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探究“一带一路”倡议对区域国家共同富裕影响的具体作用机制,本文基于温忠麟、叶宝娟(2014)所提出的中介效应模型,对其影响路径及作用机制进行具体的阐释,并结合该模型,选取相关中介变量,对“一带一路”倡议影响区域国家收入差距的具体机制展开详细研究。
第6章结论与建议
6.1结论
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中国国内的发展目标,也是全球社会所共同面临的挑战。习总书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的方案,这一方案目的在于推动国际社会共同实现繁荣与共享,“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一个广受各国好评的高规模国际合作平台,成为实施中国方案的最为合适的渠道,从而使各国能够共享并抓住发展机遇。。自2014年习总书记提出该倡议以来,便专注于深化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了待解决的问题,“一带一路”倡议是否能够促进该区域的共同富裕?并采用实证分析深入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与区域国家共同富裕的关系。
首先,本文介绍了“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和共同富裕等相关名词概念。其次,详细描述了加入“一带一路”促进参与国国家提升共同富裕水平实现愿景的影响机制,并通过实证模型,基于多期DID和PSM-DID的基础检验回归,验证“一带一路”影响倡议参与国实现共同富裕的效应的稳健性。最后借助中介效应理论,通过引入国际贸易进出口额和直接投资额作为中介变量以进一步验证“一带一路”是通过哪种路径来促进参与国实现共同富裕。通过上述实证研究得到的主要结果如下:
第一,“一带一路”倡议对区域国家共同富裕的影响总效应方面。本文通过基准回归、倾向得分匹配稳健性检验和交换对照组与实验组构建虚拟处理组的安慰剂检验的实证模型分别进行回归,研究结果发现,“一带一路”政策能够有效减小倡议参与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的收入差距,换而言之,“一带一路”能促进参与国提升共同富裕水平。且将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与国家内部居民的收入差距的实证系数结果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对参与国家之间的影响效应大于国内居民收入差距,证明“一带一路”首先作用于参与国的整体发展水平。
第二,为了更加深入的检验“一带一路”倡议对区域相关国家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将实验面板数据依据地理位置分组为“海上丝绸之路”国家以及“陆上丝绸之路”国家、依据是否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分组为“东盟”国家和非东盟国家后进行回归以检验异质性。结果表明,相较于“陆上丝绸之路”的国家而言,“一带一路”对“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的影响程度更深,这或许可以归因于沿海国家具备更显著的地理位置优势,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吸引产业转移。
参考文献(略)