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论文栏目提供最新工程管理论文格式、工程管理硕士论文范文。详情咨询QQ:1847080343(论文辅导)

中国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个人特征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影响探讨

日期:2023年12月07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239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311281656368656 论文字数:27785 所属栏目:工程管理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工程管理论文,本文以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个人特征的角度为切入点,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进行研究,探索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个人特征对环境污染水平的影响,据此得到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结论,并据此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工程管理论文参考

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增长进程中,我国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而我国很多地区出现雾霾等污染现象困扰了群众出行,时间长、范围广的特点更是让政府不得不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全方位提升环境整体质量水平,在此背景下,环境污染治理和践行科学发展观逐渐成为党和政府研究的重要议题。

自上世纪7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的制度环境下,经济建设长期被摆在各级政府的发展首位,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机制促使省级政府主政官员出于晋升考虑,不惜以牺牲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发展地方经济,这种粗放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党中央政府迅速意识到环境治理问题的迫切性,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各级政府的重点投资项目。作为环境污染治理成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央政府通过颁布一些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并明确指出,地区GDP和经济增长不应作为政府官员业绩评估的重要指标,要转变以往单纯为了经济增长而牺牲环境容量和能力的发展道路,将环境污染治理成效以及生态建设成果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真正从省级政府主政官员自身角度直接改变环境污染治理行为,从而进一步引导各级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同时,我国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号召全党全社会积极树立新发展理念,并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本地区人居环境污染整治等相关工作。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外研究综述

(1)政府治理行为与环境污染治理。在一个传统的生态联邦制制度中,环境所具备的外部性使得地方政府更容易对环境污染放松管理。20世纪中旬,许多研究学者为了探讨政府在遏制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所起的作用,现已逐步将环境污染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进而探讨政府行为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影响。其中一些学者认为,通过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支持,利用公众“用脚投票”的工作机制可以提高公共产品提供的效率,从而改善环境污染状况(List、Gerking,2000[1];Sigman,2004[2])。Blanchard和Shleifer(2001)[3]指出,地方政府在中央政治政策的倡议支持下,可能更倾向于推行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这也就充分解释了环境污染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受地方政府治理行为的影响。传统的环境联邦制注意到对环境的重要外部性影响,包括地方政府为环境污染治理政策进行的“非对称性”竞争(Fredriksson,2002[4];Woods,2006[5]),而通过分权管制可以促使环境污染治理出现“竞次”现象,以致使地方政府环境管制松懈,从而导致环境质量恶化(Wallace、Oates,2003[6];Kunce et al.,2007[7];Chirinko et al.,2011[8]),因而,中央政府更适于污染治理(Banzhaf、Chupp,2012[9]),更能通过影响政府治理行为而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2)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个人特征与地方政府治理行为。在国际视角上,面对中国的快速经济增长,相比其他国家在此期间的发展特点,造成这种经济建设上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结构上的差异造成的,而政府主政官员的个人特征对地方政府治理结构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Wilson(1999)[10]指出在政治激励的作用下,地方政府会出于对政府官员自身“晋升”的考虑,通过降低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来留住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的企业,而不考虑其对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影响了环境污染治理总体水平。Rauscher(2005)[11]在研究地方政府在经济竞争中的表现时指出,为了在经济竞争中保持竞争力,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减税或者去监管化等战略增加税收收入。

第二章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

2.1.1省级政府主政官员及其个人特征

当今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都设有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国家结构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所谓政府官员是指任何政府或者政府的任何机构、部委或部门的官员(任何级别),代表在政府工作的任何人,无论其级别或职位如何,当然也包括由政府全部或者部分控股的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北汽集团、中国重汽等国有公司)的官员。本文提到的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介绍的主要是以省长为代表的政府主政官员。

地方政府官员和中央官员对称。在地方,省级政府官员主要包括省委书记、副书记、省长、副省长在内的所有官员,而从党和政府角度出发,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一般为省长或省委书记,而由于职责分工不同,本文主要选择研究以省长为主要代表的省级政府主政官员。省级政府主政官员很大一部分工作是通过各种活动宣传政府的施政纲领,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规定,充分展示政府官员的亲民形象。而所谓的形象主要是通过政府主政官员个人特征体现的,其中就包括年龄、学历、任职年限、是否升迁以及专业背景等特征。政府主政官员的年龄能够直接反映出地方政府官员的个人属性;学历则是我国对于领导干部选拔的相关规定与准则中规定的重要指标;专业背景能够反映政府主政官员所具备的专业能力;是否升迁能够反映出政府主政官员是否具备对革命事业、政治责任以及历史使命等工作开展的进取心;任职年限则可以全方位反映一个人在所从事行业中的经验和能力,是衡量一个人在多岗位中积累经验多少的重要依据。

总之,作为各项事务发展的主导人,省级政府主政官员的年龄、是否升迁、任职年限等个人特征对环境污染治理有促进(抑制)作用,因此探究具有不同特征的省级政府主政官员对环境污染治理影响所产生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2.2理论基础

环境污染治理是当今重大的民生实事,科学指导能够促使环境污染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本文研究过程中,主要以环境污染治理理论、外部性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搭建理论框架。首先,通过治理相关理论明确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污染治理的各项义务,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始终发挥着主体作用;其次,通过外部性理论阐述环境作为外部性公共物品,政府须充分发挥各项治理手段所产生的成效,以促使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平衡统一;然后,依托协同治理理论,重点解释环境污染治理进程中地方政府协同增效作用无法实现预期成果的原因;最后点名主旨,提出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的整个过程中,须考虑到污染控制的完整性和系统重要性。

2.2.1治理理论

“治理”一词最初来自于古拉丁语或古希腊语词,有“掌控”之意,大致的意思是控制、操控或者引导,被上级赋予的一种能够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权力。依照20世纪末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定义可得出,在同一情况下一人及其机构(公共或私人的机构)对同一项事务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的统称,且能够把相互冲突或利益不同者纳入共同行动的过程,其中就包括一种强迫人们服从并遵守的正式规则,以及各式各样的非正式安排。21世纪初,中国著名学者俞可平教授从政治领域对“治理”进行了不同的定义。他指出,“治理”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利用社会网络的专制权力来满足公众的需要。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权力,引导并规范公民在各种机构关系中的行为并寻求最大、最好的共同利益。

基于当前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基础,治理理论属于一种相对热门的理论,对政府行为的意义和理念也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同时,对研究地方政府如何以最好的方式为人民服务,以及探索基层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上的行为模式,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对社会、环境以及企业等实施的各项治理行为,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而需要与公民协同治理。

第三章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个人特征及环境污染现状分析..........................17

3.1省级政府主政官员个人特征分析.............................17

3.1.1数据来源........................17

3.1.2个人特征分析........................17

第四章主政官员个人特征对环境污染治理影响的实证分析......................26

4.1模型构建..........................26

4.2变量选取...............................26

4.3整体回归分析..............................28

第五章结论与政策建议..................41

5.1研究结论...............................41

5.2政策建议.........................43

第四章主政官员个人特征对环境污染治理影响的实证分析

4.2变量选取

通过理论分析得出,省级政府主政官员的年龄、是否升迁、任职年限等个人特征对环境污染治理有促进(抑制)作用,为了进一步明确省级政府主政官员的这些特征对环境污染治理影响的促进(抑制)效果,本文在结合数据可得性基础上,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以及控制变量选取了以下指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探究具有不同特征的省级政府主政官员对环境污染治理影响所产生的效果。

(1)被解释变量

地方政府的治理行为与该地区的环境污染排放水平密不可分,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越多,该地方的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就越低,与此相反,则越高,即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