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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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忧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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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lw201111271832492333
论文字数:5857
所属栏目:经济论文发表
论文地区: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p>如何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大学生论文网</P>
<p>关键词: 农村经济;土地制度;亲农化;农村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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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面对技术、资金、劳动者素质均优于我们的对手,我国农业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对此,多数学者认为应对的办法是:调整农业结构,发挥比较优势。笔者认为,这种以比较优势学说为基础的政策思路具有相当的可行性,它从理论推演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加入WTO的利好前景。但必须指出的是,比较优势学说只是一种抽象的理论,它的发挥是需要一系列条件,并受许多因素的制约。本文通过分析我国<A href="http://www.51lunwen.org/fzjjx/2011/1127/lw201111271811535109.html" target=_blank>农村经济</A>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障碍,就如何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出思路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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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现阶段我国<A href="http://www.51lunwen.org/fzjjx/2011/1127/lw201111271811535109.html" target=_blank>农村经济发展</A>的制度障碍<BR>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而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资源难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自由流动,农村资源无法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水平的提高,形成了城乡二元的缺乏竞争的资源配置体制。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济体制已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但这一制度转变过程又是曲折而反复的,我国农村资源的流动并非一帆风顺,其去向、规模和成功程度,都受到整个政策和制度环境的制约。<BR>1.土地制度安排上的缺陷禁锢了农村资源的有效流动。<BR>现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安排是在人民公社生产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转变过来的,其经营的主体是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权力主要表现为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是一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分散经营”的经营制度和土地公有制度,是一种多元产权格局。由于这种所有权与承包权相分离的制度安排适应了当时的农业生产的需要,因此,这次制度变迁是一次典型的帕累托改进,从制度供给的每一变量分析,差不多都表现出正相关的绩效。该制度安排既坚持土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又通过与生产资料的紧密结合,赋予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既吸纳了分散经营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绩效主体偏好高度一致的优点,又发挥了集体经济统一经营、保证公平的优越性;既体现了土地的社会功能,又考虑了土地的经济功能,并使二者有机的统一于农户。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以及由此带动的整个农村经济改革,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显著增长,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制度变迁的效率增进明显。据林毅夫估计,1978~1984年我国农业总产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增加了42.2%,其中46.89%来自于制度创新。<BR>但是这种制度安排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无论是在经营目标上还是在经营方式上都已无法再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本身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是非市场化的。他们不是根据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自愿形成的结合,而是靠农民对土地的依附关系与行政隶属关系强扭在一起,农民没有退出的权力,限制了土地的流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已成为必要。但是,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民得到的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基本权利又不明确,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转让十分困难,土地经营权的呆滞必然导致土地资源不能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样,尽管我们号召土地流转,在实践中也有土地的“反包”等形式,但土地的流转始终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保障。另一方面, 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成为具有明确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现行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与村委会在组织上和功能上是重叠的。它不仅有一般经济组织获得经济利益的目标,还有发展公益事业、安排就业等政府性目标,在组织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和经营目标上的多重性决定其“政社合一”的复合性特征,很难代表农民说真话。农民缺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代表人,很难与外来的侵权行为相抗衡,特别是面对来自市场的利益挑战,更是束手无策,缺乏应有的保护能力。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户相关利益得不到保障,在市场中难以维护自身权益,家庭分散经营的弊端更加凸现,进而造成现行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经营层次的缺位与错位,组织内部缺乏民主监督和有效管理,透明度不高,集体资产流失严重。<BR>2.工业化的偏差弱化了农村资源、尤其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经济学把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概括为两个阶段,即从农业经济到二元经济、再到工业经济的过程。伴随这两种转变,在农村表现为农业劳动力资源大规模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世界上已经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其农村资源向城市转移,基本上都是发生在经济的外延型增长向内涵型增长转变之前,也就是说,在外延型经济增长阶段上,工业规模急剧扩大,需要的劳动力大量增加,为农村劳动力资源向城市转移提供了机会。然而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使得我国在向二元经济转变的初期,就超越了轻工业为重心的发展阶段,直接跨入以重工业为重心的超前工业化发展阶段。我国的工业化过程,由于跨越了有序发展的两个阶段,工业的进步是以强制地保持农业的落后为代价的,所以二元社会结构更为典型。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比较利益驱动下,我国曾经出现农村工业化的高潮,探索到一条农村工业化模式。1984、1985两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分别比上一年增长206.25%和216.32%;农村劳动力非农产业就业比重1987年达到15.12%; 1984~1988年间,乡镇企业产值增长速度高达44.9%,农村非农产业就业人数增加4300万人,同期农村人口比重也下降了3个百分点。然而,20世纪80年代后期曾经生机勃勃的乡镇企业在微妙的国际、国内环境下走入一个收缩期,不仅企业的产品销路受阻,市场收缩,而且连年裁员,甚至将过去已吸纳的农村劳动力又回吐给社会。以相对收入度量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强度,在这一时期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出现复归的趋势,到1988年,农业与非农业间的相对收入差距从1984年的3.58上升到3.89。出现这一奇怪现象的深层原因在于农村工业的发展与城市工业采用了同一的无差别的工业化战略,农村工业化受到城市工业的排斥,从而迫使农村工业化中过早的出现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乡镇企业每万元固定资产吸纳劳动力人数由1985年的9.3个降低的1996年的0.8个。1997~1999年我国乡镇企业减少了300多万个,从业人员减少近2000万。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减缓,1984年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规模高达1600万人,1985年与1986年保持在800万左右,1987年减少为650万人,1988年进一步减少为48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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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二、积极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思路性建议<BR>1.更新思想观念,努力尝试农村生产组织形态的制度创新。通过以上对现行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分析,可以看出,双层经营体制的整体框架是可以适应新形势对农业发展的要求,但在具体运行中又存在许多与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不相适应的地方,虽表现在家庭经营层次,但其症结却在集体经营层次。所以必须对其进行改造,以形成新的双层经营体制。笔者认为,一方面,造成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目前存在的所有权主体模糊、承包经营权不完整、农地使用权凝固、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弊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种种复杂的历史因素,也有我国地域辽阔以及差异性大等方面的原因。因此,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统一的农地所有权的惟一主体,在实践上还不具有可行性,甚至还会造成农地产权关系的更大混乱。另一方面,从发展角度看,伴随着农村市场化进程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WTO对我国农业所带来的冲击,我国农民生产经营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对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大资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所以,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创新应沿用现行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框架,在其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创新与发展,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前提下,建立家庭经营与农户合作经营相结合的新型双层经营体制。<BR>这种新的经营体制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弱化所有权、强化承包权、放活使用权”。“弱化所有权”与“强化承包权”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弱化了所有权,把所有权的一部分权能赋予承包权,才能够强化承包权。具体而言,就是在承包期内,变农户单一的经营权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条件的处置权四权统一的农户土地承包权利束。为此,必须在稳定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弱化和替代农地保障功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土地调整的范围;尽快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以法定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地承包权;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农村税费体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弱化所有权、强化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农地承包权利束中的农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农户在不改变农地用途的前提下永久或暂时转让农地承包权利束中的使用权,并允许在转让过程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