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综合管廊PPP项目总投资12.86亿元,项目资本占总投资的20%,其中当地政府投资0.52亿元,社会资本出资2.0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0.8亿元。本项目银行贷款利率为4.415%,产权比率为2.81,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的比重为1/3,所得税率为25%,项目采用PPP+EPCO模式,合约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运营补贴形式,进行VFM评价时的折现率采用10年期地方政府债券的票面利率作,取值3.21%,项目保证的收益率为4.9%,该项目未考虑现金流产生的收益。PPP模式下,政府承担的风险支出责任为当年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总和的5%,PSC模式下政府承担的全部风险为参照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现值的15%。
5 结论
5.1 结论
在市场经济的不断推动下,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脚步逐渐加快,相关产业政策和管理模式的创新驱动力不断提升,PPP模式虽有效解决了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提以及项目建设问题,但其能力背后的隐患也被逐渐放大。本文通过阅读分析PPP综合管廊的相关资料以及物有所值评价的实际案例,发现现有的物有所值评价方法无法适应综合管廊项目的实际需要,评价过程缺乏严谨性,指标及相关数据选取存在模板化趋势,不仅降低了项目前期评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放大了当地政府在未来偿还债务的压力与风险。本文通过总结分析物有所值评价方法在综合管廊项目应用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参考同类项目的研究经验,构建出适用于综合管廊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体系,相关研究结论如下:
(1)本文在综合考虑同类项目研究资料以及“指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选取出六个使用频率较高的基本指标和五个补充指标,并在基本指标中附加了一个效益效果评价指标,同时将一级指标细化为37项二级指标。采用问卷调查法和专家评分法收集评价数据,并应用基于相对熵的组合赋权法确定权重,通过计算得到最终结果76.87分,该项目通过定性评价。本文采用的定性评价模型有效降低了评价结果,同时收集到的数据趋同性较低,提升了定性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本文综合分析了国内外物有所值定量评价中折现率的研究现状,并讨论计算PPP值和PSC值时需具体考虑支出责任主体的依据与方法。提出管廊PPP项目中政府的支出责任采用优化后三十年期国债收益率来确定折现率;运营补贴支出应站在投资者的角度,综合考虑其期望收益率和项目承担的实际风险,采用CAPM模型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测算其适用的折现率;使用者付费应充分考虑该部分现金流在市场中可以取得实际收益,采用该行业的市场收益率测算其实际价值。本文的测算过程尽可能还原不同责任主体在综合管廊项目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诉求与风险,使得结果更加符合真实状况,提升物有所值评价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