场价计量基础必须要有一个发达完善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市场为各种衍生金融工具提供公允价格或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